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正式宣布台湾地区领导竞选的副手人选:女律师王如玄。消息传出,让原已远离政坛纷扰的王如玄,再度成为话题焦点。
曾记否?1993年,台湾发生杀夫案,不堪家暴的妻子杀夫,却面临司法严惩。女律师王如玄挺身而出,无惧风言风语,为其奔走请命。“中央社”报道:“1993年,22岁的邓如雯,因无法忍受老公林阿棋长期凌虐,趁夫熟睡时,持刀将夫杀害致死。邓氏16岁时,就被大她22岁的恶棍林阿棋强暴怀孕,被迫同他结婚。婚后六年,无时不在恐吓殴打中度日。丈夫不仅对她凌虐,也对两个孩子加以虐待。令人发指的是,邓氏妹妹也惨遭林某强暴。”
林阿棋少时便动辄逞凶斗狠。后被列入流氓名单,管训二年。此后经营葬仪社,同时出任民进党街头运动部主任。林阿棋个性暴躁,且有杀人前科。结婚前就曾闯入邓家,砸毁家具,毒打邓父。邓家报警,警方拘捕林某。但旋踵即由时任台湾地区民意代表律师陈水扁与谢长廷,出面保释。林阿棋更加肆无忌惮,多次前往邓家闹事,警方迭遭民意代表施压,不愿受理邓家报案。林变本加厉,竟拿硫酸泼洒邓母,导致其右眼失明住院。
弱女子命运坎坷,万无可忍之际,奋起反抗。最终,不堪忍受丈夫虐待和凌辱的她,向丈夫举起了屠刀。依据臺湾地区法律,犯下故意杀人罪的被告,可判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保守的司法如乌云罩顶。“我的个性就是,我觉得不公平的事情,就要尝试去改变它。”女律师王如玄,出身劳工家庭,从小学时便开始打工,当过搬罐头工人、搬桌端盘小妹等。她毅然站出来,自愿出任邓如雯的刑事辩护律师,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正当防卫、心神丧失、当场激于义愤杀人,被告无罪。
终审本案的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并未接受王如玄律师提出的正当防卫、心神丧失、当场激于义愤杀人等辩护理由。但法官衡情论理,破天荒因邓如雯自首,再加上案发当时“精神耗弱”的精神医学鉴定报告,改科三年徒刑。
可惜的是,对邓氏的处境是否为家暴受害者,她受到的暴力如何加以评价,男性法官不置一词。判决一出,见仁见智,争议不断。好在子女监护权之争,王如玄成功让双方达成庭外和解,邓如雯入监后,小孩暂归外公外婆监护,待其出狱。
不平则鸣,她批评:“如果不是杀人,邓如雯及其家人先前所一直遭受的暴力威胁要怎么办?法官说:循法律途径解决。但法律总是要给人一条路走的,而且给的必须是一条属于人走的路。如果我们不认为邓如雯有认命的义务。”
“杀夫案”落幕,台湾女性意识大觉醒,王如玄为代表的多位女性律师,与妇女团体、学者联手推动法律变革。民间女性团体密集游说立法委员,组织“婆婆妈妈立法游说团”,期待立法者见贤思齐,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保护女性人身安全。如何结合媒体的力量,联手向立委施压?王如玄介绍经验:“应该说,妇女的议题是媒体能懂的议题。有些议题,如科技呀什么的,媒体搞不懂啊,写不出来,他不会感同身受。但是妇女的议题、家庭暴力、性侵害、子女的姓氏、夫妻的财产,每一个人从出生就会面临这些问题,所以他完全听得懂,能理解。还有,我们很会操作,用一个一个的个案来操作,一个个的被害者站到媒体面前,然后开始哭诉她们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媒体一关注,那立委就要管啊。”
在多位女性立法委员极力争取下,1998年5月,台湾地区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授权法院认为有家庭暴力之事实及必要者,核发“保护令”。次年新法正式生效实施,掀开台湾妇女运动史新的一页。这份亮眼的成绩单,令人激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