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莉静
摘要 分析兴安县柑桔黄龙病发生情况及近年逐年扩大危害的原因,并从管理和技术层面介绍了该县有效防治黄龙病的综合措施。
关键词 柑桔黄龙病;危害原因;治理技术;广西兴安
中图分类号 S436.6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2-0148-01
柑桔产业是兴安县农业支柱产业之一,柑桔黄龙病是柑桔生产上的一种毁灭性病害,也是柑桔类主要的植物检疫对象。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由于柑桔黄龙病的发生,曾使兴安柑桔产业临近崩溃边缘。近年来,为重振兴安柑桔产业,对柑桔黄龙病展开综合治理,使黄龙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县柑桔产业得到了恢复性发展,目前种植面积8 000 hm2,年鲜果总产量达12万t,年产值3.6亿元。
1 兴安县柑桔黄龙病发生情况
长期以来,兴安县相关部门对柑桔黄龙病的发生动向十分重视,对该病进行了多年全县范围内的普查。其中,1975年、1982年普查,未发现柑桔黄龙病,当时被列为柑桔黄龙病保护区。时隔8年后的1990年,全县又进行了第3次柑桔黄龙病普查,调查486万株发现有8株病树。1995年,开展了第4次柑桔黄龙病普查,兴安县病株率还在0.3%以下。到2004年底对全县柑桔黄龙病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兴安病株发展很快,病株率在30%以上。柑桔黄龙病在兴安迅速扩大危害,有一些农户因种植柑桔而致富,又因毁园而返贫。为重振兴安柑桔产业,自2005年起,兴安县高度重视柑桔黄龙病的综合治理工作,全县上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使黄龙病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兴安县柑桔黄龙病病株率控制在0.3%以下,兴安县柑桔产业得到了恢复性发展。
2 柑桔黄龙病逐年扩大危害的原因
2.1 苗木繁育混乱
一是果农自繁自育柑桔苗木,未严格按照植物检疫要求操作,致使苗木接穗部分带病;二是盲目引进接穗进行高接换种或育苗,造成病害传播;三是苗木市场检疫执法、种子执法检查困难,苗木市场混乱,造成好苗难推广,坏苗占市场。
2.2 品种引进无序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引种力度加大,但苗木市场较为混乱,引进途径及引进地区不同,品种未经鉴定、检疫及脱毒,也未经试种示范,导致柑桔黄龙病引入产区[1]。
2.3 气候条件有利
木虱是传播黄龙病的媒介,近20年来,冬季气温较高有利于木虱越冬和建立种群,给木虱的繁育定殖创造了条件,加速了柑桔黄龙病的传播。
2.4 处理黄龙病株不及时,防治难以统一行动
柑桔生产小而分散,果农对柑桔黄龙病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清等都影响了该病防治,统防统治得不到落实,对黄龙病树的标识和挖除也不彻底。
3 柑桔黄龙病的综合治理经验与措施
3.1 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防治意识和水平
在全县境内大力开展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治宣传工作。开展专题培训、田间教学,使广大果农对柑桔黄龙病发生规律加强认识,提高防控水平。
3.2 统一行动,消除病源
组织果农统一行动,及时挖除病树、扑杀柑桔木虱。对黄龙病树的铲除坚持“自觉铲除为主,强制铲除为辅”的原则,扑杀柑桔木虱,以自然村为单位,在规定时期内统一用药、统一行动,切断柑桔黄龙病的传播途径,同时对柑桔果园附近的其他芸香科植物也要用药防治。
3.3 提高意识,树立防治新理念
在柑桔新种植区推广以柑桔黄龙病为第一重要病害、柑桔木虱为第一重要害虫的柑桔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实施以控制柑桔木虱为重点的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治技术。并在柑桔主产区设立柑桔木虱虫情监测点,及时发布柑桔木虱防治病虫情报,指导果农做好全年4个新梢期柑桔木虱的防治工作,将柑桔木虱虫口基数控制在安全水平内[2-3]。
3.4 加强柑桔苗木生产及苗木市场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柑桔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让广大果农认识到:乱育柑桔苗违法;不按规定销售柑桔苗违法,种带病柑桔苗同样违法。并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经常对县内苗木繁育基地、销售市场实施严格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严厉打击非法繁育苗木和外地种苗以假乱真行为。
3.5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对砍除病树后重新种植柑桔的种植户实行补助。通过开展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觉,群防群治”的原则,贯彻“防控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目前全县柑桔黄龙病的发病率控制在0.3%以内。应认识到,发展柑桔产业不能只顾种而忽视管理,要把黄龙病防治当作发展柑桔产业首要工作来抓,由于上下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柑桔黄龙病得到了有效控制[4]。
4 参考文献
[1] 邓明学.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治的理论与实践[J].中国农学通报,2006(6):307-310.
[2] 李安国,黄超艳,张武鸣.桂林市柑桔黄龙病发生情况和综合治理措施[J].广西植保,2005(4):16-18.
[3] 宋国英.柑桔黄龙病危害、发生规律及防治方法[J].现代园艺,2014(17):111-112.
[4] 钟永保.柑桔黄龙病的田间诊断与防控[J].农民致富之友,2014(12):60-6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