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桦甸市检察院依据吉林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吉林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及桦甸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桦甸市文化广场开展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该院按照全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派侦查监督科全体干警在桦甸市文化广场人流密集区悬挂宣传条幅,向群众散发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百余份,向群众解答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20余人次,较好完成了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任务,提高了群众防范非法集資意识,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文/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