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补助,安排一般性预算资金9000万元,支持各市将全省10858名具备抢救性康复条件的0-6岁残疾儿童,全部纳入抢救性康复范围。
0-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最佳期。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级承担了50%以上的康复任务所需资金,其中对听力语言、智障、孤独症、脑瘫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费每人补助15000元,进入机构进行康复的低视力儿童每人补助1000元,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一套、每人手术费补助12000元和康复训练补助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