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日前,该院被德阳市委政法委、德阳市法学会评为“2014年度法律服务先进单位”。
一是丰富宣传手段,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以报刊、网络为主阵地,主动与电视台以及网络媒体联系,协助拍摄法制宣传节目,精心撰写宣传稿件,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二是围绕重点对象,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围绕青少年群体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成立检察官校园法律宣讲团,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围绕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普法活动,驻园区检察室牵头,定期深入园区企业,宣传法律知识,服务企业发展。围绕在押人员开展普法活动,驻所检察室坚持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制度,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突出警示预防,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联动预防,主动与重点乡镇、县级部门、行业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县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宣讲法律法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四是结合执法办案,推进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身诉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诉求,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制作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和不抗诉理由说明书,结合案件情况,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文/陈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