瘪瘪嘴
日前,针对网店卖假货,国家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网上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让卖假货的企业无法经营,甚至被罚的倾家荡产。
我们时常耳闻有关部门这种铿锵之声,初时觉得给力,时间一长,不由让人吐槽。且不说有无不法经营者被罚得倾家荡产,单说罚,有关部门为何老主张罚的倾家荡产,而不是让他们赔的倾家荡产呢?
罚属行政处罚。罚金去了国库。罚金会用在监管上吗?不清楚,我们只知道,监管没大起色,假冒伪劣还是铺天盖地。这便进入一个怪圈:发现假冒伪劣生产经营者,商部门重罚,罚金去了国库;消费者不受这个生产经营者侵害了,还得受第二家侵害;商部门发现后继续罚;消费者再受第三家侵害,商部门再发现,再罚……
在这一周而复始中,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确实受到重创,政府也有了进项,但消费者得到了什么?大部分忍气吞声,真若较起真儿,成本太大了;少数消费者虽然执著维权,但假一罚十不像利剑,倒像水果刀。那么多中低档假冒伪劣,标价不过几十元,即便几百元、几千元,真的索赔成功,也不过是几千元、几万元,远不至于让不法生产经营者倾家荡产。
由此来看,罚的倾家荡产是以政府为主体,赔的倾家荡产是以消费者主体。在政府出手,但罚金不能使相关监管大有改观,那给权利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大额度的索赔权,既让这些消费者从中得到大量赔款,这些赔款又足以让不法生产经营者倾家荡产,不正好一举多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