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兴祖
人大街道工委是什么?
众所周知,人大街道工委不是一级人大,那么它是否是常委会的派出机关呢?我个人觉得并不准确。地方组织法中明确规定街道班子是派出机关,但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体系、行使权力方式是不一样的,政府实行的是首长负责制,可以授权街道行使区或县的一部分权力。而人大常委会实行的是合议制,常委会只有召开常委会全体会议才能行使权力。因此,在街道层面设立一个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是无法可依的,因为常委会必须是法定人数的常委会委员出席才能统一行使权力,而街道的人大代表数量显然不够。因此,浙江设立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工作委员会,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是借用了组织法的规定,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具有合法性的。
人大街道工委做什么?
准确地说,人大街道工委是履行人大代表职务,而不是履行职权。它主要是承担组织、服务、促进和保障人大代表、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和工作。从代表法来说,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人大常委会组织。而人大街道工委可以是通过人大常委会委托或授权来开展工作。它的作用在于:第一,了解社情民意,密切代表与选民的关系。第二,监督街道办事处工作。由代表小组去监督街道工作、权力行使和财政预算。但这样的监督并非是刚性的,而是柔性的,因为人大代表并不能履行职权而只是履行职务。第三,通过协商民主、调解等形式来化解社会矛盾。第四,服务选民。加强与选民联系,使人大代表更接地气。第五,“互联网+人大工作”。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展开工作。
人大街道工委应该怎么做?
第一,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在人大街道工委的推动下,对政府工作进行视察,发现政府问题,反映老百姓意见,虽然这样的监督是柔性的,但因为是以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名义提出,会对政府改进工作形成压力和推动力。
第二,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也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反映给区(县)政府,再由区(县)政府将意见下达到街道层面,这就加强了人大的监督力度。
第三,可将对政府的监督情况、人民的反映意见在下一届(次)人大全体会议或人大常委会提出,通过人大决定、议案、质询和立法的方式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