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
为了节约用水成本,甘肃省榆中县有农民私自打开县城通往污水处理厂的排水阀门,将污水引进菜地浇菜。而经过污水灌溉的蔬菜,采摘后全部流入市场。
信息显示,榆中县2014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2元∕立方米,以相關标准计算,榆中县一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相当可观。那么,既然大量污水多年被菜农“截留”,是否意味着流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大量减少?既然污水减少,是否意味着实际使用的污水处理费减少?那么,污水处理费去哪儿了,有没有被“截留”?
按理说,一个县城的污水日均排放量应相对固定。某一时段的污水排放量明显减少,显然不正常。污水处理厂本应有所警惕,查清污水有无“跑冒滴漏”。专业人员只要沿着排污管道巡视一圈,不难发现哪些区域有人私自打开污水排水阀门。可是,污水被菜农截留多年,竟然一直未被发现?是否有一种可能,污水处理厂发现了问题,但想到污水被截留于己实在是好事一桩,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且,大量污水被截留,就意味着市民和污染企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用不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应该大降才对。试问,榆中县的污水处理费降了吗?如果没有降,富余的污水处理费去哪儿了?既然市民和排污企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所排污水就应该“一滴不少”地得到处理。如今,污水处理厂到哪里去了,有关方面的监管又在哪里?公众期待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