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进一步预防和惩治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保证种粮大户在购置农机后能顺利足额享受到国家补贴。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采取“四个一” 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的监管和预防工作,避免和杜绝通过“空买”“高套”“倒卖”等不正当手段侵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将国家这一强农惠农哺农政策落到实处,取得较好成效。
“出台一份文件”。会同县财政局、农机局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办法》,成立共防领导小组,建立机制,明确职责,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举办一场报告会”。该院专职预防人员结合前几年反贪、反渎部门所查办的涉及农机补贴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为全县各镇分管镇长、农机站长、经管站长及县财政局、农机局等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60余人集中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为与会者敲响警钟。
“召开一次座谈会”。与县财政局、农机局联合召开预防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座谈会,认真研究分析今年新一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后,在执行中可能出现职务犯罪的环节及防范对策,并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坚决防止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发放一张“农机补贴一卡知”。延伸触角,在一些重点乡镇和种植区,利用集市、物交会给广大农民、种粮大户发放“农机补贴一卡知”宣传卡,让补贴政策的受益人第一时间清楚国家关于发放农机补贴的相关法规,以便有的放矢的控告和举报涉嫌该领域的违法犯罪。
今年“三夏”以来,该院先后在农机、农技、农水等涉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市、物交会、田间地头开展各种形式涉农补贴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23场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一卡知”5000多册,进行个案、类案分析5件,收到良好效果。
(文/王建斌 田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