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发改委公布,在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全面推进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
股市动态分析2015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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