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林下经济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15-08-19 01:57林景露陈金豪蒋金钦
安徽农学通报 2015年15期
关键词: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对策

林景露+陈金豪+蒋金钦

摘 要:林下经济是林业资源中的重要资源,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下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该文就尤溪县林下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对林下经济的发展、林农增收方面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对策;龙溪县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5-109-02

1 发展现状

尤溪县森林资源十分丰富,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8万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81%,有林地面积25.27万hm2,森林覆盖率73.8%,活立木蓄积量2 040万m3。是全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重点县、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林权制度改革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林农利用林下的自然条件、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围绕林药种植、林菌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5个方面,立足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采取“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供应、统一销售,实行标准化控制质量措施,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活动的复合式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发挥林木与其他经济生物的综合效益,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循环经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2014年,全县林下经济经营面积4.86万hm2、实现产值13.76亿元,带动农户15.9万户。

1.1 发展模式

1.1.1 林药种植 依托八字桥林下中药材种植、山峰太子参、梅仙镇参源中药材、尤溪县甘霖藤茶、梅仙永胜林下中药材种植、尤溪县高春林下中药材、尤溪县康民林下中药材、尤溪县百竹、尤溪县民丰等9家专业合作社,选择太子参、元胡、薏米、多花黄精、七叶一枝花、显齿蛇葡萄、三叶青、黄花远志、金线莲、铁皮石斛、银杏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药用植物进行种植和推广,全县共建立药用植物栽培基地0.19万hm2。

1.1.2 林下养殖 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立体养殖,发展林禽、林畜、林蜂养殖0.09万hm2,可提供林禽160万只,林畜1万头,蜂蜜800t以上。

1.1.3 林下种菌 通过人工增繁措施发展红菇0.11万hm2、中华鹅膏菌0.05万hm2,推广羊肚菌、竹荪、灵芝、毛木耳、香菇等适宜我县林下种植的菌类品种233.33hm2,可提供各类林下食用菌80t以上。

1.1.4 林产品采集加工 利用我县是中国“竹子之乡”、“绿竹之乡”、“油茶之乡”优势,形成以省重点项目金闽化工为龙头的加工企业年生产开发松香、松节油等松脂加工产品和松油醇系列产品;以杉木指接材为主的集成材产业集群;以竹地板为主的竹制品加工产业集群;以松香、松油醇为主的林产化工产业集群;以笋制品为主的森林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油茶保健品、中药饮片为主的生物制药产业集群。

1.1.5 森林旅游 依托森林人家、森林公园、休闲山庄,在县城及九阜山、枕头山、汤川大侠谷周边建设以周末度假、林事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森林旅游。

1.2 存在问题

1.2.1 缺乏扶持资金 发展林下经济在基础设施建设、种苗培育、科技攻关、市场销售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国家和省、市划出一定资金,县级财政也相应配套一定资金,专门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但林下经济发展点多面广,能够享受到上级补助资金的有限,大多以林农自身投入为主,大量林下经济项目资金严重不足,制约了其快速发展。

1.2.2 缺乏技术指导 虽然进行了培训,并进行结对帮扶,但林农掌握发展林下经济技术相对比较薄弱,农户在种养过程中缺乏科学种养技术和管理方法,造成病虫害发生率较高,经济效益不高。

1.2.3 缺乏规模经营 我县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推进适宜本地发展的林下经济项目,特别是在中药材种植方面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基地建设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不明显,示范带动作用不够强,还没有达到规模化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条件。大部分林农各成一体,相互合作意识不强。虽已成立了9家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但各自为阵,林下种植和养殖品种单一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很难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1.2.4 缺乏正确认知 林农普遍认为林下种养与普通种养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普通种养;对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扶持方式和优惠政策等心中无数,信心不足。在发展项目、品种选择、市场行情等方面的信息了解不多,存在茫然情绪,不敢大胆投入,害怕血本无归。有些林农过于注重眼前利益,把上级给不给钱和给多少钱作为发展林下经济的前提,没有看到发展林下经济的广阔前景。

1.2.5 缺乏龙头带动 发展林下经济,需要培育和引进相关的龙头企业,进行产品加工开发,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目前,我县林下经济相关品种的龙头加工企业缺乏,没有自主品牌,依赖外地企业加工,致使原材料销售价格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林农利益得不到保障。

2 发展对策

2.1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 县委、县政府要成立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将林下经济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林业和其他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林业直通车”栏目、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政府发展林下经济的相关政策、成功典范,借助现场会和参观考察活动,现身说法,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提高林农对发展林下经济的认识,激发林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和积极性。

2.2 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规划布局 加强对发展林下经济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业科技推广、扶贫开发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林下种植业要重点发挥阔叶林资源丰富的优势,培育红菇、中华鹅膏菌等天然食用菌,利用林中空地种植金线莲、铁皮石斛、朱砂根等特色药用植物;林下养殖业要鼓励发展原生态的竹山养羊、养鸡等;林产品采集加工要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园引进和扶持一批精深加工林下产品的企业;森林旅游要以九阜山、枕头山、蓬莱山、汤川大峡谷等旅游开发为契机,大力发展“森林人家”,发挥森林景观效用,带动森林旅游发展。

2.3 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县委、县政府要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林业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优先安排林业发展资金和建设项目用于林下经济发展。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持林下种植、养殖的重点项目;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特点,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拓展融资渠道,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融资难的问题;税务部门要给予林下经济税收政策的支持,比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对林下经济产品免征增值税;水利、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要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险机构要根据林下经济发展的需要,提供与林下种养业重点项目相配套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4 培育典型示范,引导合作经营 重点树立一批不同类型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极培育一批发展林下经济的典型大户,带动林下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断加强和完善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建设,发挥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推行合作社提供种苗、农户种植、合作社回收的“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引导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互惠的社农关系,形成一条涵盖种植、回收、产品粗加工、品种研发、产品销售的产业链。实现合作社和农户之间互利共赢的局面,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化组织程度;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龙头,并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发展林下经济的良好局面。

2.5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品价值 着力完善林下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加快转化与应用林下种植新技术、新成果。结合当地优势,打造特色品牌,保障林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协作。开展毛竹林下铁皮石斛栽培、羊肚菌推广试验栽培、生态公益林下金线莲栽培和人工增繁红菇、中华鹅膏菌等林下种植项目;加强对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应用指导与人才培养,普及林下经济实用技术,解决农民信息不畅、林下经济产品销售渠道过窄等一系列问题,带动广大林农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加大对林地保护、病虫害的防治力度,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实行无公害产品认证和中药材GAP认证。 (责编:徐焕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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