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华 于学刚 高鹏宇
(1.佳木斯大学药学院 黑龙江佳木斯 154007;2.继续教育学院 黑龙江佳木斯 154007)
本科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本科生的教育质量是一所高校的生命线,是更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源泉。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现代化时代,质量问题始终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近些年来,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以稳定和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各地高校也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积极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本科生导师制。所谓导师制,也就是指导教师对一部分学生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的一种教学方法。通常,传统的教学是以“教”为主,而在导师制中则是以“导”为主的教学模式,以此来培养提高学生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制使师生关系将更加亲密:每个导师通过对学生的观察,指出学生目前存在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方面以及发展方向的设计;而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可以有针对性的提高德育层面和知识层面。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目前尚未提升到高等教育制度层面,其内涵没有统一、规范和权威的界定,各试行高校对其的自定义也千差万别。本文根据学校实际及操作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理论依据,为提高本科生教育教学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导师制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由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提出并实践。可直到19世纪末,导师制才在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运用于本科教育。到20世纪上半叶,以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为代表的美国的一些大学也相继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
国内本科生导师制是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在1938年倡导推行的。新中国成立后,本科教育采用了前苏联模式的学年制,导师制也仅限于研究生教育。进入本世纪,在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引领下,一大批高校再次试行。同国外一些著名的大学相比,我国的本科生导师制不仅起步迟、发育晚,而且还面临制度定位模糊、生师比例偏大、运行机制缺失、指导资源不足等多重困境。一些专家和学者对本科生导师制进行了研究和总结,提出在我国推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了本科生导师制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关于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学者普遍有以下观点:有助于指导学生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助于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构架;有助于教书与育人的良性结合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我完善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因材施教;有助于教师队伍的自我优化。学者们认为,我国实施导师制存在的问题是:思想观念上有误区;师生比过低;导师的责任心有待加强;缺乏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应该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其科学、稳定运行;强化导师队伍的建设;转变学生观念,拉近导师与学生的关系。从整体上看,很多研究和分析缺乏系统性、理论性和操作性,很难给高等教育管理者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指导。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依然是一项新的教学探索。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加强,高校学生学分制的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源和高等教育的不断提升、投入,今后在我国必将普遍实行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对本科生导师制的研究也必将随之不断深入。
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尚未提升到高等教育制度层面,采用的类型和形式呈多元化的特点。比如,按指导内容分类,有生活导师制、素质导师制、学习导师制、科研(学术)导师制、德育导师制;按指导方式分类,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按指导时段分类,有全程导师制、低年级和高年级导师制;按指导教师分类,有“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导师”、“导师+副导师”、“普通导师+专业导师”和“导师组”。虽然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内容有侧重点、实现形式上也多样性,但它们的目标指向及精神实质是相同的,都集中体现了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规律。所以,从广义上说,本科生导师制就是以促进本科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根据在某方面特点充分发展的特殊要求,而专门为其配置导师,并给予个别指导的一种育人模式与机制。从学校层面来说,把多元化育人模式与机制应用到实践教学中去,发挥其最大潜能,是非常必要的。
高等教育要求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应多元化。在通过班级授课以及课堂教学,以确保必需的基本规格的基础上,实行蕴涵因材施教理念、以个别指导为主要特征的本科生导师制,可以避免“齐步走”、“一锅煮”的模式化上的缺憾和不足,培养塑造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拔尖创新人才等多规格人才,满足社会各行各业对不同人才的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尊重学生价值主体的位置,从学生的根本需要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切实保证学生受教育的正当权益。目前以分级和分班为主的教学活动,无法满足不同教育对象的需要,本科生导师制的研究要增强指导内容上的针对性、组织上的灵活性、方法上的多样性,解决“教”的给予同“学”的需求的矛盾,克服千人一面,成就个性化人才。
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不仅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跻身高等教育强国行列的重要标志。在大众化教育平台上培养创新型人才,关键要以先进的育人模式与机制为载体,本科生导师制是诸多模式与机制中的优先选项。本科生导师制主张创新性、反对维持性,强调以发展的视界、批判的眼光和探究的精神对待知识,而不是满足于对前人知识的传授与获取。
地方综合性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学校应立足本校实际,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二级学院管理,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本科生导师制。
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培养计划、考核办法、鼓励措施等方面。这些制度包括导师制的目的、导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与安排、考核与待遇等,由学校层面制定和组织实施;还包括导师工作流程、导师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导师活动调查表、导师工作日志还有导师考核档案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层面制定和组织实施。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促进本科生导师制做到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共性教育和个性教育相结合、严格管理和亲情感化相结合。
学校应加强投入,促进导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认知,把导师工作作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四有”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选择导师,首要一点是要求导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师德,能将学生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在与学生亲密接触中能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以德树人。其次,导师在专业水平、专业能力上是名列前茅的,在学科知识讲授与传播上能使学生受益。
客观、公正、全方位地考核与评价导师工作, 是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要以全面考察导师的教育质量为基本内容,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导师的工作情况,鼓励导师规范化、系统化地进行工作。要激发师生积极投身导师工作的内动力,促使其以满腔热情参与导师制;要以制度做保障,使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要全面、规范,评价手段及方法要科学、合理,评价主客体要和谐统一,评价结果应该具有实效性。
总之,研究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为高校本科教育质量的提升探索一个有效的方案,从目前来看,最有助于减缓高校扩招背景下有限的教师资源与相对无限的学生需求的矛盾,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培养造就多规格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因此,我们应积极挖掘其优势,摈弃不足,构建起适应学校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其成为提升地方综合性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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