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清
【摘要】巡视制度在反腐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如果能将巡视制度和选贤任能相结合,将干部选拔适度“嵌入”到巡视工作中,对于提高我党的政治廉洁性、制度全面性、选贤任能有效性都有无可比拟的作用。“巡”出好干部,关键在于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模式。
【关键词】 巡视制度 选贤任能 干部选拔模式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1996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巡视制度,十七大将其写入党章,2009年7月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党内巡视制度。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对于遏制权力腐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严治党、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大作用,并且也取得了引人瞩目的工作成果。截至2014年11月底,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共发现涉及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1528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853件,是2013年的5倍。本文建议,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赋予巡视工作在举贤荐能方面的职责,使巡视工作发挥更为全面的作用。
举贤荐能是我国古代巡视的重要内容
巡视制度古已有之,并且长期以来都是我国古代政治监督体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历史上,中央为了达到对地方官僚的有效管理,由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肃政廉吏和惩奸除恶的作用。巡视制度萌芽于夏商周,形成于秦汉,完备于隋唐,巩固于宋元,强化于明朝。
基本来说,巡视工作的任务为任命官员进行实地考察,实时惩处地方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维护中央集权统治和国家统一,监察地方官员和监察机构是否听命中央并且正常履行职能,以及考核地方官员政绩,选贤任能。这一套巡视体制在当时对于惩处贪官,保持中央和地方协调沟通,对地方统治阶层权力的监督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党现行的巡视制度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对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继承,如设置专职的巡视监察机构、实行自上而下的独立监察制度、灵活安排充足的巡视时间等。制度的完善不仅需要在实务中反思和总结,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从历史政治智慧中汲取养分。在古代的巡视工作中,巡视官员的职责范围,除了巡查权、审案权、抚恤权,还有很重要的举荐用人权,在考核地方官员的时候,采取的是纠察并举的考核方式,褒扬和惩治相结合来选贤任能。而巡视制度的這一作用,是可以并且应该为我党现行的巡视工作所借鉴的。
我国现行的巡视工作成果斐然,巡视制度作为反腐的利剑和先锋,在监督反腐工作中找出“老虎”、“苍蝇”,抓住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监督责任,敢于碰硬,促进腐败问题解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除此之外,在巡视工作考核政绩时,遇到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倾心履职、忠诚坚定的好干部、好官员,也应及时地发现、褒扬、举荐。
选贤任能是治国理政之要,得其人则有益于国家,非其才则贻患于黎庶。在汉武帝时期,为了打破王公贵族对统治阶层固步自封、竭力反对人事变革,汉武帝创新推举出一项面向全部平民的“举孝廉”制度。这种察举制举荐的方法是由三公九卿、地方郡守以及各级高级官员根据实际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员推荐给朝廷,授予其官职或提升其官位。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由举孝廉而产生了许多著名的政治人物,汉末的曹操、李密等都是孝廉出身,这种多形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拓宽人才输送渠道,而以“孝”“廉”等个人品质为标准,更加直接导向选拔具有清廉正直、奉法为公的行政职业道德的好官。
《大学》有言:“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意为,见到有德才兼备的人不能荐举,荐举了而不能重用,这就是执政怠忽;见到恶人在位而不能将其罢黜,哪怕罢黜了也不是将其放逐到次要边远的地方,这就是用人上的过失。这是我国古代政治清明时期的用人指南,理应成为我国选人用人的一个指引。在我国现行巡视工作中,巡视组与各级地方官员近距离、长时间、广接触,是比较容易发现好干部的。巡视组的超然性有利于彰显公正性,有利于打破一些固有的利益联结,举荐出优秀干部,让他们脱颖而出,把更多真正优秀的人才选任到重要的岗位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队伍,不仅是对其个人的嘉奖,对于我们党和国家的清廉政治的促进,对于百姓的基本利益的保证,对于整个官场正直风气的引领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巡”出好干部?关键在于创新干部选拔的模式
“巡”出好干部是巡视制度的核心部分。新时期,干部的选拔也应该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所创新和调整。
首先,扩大巡视组职责范围,确定优秀人才标准。巡视组除了巡视政策执行、考察违纪的问题官员以外,还应对巡视过程中的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倾心履职、忠诚坚定、受到百姓爱戴的好干部好官员进行褒扬和举荐,向中央推荐优秀干部,并责成相关人事部门对推荐干部进行进一步考核研判。这就需要对巡视组结合巡视工作发现和举荐人才做出定量的要求,明确举荐人才的要求和数量,将其作为考核巡视工作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
其次,适度扩大巡视对象和范围。目前的巡视对象基本是地方上的一把手及其主要负责人,适度扩大到其他岗位的领导干部,适度扩大到对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成员进行考核和发现,特别是对于群众举荐的优秀干部,应该不拘泥于目前的巡视对象,灵活地对其进行考核。
再次,探索更科学有效的巡视手段和方法。在给予巡视组充分的调查权、调查方法的同时,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将主动出击和民众反映相结合,将上级推荐和同行举荐相结合,更为灵活地发现人才,找出人才。这就需要更加深入地走访各类知情人,听取更多基层人士、更多范围人员的意见,把一些有口皆碑而没有背景、没入“圈子”的贤能之士发现出来。
第四,建立贤能人才公开推荐制度。巡视组推荐谁、推荐理由等,应当在比较大的范围内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最后,建立举荐人员问责的制度。在寻求权利的过程中,总有人想投机取巧,为了防止滋生腐败、举荐制度形同虚设,必须建立推举人员问责制度。对徇私推举干部的巡视组成员进行惩处,防止举荐机制被滥用。
“巡”出好干部,不仅是对我国现行巡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也将对现行反腐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将对完善选任优秀干部、创新人才选拔制度有意想不到的裨益之功。
(作者为特约作者、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
责编/谭峰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