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末,司警收到本澳某娛樂場貴賓會代表律師的檢舉書,指於2013年5月入職貴賓會任職行政助理的31歲澳門居民陳某,其職責主要接待客人和處理賭客有關遝碼相關事項。根據貴賓會的內部規定,不容許任何職員自行賭博,不可以在遝碼戶口為客人簽帳。貴賓會發現陳某於2014年8月24日至9月4日期間,先後三次帶同一名男子到貴賓會,協助向貴賓會合共借取九百萬港元籌碼賭博,在賭博過程中,陳某一直陪伴該男子賭博,最後輸光借款。貴賓會多次向該男子追討欠款,但無能力還款,更告知貴賓會他是在陳某的指使下到貴賓會賭博。司警接手偵查案件,陳某於2014年9月8日自行離職,直至今年5月23日,司警在外港碼頭截獲陳某,其涉巨額詐騙,被移送檢察院處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