9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对东风日产汽车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对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罚款1.233亿元,对广州地区17家经销商罚款1912万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8月起依法对东风日产开展反垄断调查。经查,2012年—2014年7月,东风日产通过下发商务规定、价格管理办法、考核制度等方式,严格限定广东省内经销商整车销售的网上、电话和营业厅报价以及最终成交价,并于2013年对违反价格管控措施的广州经销商进行处罚。东风日产与其广东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汽车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另查明,自2012年4月—2014年7月,广州区域经销商在东风日产广州地区协力会组织下,多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相关车型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