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妍?丁尧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全国各地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方面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富有特色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正在发挥示范引领重要作用,首批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也即将亮相。然而,当前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对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建议和规范。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起草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心理研究所所长、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俞国良教授,请俞教授对《指南》的背景、基本思路、目的、具体措施和评估方法进行了深入解读。
〔关键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室;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5)17-0004-05
记者(以下简称记):教育部在什么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决定颁布一个这样的指南?该指南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是什么关系?
俞国良教授(以下简称俞):作为自1999年以来教育部一系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亲历者、当事者,我曾打过一个形象的比喻:2002年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十年后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纲要》)就像一支庞大的“军队”,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决定性影响;首批20个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犹如“军队”中的一个“军种”,全面推进了区域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则是“军种”中的一艘“航母”,给各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树立了标杆和样板;而现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就是“航母”上的“舰载机”,将会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后续工作就是要着力培养“舰载机”上的“飞行员”,真正提高全体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实际上,这是教育部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的深谋远虑和高瞻远瞩,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高度、精度和力度,且环环紧扣、层层递进。《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就是在这种形势和背景下颁布的。
当然,《指南》的颁布和国际国内教育发展现状与趋势也是分不开的。
一是该《指南》适应了国际基础教育的发展趋势。国外在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方面起步较早,不仅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辅导、保障体系,而且将维护全体学生健康和享受幸福生活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在中小学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师生比已达1:500。美国中小学校近年来还设计了针对心理健康、心理社会问题的一系列活动。欧洲国家的心理健康教育,虽然强调按照预定方向改变学生的个人行为,但更重视在实践、活动和体验中来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我国港台中小学校都有专门负责心理辅导的工作部门和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并经常开展多种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是我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据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等报告,我国17岁以下中小学生中,至少有3000多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并呈上升趋势。我们的调查研究表明,中小学生有各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在10~18%,这是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幸福生活的一大隐患。
三是《指南》符合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仅是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性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
教育部自2002年颁布《纲要》和2012年颁布《纲要》修订以来,对广大中小学校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全国各地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富有特色的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区、心理健康特色学校正在或即将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心理辅导的医学化、片面化、形式化和孤立化倾向,以及无人做、不愿做、不真做等现象。为了促进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要,颁布了一些地方性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或规范。如《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德〔2011〕57号)中,对心理辅导室的基本配置和各项仪器的配置标准都有明确规定。然而,除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指南外,还需要有统一的国家指南来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便于统一评估和管理。于是,按照2012年《纲要》第9条“教育部将对心理辅导室建设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做出统一规定”,就有了目前这个《指南》。这是对《纲要》作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领性、统领性和指导性的回应,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举措。
记:从您前期的调查研究来看,当前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有待改进?
俞:《指南》起草组对42个省、市、区县和学校已颁布的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文献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对35所高校、科研院所55名心理学专家教授进行了问卷调查,对北京、广东、浙江、湖北、陕西、贵州、甘肃等7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主管领导、教研员、校长和一线教师进行了9次访谈调研。
对心理学专家的调研表明:91.1%的专家认为,教育部极有必要规范全国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的标准;88.8%的专家认为,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城镇和中等经济发达地区、贫困农村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心理辅导室配备标准应有所不同,体现地区差别和特色;57.8%的专家认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主要任务除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外,还应对教师、家长进行心理辅导;80.0%的专家认为,心理辅导室的功能区域应包括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区、办公接待区和心理测评区。关于师生的最佳比例,62.2%的专家认为是1:500;26.7%的专家认为是1:800;11.1%的专家认为是1:1000。关于心理辅导室测评工具、心理辅导器械和心理辅导软件,专家认为应配置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心理辅导器械有心理沙盘、宣泄器材、音乐放松椅、心理健康自助仪和情绪多导仪等,以及心理健康测评软件、心理健康自测软件、心理辅导工作和管理软件等。
对北京、贵州等7省市的9次访谈和调研表明,当前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心理辅导室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各地各校专职心理教师相当缺乏,有些学校甚至没有专职心理教师,有些学校中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的师生比严重失调,导致心理教师的工作量过大。高中学校稍好一点,初中与小学较差,多数小学没有专职心理教师,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二是心理辅导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虽然有的心理辅导人员已有一定基础,但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尤其在心理测评工具的使用与解释等方面,专业水平限制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对部分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教师的判断缺乏科学依据,往往根据观察和经验或班主任的描述加以筛选。
三是缺乏适合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筛查、检测的标准化测评工具。社会上各种量表、工具、测试软件数量虽多,但质量参差不齐,缺乏权威的测评工具。现有测评工具,有时会引起学生家长的质疑。面对这种情况,很多心理教师在施测时顾虑重重,不愿意开展工作。
四是学校在心理辅导室建设上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图书、设备和器具严重缺乏,即使有相关图书和装备,但缺乏相应的标准进行筛选,配备、配置十分混乱,出现了很多盲目建设、铺张浪费的现象。有些学校虽然建立了心理辅导室,但辅导室的设备设施需要维护,开展心理活动需要相应的经费,目前都得不到满足,许多活动无法实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心理辅导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心理辅导人员待遇和培训仍是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专职心理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工作量计算、待遇落实等问题上属于弱势群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动机和工作绩效。各地各学校对教育部《纲要》的落实程度不一,很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难以落实到位。即使学校有专职心理教师,但缺乏专业技能培训者比比皆是。有些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存在着明显的学科化和医学化倾向。
六是学校领导不重视。学校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影响着工作的落实与推进。有的学校由于条件限制或重视程度不够,心理辅导室用房得不到保障;有的学校为了应付检查,将心理辅导室和学校医务室合并使用;有的学校定位不明确,心理辅导室功能较为单一;有的学校心理辅导室规模过小,无法实现应有的教育功能;有的学校把心理辅导室闲置起来仅供参观和检查。有些学校甚至没有专门的心理辅导室。
有鉴于此,当前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在建设原则与目标、功能定位、基本建设要求、分类配置标准和伦理与规范,以及领导重视程度、师资配备与解决待遇、专业培训与提高、测评工具的选择与使用、图书资料与设备设施的规范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有待改进与完善。
记:此次颁布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编制的基本思路是什么?希望达到哪些方面的目的?
俞:《指南》起草组充分考虑目前中小学心理辅导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地不同学校发展的不平衡,在心理辅导目标和任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是为了体现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为此,确定了三条《指南》编制的基本思路。
第一,提供适合中小学生发展需要的心理辅导。特别强调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调适,在调适中成长,为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幸福人生奠定基础。其中,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小学心理辅导室应突出游戏和活动的特点,初中心理辅导室要突出活动和体验的特点,高中心理辅导室则要突出体验和自我调适。
第二,与教育部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文件的衔接、连续和创新。《纲要》中已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途径和方法以及组织实施做了明确规定,《指南》的编制必须遵循这些阐述和规定,并且在上述基础上有所拓宽、创新和发展。
第三,以现实存在问题为导向确保心理辅导工作的实效性。从目前中小学辅导人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出发,如师资、课时、职称、工作量和评价方式、教育内容等,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中小学心理辅导制度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使心理辅导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在《指南》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根本,心理辅导室软、硬件标准设施配置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重在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指南》的目标是通过向中小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援助,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他们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有效适应学校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为他们健康生活和幸福人生奠定坚实基础。《指南》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关注个别心理辅导、把握和监测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以及普及针对教师和家长的心理辅导。
记:怎样确保以上目标或目的的实现?有哪些具体措施?
俞: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与任务,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建设是核心,编制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指标是基础,从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走向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服务体系是途径,提供适合中小学生发展需要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服务是关键。
由于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涉及到诸多因素,如个体辅导室、团体辅导室的建设要求,辅导人员的伦理与保密性要求,心理测验实施的规范和要求,以及人员配备和辅助工具的操作培训要求等。在这里,我们把上述要求整合后划分为两类,即心理辅导室建设的软件要求和硬件要求。
《指南》中就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软件建设而言,包括心理测评和个体成长管理软件、心理辅导教师资质要求及心理辅导室的岗位规章制度等。
第一,心理辅导室须配备符合我国学校实际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心理困扰的、科学权威的心理测评系统和个体成长管理软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库,动态监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为开展进一步心理辅导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建立学校心理辅导网页,对心理辅导工作中的个体成长资料,如心理咨询面谈记录、热线咨询记录、网络咨询记录、心理危机信息库及危机干预记录、与家长沟通记录、与教师沟通记录、团体心理辅导记录等,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管理。
第二,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规定按师生比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建议数量至少在2人以上;对他们的任职资格和培训经历应有要求,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并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对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统一的归口,并规定统一的工作量和业绩考核标准等,各种待遇不低于班主任,保证每年接受规定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学术会议,并定期接受专业督导。
第三,加强心理辅导室的制度建设,明确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辅导程序、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等,建立健全心理辅导的预约、咨询、反馈、追踪调查等规则,明确规定心理辅导室的服务群体、开放时间,以及心理辅导教师每周需进行心理辅导的时数应不少于6小时。
《指南》中就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硬件建设而言,包括场地建设、环境要求、基础设施等。
第一,学校心理辅导室有专用场地,选址适当,本着安静又方便寻找的原则,尽量避开集体活动区等热闹场所。心理辅导室的使用面积要与在校生人数相匹配,不少于45平方米;根据各校实际情况设置个体心理辅导区、团体心理辅导区、心理辅导教师办公区、来访者接待室和心理测评区、个体成长管理区、心理阅览区等,有些区域可以互相兼容,但不应少于3个区域。
第二,心理辅导室的周围环境应比较整洁、幽雅和清静,室外张贴宣传展板、欢迎图标等;内部环境应温馨、舒适,让来访者有足够的安全感,特别是个别辅导等区域要保障私密性要求。
第三,心理辅导室的设备分为基础设备和心理学硬件设备。常用的基础设备包括电脑、录音笔、电话机、摄像设备、隔音设备等,心理学硬件设备的配备要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特点,避免使用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的设备。如,有的心理辅导室配备“宣泄人”工具,让学生采用殴打宣泄人的方法调节情绪,不利于学生学会适应性的情绪调节方法,应避免使用。
此外,提高心理辅导室从业者的专业水平和伦理规范也至关重要。这一点受制于我国心理健康服务的现状,是整个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瓶颈”。之所以在此处单独提出,是因为对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而言,心理辅导和咨询者的专业水平会对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在进行心理辅导和咨询时,来访者通常处在心理脆弱的状态,如果提供服务的心理辅导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缺乏相应的技能与资质,很可能给来访者带来重大的心理创伤。同时,按照心理辅导行业的一般伦理规范,学校心理辅导室的伦理规范包括: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来访学生,与他们建立良好的辅导关系;有责任保护来访学生的隐私权,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有责任向来访学生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应用的限度;辅导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被测量学生的理解水平,并使用恰当的教育、心理测量工具了解来访学生的情况;鼓励心理辅导人员进行专业研究以对心理辅导工作有所贡献,在研究时应尊重参与者的尊严,防止研究对象的权益受到损害;要事先告知或征求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
记:如何有效评估各校实施的情况?
俞:要有效评估各校实施《指南》的情况,可以从心理辅导室的功能定位、基本建设要求、配置标准、伦理与规范以及教育成效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估。各地各校可在《指南》的框架内,制定具体的评估细则。
一是功能定位。(1)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关注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2)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心理援助;或根据情况及时将其转介,并做好回归保健和后续心理支持工作。(3)监测心理健康状况。了解和监测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监控、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小心理危机事件对师生的消极影响。(4)营造心理健康环境。对全体教师、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援助,切实有效地帮助他们减轻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学校环境和社区环境,共同解决学生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二是基本建设。(1)制度建设。遵循国家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等基本制度,制定心理辅导室使用与管理等岗位性制度。(2)位置要求。要有专有场地和基本面积要求,场地面积要与在校生人数相匹配,在心理辅导室旁应设有心理辅导信箱。(3)环境要求。心理辅导室的周围环境应当科学、安全、实用和整洁、优雅、清静,特别是要充分保障学生的隐私性要求。(4)功能要求。心理辅导室要设置个体心理辅导区、团体心理辅导区和办公接待区等基本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学校也可设置其他心理活动区。
三是配置标准。各类配置标准均包括专兼职人员数量、场地总面积、功能区域、基本设备和专用设备、图书资料、心理辅导时间安排等内容。不同配置标准有不同要求,适用于不同的学校。(1)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应属良好配置标准,是最高配置标准。(2)中小城镇和中等经济发达地区,应属基本配置标准,是基本的配置要求。(3)农村、山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属基础配置标准,是最低配置标准。各个学校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号入座进行评估。
四是伦理与规范。(1)伦理规范。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来访者,建立良好的辅导关系,有责任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应用的限度;辅导个案记录、测评资料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来访者的理解水平;谨慎使用心理测评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受访者接受心理测试。(2)使用规范。心理辅导室应有学校领导分工,安排专兼职教师值班并接待来访者,有明确的值班制度、辅导时间和运行经费保障,有专项经费(建议不少于生均8元);学校应根据在校学生数量配备教师(建议不低于800:1),每天确定开放时间;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计入教学工作量考核。(3)要建立常态化的教研和督导制度。定期组织典型案例讨论,定期组织参加督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心理辅导室专职人员每学年撰写案例报告建议不少于6例,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五是教育成效。包括科研与成果、工作成效等方面。(1)学校在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的同时,注重开展科学研究,以科研为先导,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2)积极参与省、市、区级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工作,并承担具体的研究任务至少二项以上。(3)心理辅导教师队伍要有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或著作,并能够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研究工作,效果显著,至少一项。(4)特别是心理辅导工作一定要突出学生发展和心理素质的提高,强调工作特色,注重工作成效,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心理辅导工作新亮点。
记: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编辑/王抒文 终校/于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