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近期确诊为胃癌,而且已经出现腹腔及腹膜后淋巴结转移。虽然医生反复强调疾病已到晚期,治疗应以放、化疗为主,但是李女士求生愿望迫切,坚决要求手术治疗。同时,李女士娘家人也放出“狠话”:如果婆家人不同意手术,就等于放弃治疗。为了对妻子及娘家人有一个“交待”,李女士的老公强烈要求医生行手术切除。无奈,医生只好对李女士实施了剖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肿瘤已经出现广泛的腹腔转移,无法完全切除。于是只好取了活检,就草草结束了手术。
类似情况在临床上并不少见。手术的确是肿瘤治疗的最重要手段,但其有严格的适应症,通常用于早期和部分中期肿瘤的治疗。一旦确诊为晚期肿瘤,应以放、化疗为主要治疗手段。但是在临床工作中,有些患者或其家属为了求得心理上的安慰,强行要求医生行手术治疗;也有少数外科医生为了炫耀技术、追求效益,对一些没有手术指征的病人实施了手术治疗。这种“安慰性”手术不仅无法提高患者的总生存时间,而且给患者增加了身体痛苦和经济负担,还有可能促使肿瘤细胞加速扩散。
一般来说,晚期肿瘤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手术。一是少数恶性肿瘤的孤立性远处转移,如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出现孤立的脑转移或肾上腺转移,大肠癌患者出现三个以下病灶的肝转移或单个病灶的肺转移,等。这些患者如果同时切除原发病灶及转移灶,可能会给患者带来生存获益。第二种情况是出现急症时需要行手术解除症状。如胃癌、大肠癌出现梗阻、穿孔或难以控制的出血,脑转移癌出现脑疝,等,但此时的手术性质已经不是“根治性”而是“姑息性”了。第三种情况是少数晚期肿瘤患者可以接受减瘤术,目前疗效比较好的是晚期肾癌和卵巢癌患者。
肿瘤患者的首治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果不幸确诊是晚期肿瘤,患者及其家属应充分听取肿瘤外科和肿瘤内科医生的意见,权衡利弊,合理选择治疗手段;医生也应守住职业底线,既不要让可以手术的肿瘤病人丢掉了手术机会,也不能把没有手术指征的病人强行送上手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