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策要多一些法治的理性,少一些张扬的个性;多一些历史的耐性,少一些当下的任性。过去的不少重大决策都是急坏的、躁坏的,交了不少学费。新常态客观上不仅要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要慢下来,而且要求重大决策的高速度也要“慢”下来。重大决策的速度“慢”下来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进步,是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都应该通过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使重大决策的速度“慢”下来,通过落实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等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使重大决策的速度“慢”下来,通过落实合法性审查和依据法定程序等依法决策的关键环节使重大决策的速度“慢”下来。当然,重大决策的速度“慢”下来不是目的,而是现阶段提高决策水平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