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16批次移动电话产品不符合标准
2015年第三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等8个省和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移动电话产品。抽查发现有1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等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
7批次移动式插座产品不合格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24家移动式插座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耐热有5批次不合格,尺寸检查有4批次不合格,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有4批次不合格。
质检总局:10批次
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产品不符合标准
2015年第三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广东等5个省和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产品。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发热要求、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电源端子、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项目。另外,深圳市金美熙科技有限公司在抽查中拒检。
国家质检总局:5批次
电水壶产品不合格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20家电水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结果发现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非正常工作有5批次不合格,结构有1批次不合格,产品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有1批次不合格。
质检总局:7批次彩色电视机
产品不符合标准
2015年第三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个省和直辖市39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彩色电视机产品。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能效指数、被动待机功率、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声频率响应范围等项目。
质检总局:6批次无线路由器
产品不符合标准
2015年第三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4个省和直辖市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无线路由器产品。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