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放
1931 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翌年3 月9 日,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在长春道台府就任伪满洲国执政。对当代的长春人来说,伪满已然成为一个具有复杂内涵的历史文化符号。和拆掉了日本驻朝鲜总督府的首尔不同,长春保留着伪满时期主要政府机关和垄断企业的旧建筑,伪国都的政治枢纽新民大街就横亘在朝阳区中部,参观伪皇宫的日本与韩国游客也络绎不绝。这一切都说明,伪满洲国是中国东北乃至整个东北亚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存在。
伪满是日本“大陆政策”的产物,也是日本全面对外战争的物资基地,很多日本人把“满洲国”看成“理想国家”的实验。伴随关东军的铁蹄,从日本列岛侵入中国东北的,既有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平民,也有来自各行各业的闯荡者。清晰地书写和理性地批判这些殖民者的所作所为,系统地记录中国人的伪满经历和感受,再现那个殖民时代的光与影,对我们这一代长春人来说,是责无旁贷的。
除“王道乐土”外,日本殖民者还打出一个更能迷惑外界的口号——“法治社会”。表面看,历时十三年半的伪满洲国总计立法千余部,构建了比日据时期的台湾和朝鲜半岛更为严密的殖民地法律体系。在“法治”的外衣之下,日本的殖民文化如何向中国东北全面渗透,又在政治和文化领域遭到了怎样的抵抗,是本书要研究的课题。伪满洲国的法律问题分为国际法与“国内法”两方面。就国际法而言,除日本在侵略战争中的违法行为外,最重要的是伪满洲国的承认问题。
对于前者,以立作太郎为代表的日本学者曾著书辩驳,但却欲盖弥彰。对于后者,中国学者早就阐明了伪满是一个非法国家的认识。1932 年9 月9 日,日本帝国主义正式承认了伪满洲国。新中国国际法学科的奠基人周鲠生先生当年就写了《所谓伪满洲国之承认问题》一文,发表在《社会科学季刊》第5 卷第1 期,文章从“一般国际法原则”“国际协定”和“国联决议”三方面指出:承认伪满是违法的。这是我国学术史上第一篇关于伪满承认问题的学术文章。
改革开放以后,研究伪满“对外关系”的代表性学者是何兰,她侧重研究伪满与德国的关系,发表的论文有《德国不承认伪满洲国政策的形成原因》(《世界历史》2002 年第2 期)、《德国1938 年承认伪满洲国的原因》(《武汉大学学报》2002 年第3 期)、《德国外交部与〈德“满”贸易协定〉》(《北方论丛》2002 年第1 期)和《“狄克逊事件”原因剖析》(《学术交流》2002 年第2 期)等。何兰的论文把德国的伪满政策置于东亚国际关系的大背景下,分析了德国对华外交的“多元化”现象,并且注意到了日德关系与中德关系的相互影响。
北平和平解放,1949 年2 月28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正式废除民国法治的系统性成果“六法全书”,突出强调了法律的阶级性,而否定了法律的社会性、共同性和继承性。民国时期的法律成果被彻底废弃,存在13年半的伪满法律体系也不再属于“批判地继承”的范围,可见,学术界对伪满洲国的法律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提到伪满殖民法律体系的著作只有东北师大教育系所编的《伪满奴化教育》(1951 年8 月)一书。
1991 年,长春市政协出版了丘树屏的《伪满洲国十四年史话》,该书涉及到了伪满的法律与政治制度,这是目前唯一的台湾学者在大陆出版的伪满研究专著。
伪满时期,殖民当局在热河省全境,兴安四省、三江省和滨江省的部分地区实行鸦片专卖。日伪垄断鸦片的生产与销售,这是值得研究的经济和法律问题。二战后,日本关于伪满洲国历史的研究著作非常丰富,甚至出现了日本学者在国际上主导伪满研究话语权的不正常现象。日本有代表性的成果是林房雄、前野茂等人共同编纂的《满洲国史》(包括总论与分论两部分),分论的上、下卷已在中国翻译出版。该书属于史料汇编性质,分专章介绍了伪满的政府组织、地方制度、司法体系,全书倾向于肯定日本在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中国学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已经提出了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