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定稿 “矿物质水”要更名
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明确规定,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等标准,从而实现标准的大统一。据悉,新国标设定了过渡期,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
新国标中明确,包装饮用水名称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其中就包含矿物质水一项。除此之外,人们所熟悉的富氧水等标有成分的水产品都将面临更名。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矿物质水和矿泉水,很多消费者分不清两者的差异,取消矿物质水的名字具有一定意义。简而言之,矿泉水即为天然的带有矿物质元素的饮用水,而相反的,矿物质水所含的矿物质则是“后天加工”,由食品添加剂补充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