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桑德尔论市场

2015-09-10 07:22熊秉元
读书 2015年12期
关键词:道德经济活动

熊秉元

学术界的名人轶事里,有些和金钱牵连在一起。诺贝尔奖得主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1915-2009)的《经济学原理》,是经典,也是畅销书。日文译本的学者,单单是靠日文版的版税收入,就成为小富。他用版税买来的房子取名为“豪贵之宅”。另一位学术界超级巨星,桑德尔当之无愧。他在哈佛的公开课程,通过电视媒体,享誉全球。他在韩国发表演讲的地方,是能容纳数万人的露天运动场。他的收入,当然也就和“披头士”、“猫王”等演艺界传奇属于同一个级别。相形之下,“超人”尼采,曾经推出作品,首次印刷四十本。这种天壤之别,刚好和本文的主旨相关。

另一方面,十八世纪的工业革命,对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曾经有人比拟:把人类历史看成一天,工业革命前有二十三个半小时;之后,才只有短短三十分钟。可是,这半小时所发生的变化,却远远超过前面二十三个半小时的总和。工业革命带来的变化,可以从很多方面观察。其中之一,当然是经济活动和市场。工业革命,使大量生产成为可能,商品市场大幅扩充。利润动机,又滚雪球般地,引发一波又一波的发明、创造、市场/商品化……在这个前所未有的大变局里,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殆无疑义。

前面两个因素(桑德尔和市场),就是本文的背景。具体而言,桑德尔的近作《钱买不了什么?》(What Money Can’t Buy?)在很多国家,都高居畅销书排行榜。身为哈佛大学的讲座教授,以政治哲学(political philosophy)为专业,桑德尔对市场提出质疑,对经济活动提出反思,也对经济学者提出忠告。

本文将以桑德尔的论述为起点,在智识上往前推进。对于学术活动,一种比拟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另一种比喻是,对同一座雕像,由不同的角度打镁光灯,希望烘托出雕像较完整的神韵。本文的性质,比较接近后者,原因很简单:经济活动,你知我知;市场的基本性质,毋需修过《经济学原理》,老幼妇孺皆知。对市场的解读,不需要站在高处;对于触手可及事物的阐释,也毋需高论。道理浅中求,真佛只说家常话。多言无益,让证据来说话。

桑德尔对市场(和经济学者)的批评,不是借着方程式或图形,而是一些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例子。对于桑氏质疑的响应,经济学者有礼有节、论述有据、毫无肝火。

桑德尔论说的方式,脉络很清楚:他先描述一些事实,而后从中萃取出一些深刻的观察。书中的故事很多,两个具体的事实,至少在经济学界,广为人知。

首先,捐血救人,很多社会里都是广受赞美而且众人参与的懿行。然而,在很多社会里,也卖血换钱,是一直存在的事实。桑氏引述研究资料,清楚说明屡见不鲜的事实:在血荒时,如果医疗单位呼吁社会大众捐血,往往有明显而立即的效果。可是,在血荒时,如果医疗单位呼吁和征求,社会大众卖血解困,不但效果不佳,甚至会导致捐血人数减少。

其次,他引述在以色列进行的小规模测试:托儿所放学时,往往会有父母迟到,增加托儿所行政上的负荷和困扰。后来,托儿所宣布新的措施:凡是迟到的父母,要缴款项若干。希望以价制量,借着设置“罚款”,改善父母迟到的现象。没想到,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罚款的措施公布之后,迟到的父母反而明显地“增加”。

由这些生动的事例里,桑德尔归纳出市场(经济活动)的两点特质:第一,某些物品(东西),不在市场里交易,是一种性质;一旦进入市场,成为交易的对象,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捐血卖血,是明显的例子。第二,一旦让金钱有发挥的空间,很可能就排挤或取代了道德。原先道德能施展的范围,反而可能缩小,甚至消失—有了罚款之后,父母们借金钱而取得迟到的权利;原先守时、体谅托儿所的情怀,反而大幅萎缩。

除此之外,桑德尔还进一步发挥,对经济学者提出忠告:市场里的经济活动(以及必然涉及的金钱),并不是“价值中立”(value free)的。市场和经济活动与道德之间,有着微妙而重要的联系。对于市场和经济活动所涉及的深层价值,经济学者值得转向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当然,意在言外的是:道德,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在市场和经济活动里,也应该(或更应该)受到重视。

桑德尔的故事,未必是向经济学者叫阵喊话,可能还有其他主要目的:展现自己很聪明博学,增进读者对市场的了解,维持本身的市场价值等等。然而,直接间接,经济学者觉得如鲠在喉,有话要说。因此,桑氏的书引发经济学者一连串的响应,最有代表性的,是伦敦经济学院教授贝诗礼(Timothy Besley)。他的主要论证,可以约略总结成几点:

首先,货币金钱和买卖交易,会改变东西(物品)的性质,符合常情常理。送病人一束鲜花,和送一张百元面值的购物券,感受不太一样。捐血和卖血,情况类似。然而,面对血荒,一种方式是道德劝说,鼓励民众捐血;另一种方式,是提供买(卖)血的信息。即使买(卖)血的信息,会令一些潜在捐血者却步,但如果血荒持续,价格提高,效果未必比道德呼吁差。原因之一,是金钱货币很容易转换成别的价值,而别的价值(包括道德)之间,不一定容易转换。就公共政策而言,很多时候,金钱货币这种价值,效果直接而明显—呼吁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增设监视器摄像头和违规罚款,两者之间的高下如何,毋需多言。

其次,经济分析,逻辑性很强,因此,分析问题时,往往先针对一个因素考虑:当这个因素改变,而“其他条件不变”时,情况会是如何?“价格上升,需求量减少”,是经济学里根本而重要的“需求定律”,普遍成立。以色列托儿所推出“迟到罚金”,迟到的父母反而增加,看起来违反需求定理,其实不然,因为“其他条件”已经改变。对于迟到的父母而言,原先是借交情请托儿所帮忙;万一有差池,自己要承担相当责任。迟到变为付罚金之后,现在变成一种契约性关系:父母付钱(罚金),托儿所照顾幼儿。托儿的责任,已经由父母身上,转移到托儿所身上。因此,迟到的父母增加,完全合于情理。值得进一步追究的是,如果罚金继续增加,到何种程度,迟到的父母会开始减少?这时候,需求定律又回复到以简单直接的面貌出现。这些考虑,在后续的研究中都已经得到证实。

再次,对于“市场”,提出许多质疑;特别是援用道德,在道德的量尺上对市场做出价值判断。经济学的核心观念,是“成本”,用白话文表示:运用资源(做事情),有很多方式;不采取这种方式,替代方案(机会成本)是如何?换句话说,桑氏指摘以“市场”运用资源,有可议之处。这种指责,只是故事的一半;另外一半,是除了指责之外,能负责地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替代方案,是“计划经济”。在理论上的论对,容或还有孰优孰劣的未定之论;让证据说话,苏联体制崩解,社会主义国家纷纷转向,开始走资拥资,是最好的说明。

最后一点,是论述的方式,也就是涉及了方法论。经济分析,已经有一套众议佥同的基本架构;在理论或实证上,循序渐进。然而,桑氏的论述,最多只算是个案研究。既没有揭橥一以贯之的分析方法,也没有论证:在哪些条件下,市场会对道德带来冲击?就严谨性和一般性而言,桑式的论述还有很多待填补的空间。当然,一部作品所应承担的责任有限,桑氏能引发大家(特别是经济学者)的思考,已经是重大贡献。他作了很好的引言,后面的篇章显然还有待来者。

前面是整理和总结,下面将另辟蹊径,针对“市场”和“道德”这两者,由不同的角度打出镁光灯。重点阐释市场和经济活动的意义以及市场与道德的联结。

一叶可以知秋,桑德尔的书名《钱买不了什么?》已经隐含对经济活动和市场的质疑。货币和金钱是经济活动的媒介和成果,却不是万灵丹,确实如此。可是,经济活动和市场的正面意义,也值得仔细琢磨。具体而言,经济活动和市场,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对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主要的几点正面意义,可以简单阐释如下:

首先,在传统封建社会里,财富主要是靠世袭、争战或掠夺而来。工业革命之后,大量生产使经济活动大幅扩充;中产阶级形成,人类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升。这一切巨变,都是环绕着市场。稍微详细一些:工业革命带来量产,而量产使经济活动蓬勃发展。通过市场的交易,买卖双方互蒙其利。在供给面,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企业家得到可观的利润;利润再投入研发和生产,创造更多的利润。在需求面,随着商品种类的多样化和价格的普及化,消费者有能力购买更多的产品。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使市场的范围(深度和广度)一波高过一波。

中产阶级快速形成,生活水平、医疗卫生教育等各方面,都有长足的进展。毫无疑问,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人的尊严也普遍上升。这是不争的事实,主要的驱动力,是人们改善自己、追求利润的动机;而媒介,就是经济活动和市场。

其次,经济活动和市场有很多特质,利弊参杂。为人诟病之一是,市场交易必须是有生产力的人才能参与。对于残障智障等弱势群体,不具备生产力,自然不能享受经济活动的果实。这是事实;然而,随着中产阶级的扩大和财富的累积,国家所取得的税收也愈益可观。通过各种公共政策,弱势群体的福祉,事实上得到前所未有的照顾。小事一桩,可以透露许多讯息:目前,在任何稍有规模的城市里,人行道上都铺有盲人砖。三五十年前,没有导盲砖;但是,三五十年前的盲人,卫生医疗条件使然,必然更多。因此,随着经济活动的进展,不但中产阶级(社会的主流价值)福祉增加,弱势群体(各种小众文化),也得到前所未有的照拂。

再次,伴随着经济活动和市场不断扩充,人们的理性程度也逐渐增加。这是微妙、重要而一直被忽视的一点,值得仔细琢磨。具体而言,先想象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春夏秋冬,周而复始;婚丧嫁娶,各有所依。无论农事与否,生活里的大小事项,都有历代相传、众人所知的风俗习惯。只要遵循风俗习惯,每个人不需要动太多的脑筋。而维系风俗习惯的,就是道德上的对与错以及对应良心上的自我(内在)和他人(外在)奖惩。因此,在一个传统社会里,个人行为所依恃的,主要是:风俗习惯、遵循与否的决定以及对应的奖惩。既然风俗习惯的维系和道德密不可分,传统社会里充斥着是非对错的价值判断,也就不足为奇:遵守老祖宗世代相传的做法,是对的;违反众议佥同的规矩,是错的。每个人所面对的选择,是对与错之别;个人自主思维的成分小,风俗道德主导的成分重。

相形之下,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一个人走进超市,看到可口可乐一瓶1.5美元,百事可乐一瓶1.6美元,七喜汽水一瓶1.7美元(或相反) ,选哪一种饮料,看个人好恶,和对错无关。同样道理:由北京到上海,可以搭飞机、自己开车或坐高铁,看各人情况,可以有不同的取舍,没有所谓对错可言。而且,生活里触目所见、俯首可拾的,是各种直接间接、明白隐晦的“价格”:出租车、公交车、电动车或自己开车,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才艺班、补习班、家教,等等。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斟酌损益,做出对自己而言“较好的”取舍,没有太多的风俗习惯可以依恃;和对错无关,更和道德高下无涉。连带的,每个人逐渐习惯的,是良窳高下的思维,而依恃的参考坐标,是环境里、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各种信息。人,不再跟着风俗习惯走,而是跟着自己的取舍走。日积月累,思考判断的能力增加,理性的程度上升。毋庸置疑,这种悄然发生的变化,和经济活动与市场密不可分。

再进一步,市场里经济活动的特质,是一元一票;有多少钱,“讲多少话”。经济发展之后,中产阶级先享有经济权利,而后自然而然地要求政治权利。一人一票,已经逐渐成为普世价值;这种思维,与其归因于“民智大开”,追根究底,不如归诸更根本的“经济权利推动政治权利”! 民主化和市场化,不是一体两面,而是先后之别、相随而至。先有市场化,才引发民主化。而且,有了经济基础的民主化,才可长可久。根据实证研究,当国民每人所得超过八九千美元时,民主化将稳定而不可回逆;相对的,当国民每人所得还不到八九千美元时,自由选举和民主化,往往如昙花一现,很快又回到强人政治、部落族群倾轧或内战。八九千美元国民所得隐含的,是相当程度的法治,以及民众普遍的理性思维。

桑德尔主要的论点之一,是金钱/ 经济活动/市场,会排挤乃至于影响道德。这个立场隐含两点,值得标明:第一,道德是先于金钱/经济活动/市场而存在的,而且值得维持;第二,以道德来评断金钱/经济活动/市场,是合情合理的。对于这两个论点,可以依次分析,阐明原委。

首先,虽然在很多论述里,都把道德当作前提,道德似乎是与生俱来,人类品德心智的表征,然而,由进化/演化的角度看,道德是人类经过长期的生存繁衍,发展出来的一些特质。一言以蔽之,道德是一种工具性的安排,具有功能性的内涵。譬如,在极区生活的人,培养出不动怒的“美德”(Briggs,1971)因为动怒容易引发摩擦冲突,不利于极地生存。还有,在艰困条件下生活的群体,具有勤劳俭朴的“美德”,因为不勤劳节俭,不足以存活繁衍。

其次,抽象来看,道德是一种人类发展出的工具;既然如此,工具不会一成不变,而是会与时俱进,呼应环境里条件的变迁。如果某种道德消失或减弱,很可能是两种原因所造成。原先所需要发挥的功能,已经不再重要;或者,原先所发挥的功能,已经由其他的方式(其他的工具)所取代。譬如,传统华人社会,一向是数代同堂的大家庭;但是,大家庭所隐含的功能—农事上生产、消费、储蓄,保险上互通有无—在现代工商业社会已经式微。还有,传统社会里,守望相助的“美德”,在现代都会区、公寓大厦的生活形态里,已经被保全公司和物业管理人员所取代。

再次,道德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有一点像动态的联立方程式(dynamic simultaneous equations):彼此互动、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缓慢变化。借用诺贝尔奖得主科斯的名言:两者之间,互为因果( a reciprocal causal relationship)。既然如此,由道德的角度臧否市场(经济活动),并不特别持平合理。因为,对于同样的问题,完全可以由另外一个角度论证:市场(经济活动),是主导社会的重要驱动力,适合市场的道德是什么?或者,由一个较高层次来考虑:道德和市场这两者,“较好的”、彼此兼容的组合(compatible combination)是如何?这时候,什么是“较好的”,显然不是简单的问题;把道德当作立论的起点、当作价值判断的依据,似乎有点捉襟见肘、进退失据。

由这个论点,自然转到了方法论上的考虑。经济分析,在相当程度上不涉及价值判断。对于社会现象,经济学者由旁观者的角度,先归纳出主要的规律性(regularity);而后,当其他条件改变时,结论自然随之变化—先分析一般情况,再考虑特殊、个别情况。经济分析的架构,至少在核心的部分,经济学者争议不大。相形之下,对于道德和市场的相对关系,桑德尔(及其他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家)并没有完整的理论架构。有点智慧,却没有一以贯之的分析。法学宿儒波斯纳(Richard Posner),曾有一书名为:《解构道德哲学和法学理论的困境》(The 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Theory);顾名思义,法学理论,以道德哲学为基础,他却提出根本的质疑。关于桑德尔以政治哲学来臧否经济活动/市场,也可以有类似的响应。

持平而论,在宏观层次上(macro level)看,经济活动和市场这两者,为人类社会带来极其可观的福祉;桑德尔指出的问题,是微观层次上(micro level)上的缺失。与其采取“一叶知秋”式的论断,不如瞎子摸象式地多收集数据,尽可能有意识地避免见树不见林、以偏赅全、只见舆薪。

由人类发展的过程着眼,道德在原始和初民社会就已经存在,远远早于经济活动(以物易物)和市场。同样的,法律的出现,也早于经济活动和市场;原始和初民社会里,法律已有雏形,可以维持秩序、处理纷争。因此,由法律和经济的联结,可以为桑德尔所关心的议题,打出另外一盏镁光灯。

经济活动和法律之间,当然也是彼此互动、相互影响的关系。两点事实,可以清楚地勾勒出两者间密切的关系。

在工业革命之前,至少在英国法庭里,封建贵族的影响力极其显著。在产品责任(譬如,汽水瓶炸伤消费者)的官司里,厂商(通常和封建贵族阶级关系密切)的利益,往往是法庭裁决时的关键考虑。然而,随着工业革命和大量生产,中产阶级逐渐形成;他们的利益,慢慢成为主导判决的考虑。无过失责任(厂商责任)等法原则,应运而生。经济活动的权益,先影响政治过程在立法上的取舍,进而影响司法实务上的裁量。

另一方面,实际资料一再证实,随着经济发展,所得水平上升,涉及暴力的刑事案件减少;在绝对和相对比例上,都明显下降。主要的解释是,经济条件改善,大家日子好过,犯罪的机会成本上升,何必自找麻烦! 然而,涉及经济活动的犯罪(诈骗、网络等)却明显上升。显而易见,传统的刑事侦查,无论在学理和实务上,都出现相当的落差。因此,无论立法还是司法,以及对应的法学理论,都会自然而然地与时俱进,随之而变。

当经济活动的地位无足轻重时,不会衍生出一个学科。经济学的诞生,一般以一七七六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为起点。而后,随着经济活动日益重要,经济学也快速发展,有了长足的进展。一九六八年,瑞典诺贝尔奖委员会设置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标志着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是社会科学里,唯一有诺贝尔奖的学科。

在性质上,经济学是一个实证性的学科(a positive science);由实际的经济活动、生产消费、买卖投资、市场信贷等等,归纳出经济活动的规律性。一九六○年前后,经济学者发现:主要的经济活动,是买卖交易;而买卖交易所隐含的,是利益(资源、价值)的交换、处置和流动。因此,如果把人际交往涉及的情感、名誉、权力、权利等等,也看成是抽象的资源(价值、利益),经济分析的架构就可以援用无阻,一以贯之。一旦智识上跨出这一步,经济学对其他社会科学(社会、政治、法律)就长驱直入,攻城略地,成为“社会科学之后”,也得到“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评价!

就法学而言,一向和道德哲学密不可分,本质上有浓厚的规范性(a normative discipline)。经济分析对法学的影响,主要是方法论上的“典范转移”(paradigm shift):为法学理论,提供了一个稳固而有说服力的实证基础。由两个具体事项中,可以稍稍窥豹。第一,传统对于权利(right),法学几乎全都是规范式的立场—自然法和天赋人权,人应该拥有哪些权利。相形之下,经济分析采取的立场是,让证据说话:真实世界里,不是天赋人权,而是“人赋人权”—通过某种方式,人们决定一个人拥有哪些权利,又有多少的权利。而且,在取舍时,是由社会的角度着眼:对社会而言,长远来看拥有哪些/多少权利,是比较好的?

第二,虽然权利的问题看似简单,其实触及法学根本的价值—正义(justice)。追求(公平)正义,似乎是法律学者毫无疑问的目标。然而,追根究底,和其他道德一样,正义是一种工具性的概念,具有功能性的内涵。正义,是由初民原始社会里孕育而出,主要功能是善后和除弊。民法、刑法的根本精神,也就是捍卫和实现这两种价值。可是,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交易的方式和媒介日新月异;相应法律的功能,显然不再是以除弊为主,而是在于兴利—采取哪种法律(游戏规则),可以使经济活动如活水般一波波地源源不绝。法律追求正义的身影,愈益模糊;法律兴利的功能和责任,愈益明显。

因此,虽然相对于法学,经济学是一个年轻的学科,因为性质使然,已经对传统法学带来巨大的冲击。经济分析为法学的工具箱里添增了新的工具,也正逐渐在改变法学的根本性质。对法学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会!

总之,经济活动和市场,是运用资源的方式,价值判断上利弊参杂。然而,工业革命后,经济活动和市场的大幅扩充,改善人类社会的生活质量,提升人类的尊严,照拂小众/ 非主流文化。更重要的是,使人类的理性程度提升,直接间接支持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延续。

在较抽象的层次上,市场和道德是彼此影响的。以现有或既有的道德评断市场,并不合理;更根本的问题是:两者之间,彼此兼容的组合,是什么?由经济活动衍生出的经济分析,已经发展出完整的理论架构,可以为历史更悠久的法学注入新的养分。同样的,对于道德本身,经济分析也可以仔细分析检验;道德,可以不再是讨论问题时,未经检验和视为当然的起点。和法学一样,道德本身,也值得深究,而经济分析或许可以价值中立地贡献一得之愚。

桑德尔向经济学者提出邀请,希望经济学者关注道德哲学/政治哲学。道德显然是一个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经济学者盍兴乎来?或许,经济学者早已耕耘多时,也早已有丰硕的成果,只是还没有充分市场化、货币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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