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终身制的有关要求,北京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推进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规划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新开工和正在建设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该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在日前召开的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施工自查报告制度现场会上,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勘察、设计单位代表宣读了《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标志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正式实施。
按照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并做好项目负责人变更后的报备和职责划分等工作。另外,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对报审项目认真审查,查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签署人是否与施工图一致,保障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有力执行。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自查与检查工作,各级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危房改造,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要通过直接走访改造农户、查验资金发放记录等形式,加强对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群众反映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自查,重点对危房改造实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补助资金是否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纠正和严肃处理,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实行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资金发放公开、实施情况公开、信息档案公开“六公开”制度,规范各环节行为。
此外,河北省将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主体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与银行授信、诚信奖惩挂钩的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和失信惩处力度,促进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惩处”的市场新机制,切实为企业减负解困,为全省建筑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为推动山东省建筑节能事业更快发展,根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实施《山东省建筑节能推广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包括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三部分。推广使用部分包括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外墙外保温技术、屋面保温技术、新型墙体材料、门窗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技术、暖通空调技术、建筑电气技术8类66项技术产品。限制使用部分包括保温技术、墙体材料、门窗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技术4类11项技术产品。禁止使用部分包括墙体材料、门窗、暖通空调技术3类13项技术产品。
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敲定2015年全省绿色建筑目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将新增180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岭南绿色新高度。
广东省要求各地结合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宣传交流活动,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应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从业人员水平,为实施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做足功课。
近日,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在北京进行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全国34个候选城市通过第一轮专家评审后,确定15个城市进入竞争性评审,沈阳排在15个参与竞争性评审城市的第一位。4月10日,两部委对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10个试点城市进行了公示,沈阳市顺利入围。
据介绍,沈阳市于2008年对建成区的管网进行了全面普查,并建立了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不断更新数据,使地下管线建设做到了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完成了《沈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沈阳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从2011年开始,围绕全运会基础设施建设,沈阳在浑南新城建成地下综合管廊22.3公里。目前,管廊已将电力、通信等管线入廊,并为其他管线做好预留。管廊运行情况良好,已逐渐体现出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面,沈阳市形成了系统的发展理念。一是确定了“老城区集约节约、新城区一步到位”的基本思路,通过管廊建设解决老城区发展问题,并使新城区建设与城市规划相匹配;二是确定了“综合管廊、支线管廊、普通管线”三级规划建设体系,使地下管廊与地下管线建设形成科学有机的整体;三是确定了“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逐步归集”的工作步骤,力争该入廊的管线都入廊,并为未来的管线做预留;四是确定了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设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管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制度,以减轻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压力,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
根据通知,建筑业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凡需要提供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只要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拒绝接受,招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也应予以认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与建筑业企业进行工程款结算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的,建设单位不应再扣压工程履约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陕西省鼓励建筑业企业主动加强与金融系统的联系,充分利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减轻流动资金短缺压力。各金融机构应大力支持和帮助建筑业企业运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业务,减少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的负担。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或中标备案时,对建筑业企业提供了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材料后,额外附加收费的行为予以制止;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的,需督促建设单位结清剩余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