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艳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将进一步发挥中韩两国间的贸易和投资潜力,对双边服务贸易将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并促进东亚生产网络的深化。
在经历十年的酝酿后,2014年11月,中韩自由贸易区完成实质性谈判,这标志着东亚一体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中韩自由贸易区经历了漫长的过程:2004年11月至2006年11月的民间研究、2006年11月至2010年6月的五轮官产学联合研究。2012年1月韩国总统李明博访华后,双方于2012年5月启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经过14轮谈判,于2014年11月完成实质性谈判。这标志着我国迄今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最全面的自贸协定完成全部谈判。
在博弈中缓慢前行
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2010年以前,中韩自由贸易区是在东亚一体化的框架下被讨论的。当时的观点认为:东亚一体化有三种可能的发展路径,一是以东盟为主导,在东盟与中、日、韩签订三个“10+1”,然后扩展到“10+3”;二是以日本和韩国为主导,日韩双边协定为基础,扩展到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再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接,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三是中国、韩国为主要推动力的东亚一体化,在中国—东盟、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签订后,形成中韩自由贸易区,然后扩展到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再形成东亚自由贸易区。
2010年以来,亚太地区逐渐成为各方利益争夺的焦点,亚太区域一体化在两条路线图的竞争和融合中不断演进。一是美国主导的以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为代表的“美国路线图”,这对原有东亚一体化模式带来冲击。2012年,东亚地区对美国的TPP战略采取了积极的应对策略,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领导人宣布启动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同时,中日韩三国经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韩自贸区谈判启动,由此形成“亚洲路线图”。
面对两条路线图,韩国采取摇摆的态度。美韩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后,韩国又表明加入TPP的意向。中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确定了东亚一体,特别是中日韩FTA的演进中,中国和韩国将成为主要推动力。同时,对于亚太一体化发展,中国逐渐突破没有加入TPP的不利地位,在亚太一体化中占据有利地位。
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进展缓慢,除了受上述谈判双方面临的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博弈影响外,还因为协定所涉及的范围广、程度深、标准高,涉及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环境等诸多新议题。
“高水平、全面”的新型自贸协定
中韩经贸联系日趋密切,这为双方在制度层面确立深化合作机制奠定了现实基础。据中国海关统计,2014年,中国和韩国双边贸易总额为2895亿美元,同比增长5.9%。其中,中国对韩国出口1003.4亿美元,同比增长10.1%。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将是一项全面的合作协定,不仅包括传统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条款,还包括服务贸易条款和投资条款,以及更广泛的经济政策,如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环境、经济合作等。
从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看,贸易自由化将为中韩带来贸易创造效应。中国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1%,进口额的85%。韩国最终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2%,进口额的91%。韩国是中国第三大国别出口市场,2014年中国对美国、日本、韩国的出口额分别为3960.8亿美元、1494.4亿美元和1003.4亿美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7.5%、-0.5%和10.1%。在中国对日本的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对韩国的出口强劲增长,中韩FTA签订后将促进中国对韩国出口有显著的提升。
中韩FTA将进一步发挥中韩两国间的贸易和投资潜力,对双边服务贸易将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并促进东亚生产网络的深化。生产的国际化将带动服务的国际化,制造业等跨国企业在外国生产时,需要取得全球化的通讯、运输、贸易、金融等服务。
在中韩形成的“高水平、全面”的新型FTA中,包括电子商务等新规则,这些新规则有利于消除那些专属于国家管辖、制约跨境贸易和服务转移的法律和管制政策的行动,通过协调与合作来降低国内管制政策所导致的市场分割。新规则有利于货物贸易、投资、服务贸易规则相整合,有利于商品、投资、服务、知识及人员在区域生产网络中的跨境流动。
“亚洲路线图”又前进了一步
中韩FTA的达成是亚太区域一体化“亚洲路线图”的重要环节,可以促进RCEP谈判的达成,同时,对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也将发挥积极作用。在中日韩的三角竞争中,中韩率先达成FTA,对于日本将有较大的刺激作用,日本商品在中、韩市场中将面临不利地位,日本在亚太一体化中的谈判力也将受到牵制。中韩FTA的签订,也标志亚太区域一体化两个路线图的博弈中,“亚洲路线图”又前进了一步。
当前,中国正在逐步确立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框架下的自由贸易区新战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中韩FTA较好的平衡了双方的利益,并融入高标准国际贸易投资协定,为中国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提供了探索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