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颖婕
把互联网思维“接入”司法公开工作,将群众的“用户体验”作为衡量和推动公开的标准与导向。2015年3月26日,上海一中院召开“打造司法公开新常态”新闻发布会,推出2015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作为3.0版的《司法公开一百则》,此次“迭代”的公开规则里特别针对群众相对集中的期待诉权行使更顺畅的“痛点”需求,给出对应解决方案,并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等方式推动司法公开向更纵深更全面发展,还尝试运用更契合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方式的微信、微视频,向群众提供更多即时、实用的法治资讯、案件解读等多元化司法服务。
“收”字号案件为起点公开贯穿全流程
老百姓打官司,最先来到的地方就是法院立案窗口,能不能顺利立上案,材料齐不齐全,符不符合案件受理的法定条件,这些无疑是想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如何能让在当事人递交诉状的这一刻起就能感知司法公开,上海一中院新近出台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实施规则(试行)》便确立依法“不得拒收诉状”的“铁律”,要求立案部门做到有状从必接,需补充证据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即使当事人拒绝补正并坚持起诉,同样会由立案法官接收案件材料并出具书面文件。配合上述民商事立案登记新规,一中院还迅速对现有的审判管理系统进行了优化和升级,新设置“收”字号,并将这一字号纳入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提升立案材料接收环节公开透明程度,使立案登记的操作更规范和严谨,真正从“用户体验”为着力点,把互联网“痛点思维”“嫁接”到了司法公开工作中,体现了上海一中院在司法改革时代背景下对改革要求的快速反应,和对群众相应诉求的及时感知和回应。
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法院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一的上海一中院,早在2010年10月即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司法公开20条意见》及细化的《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并曾于2013年11月进行修订后推出升级版《司法公开一百则》。此后,上海一中院继续实践司法公开标准化、全程化、常态化的准则,着眼群众对司法的期待与需求,再次全面梳理分析司法公开各项举措,在原有的司法公开基础上持续进行多维度的“精加工”和立足于公开平台拓展的“微”创新,制定并公布2015版《司法公开一百则》。
据一中院刘力副院长介绍,此版《一百则》里,更进一步提升诉讼流程的透明度。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将案件审理的审判组织、节点信息、案件进展状态实时向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信息推送,使审判流程节点全程公开。而所有审判法庭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提供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事后申请查阅录音录像、积极开展网络庭审直播以及向社会公众公开执行流程、执行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等执行信息,这意味着当事人一旦涉诉,每一个关键节点的信息自己能够全掌握,这同样意味着一中院向社会公众提供了更高标准更广范围的公开。
“搭载”互联网“微”平台司法公开有更多“看头”
除了在审判流程中竭力打造“360度”的全方位式公开,上海一中院的司法公开新举措颇多“搭载”移动互联网来实现。移动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包括微信在内的各类载体已成为人们获取资讯和服务的重要渠道。有鉴于此,为了回应公众及时快速获取资讯的需求和更好契合移动互联网广泛应用背景下受众的使用习惯,一中院推出“上海一中法院”官方微信号和“法眼观象”微视频栏目。
一中院倪金龙副院长表示,官方微信号此前已试运行一段时间,通过诉讼服务、司法公开和一中动态三个栏目,向移动客户端使用者提供在线便民诉讼服务和法院相关资讯。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在提供便捷诉讼服务的同时,更加快速地分享司法资讯。而一中院的另一个新媒体原创“产品”“”法眼观象”微视频栏目,则从策划、LOGO设计到内容采集、脚本撰写、拍摄到剪辑制作完全由该院新闻中心团队“DIY”完成。“我们将选取该院审理的典型案件,采取法官3—5分钟说案释法的形式,解读法律要义和法律价值取向,计划每月推出1期,并通过自媒体发布”,倪金龙副院长在发布会上进行了“节目预告”。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现场“尝鲜”,观看了由一中院陈立斌院长出镜录制的“法眼观象”首播致辞和以“容留吸毒罪”为讲解内容的第一期节目,了解到栏目“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的定位,体验了一把兼具“美味”与“营养”的法制“快餐”。
笔者在一中院的微信公众号中不仅看到了上述首播致辞,还意外发现了该院于今年春节前夕拍摄制作的“一中院小苹果”。该段由一中院青年法官干警利用休息时间自编自导自演的视频,积极欢快的歌舞中穿插法院干警价值追求,短短一个周末就在微信和中国法院手机电视中获得上千次观看。又“好看”又能传播满满正能量,更走近民众所想所感的互联网“迭代”思维才可能让公开既“叫好”又“叫座”,为司法公开开辟一条新的路径。
据悉,一中院还将实时跟进新举措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力求通过“指尖上”、“手掌中”的公开举措,让公平正义“随手可见”,以打造司法公开“新常态”。
更多第三方“介入”缩短外界与自我评价差距
司法公开成效如何?某些情况下,法院自我感觉很努力,但在从老百姓的角度却有不同感受。针对这一现象,一中院将尝试在不同领域引入第三方,最大程度上缩短外界与自我评价之间存在的差距。
据透露,作为司法公开工作的一个“大动作”,一中院正在接洽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单位,对该院司法公信各个环节和保障机制进行评价、监测,定期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让公众知悉,并通过这一方式了解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客观评价,借此倒逼法院改进和提高工作。
“傾听”然后了解短板所在,“发现”随之寻找改进的契机。一中院尝试进一步完善与社会的交流,借互动为司法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再“破题”、“解题”。如通过“公众开放日”让更多群众走进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以及报刊法治宣传栏目、网络微视频、公开课等新式推介法院工作与案件;在官网开设院长信箱和建立相应的回复机制,主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通过举办适法统一法官沙龙、疑难问题研究小组等形式加强与专家学者的联系及理论研究;为高校开设法律课程,增强审研互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监狱、仲裁机构、社会团体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上述单位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与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长效联动机制。
而在此前一中院着力推进的涉自贸区司法服务工作中,一中院又独创性地把促进司法公开工作中“第三方”的“加盟”引向专业化和民主化。如在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案件及其他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邀请专家陪审员和陪执员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让司法公开呈现出更精细的一面,亦为外界对法院公开的纵深度带来了不同以往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