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华
高速公路收费一直是人们议论的话题,近期再次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焦点,之所以引发争论主要是3个问题引起,一是交通部门发布2013年高速公路全面亏损618亿元;二是有的地方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动辄几十万元甚至百万元的超高报酬;三是到期了是否继续收费。究竟高速公路该咋收费,在此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以就教于大家。
关于每年高速公路亏损的问题,我相信报告的数据是真实的,但是需要探究的是在总量亏损的前提下是否存在结构性盈余,亏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笔者相信不是全国所有高速公路都亏损。也不应该是所有时间段内建造的高速公路都亏损,理由只有一点,各个地方各高速公路公司都对建造高速公路乐此不彼,大家都在抢着建高速公路。如果像交通部门发布的自2004年之后的高速公路都亏损,那谁还愿意建高速公路呢?有人说,建造成本增加了收费标准没变,固然成本就增加了。但征收量也增加了,通行的车辆应该比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提高了不止10倍。当然,有些地区由于通行车辆达不到设计要求确实造成了亏损,对此的解决办法就是以普通公路代替高速公路即可,并不是高速公路越多越好。
值得进一步考虑的是,在高速公路成本中哪些是必要成本,哪些是不必要的成本。如果管理层年薪动辄几十上百万,自然运营成本就大大提高了。在高速公路的支出项目中,还本付息是大头,也就是说是借银行的钱来建设运营高速公路。如果换个思路,成立股份公司上市筹集资金,就可以不还本,有利润给股东分红即可,况且经营模式随即得以优化,信息及时向股东披露,改善了管理,提高了效率,何乐而不为呢?但为什么不为呢?
关于高速公司管理层高薪遭热议,是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公司虽然是公司,但高速公路不是普通的私人产品而是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解决办法一是要账目公开。让公众了解公司员工的贡献和报酬是否一致。根据交通部门提供的报告,2014年我国有收费公路15.65万公里,运营管理费457亿元,由此可以得出每公里需要支出的管理费用是29.2万元,相当于每米长度的高速公路就需要292元,这个运营管理费用究竟是高是低明眼人一看就清楚;二是要规范管理层收入标准。与全社会平均收入持平,高管人员是政府任命的,显然应该领取公务员工资,同时又与公务员有区别,可以有适当奖金。
关于到期的高速公路是否要延期收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到期就要停止收费,因为有合同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还要继续收费。笔者认为,从现实出发,如果高速公路到期之后停止收费,合乎法律规定,但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就是到期的高速公路停止收费之后,必然会有大量的车辆都选择这条免费的高速公路,可能导致拥堵。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有二:一是到期的高速公路继续收费,但要降低一个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比如原来每公里0.45元降低到每公里0.4元,随着到期高速公路越来越多,收费标准越来越低直至取消所有高速公路收费,把高速公路真正建成公共产品而不是半公共产品;二是由费转变为税,收入直接上缴地方财政,既可以弥补地方财政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平衡各高速公路车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