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通告,公布5-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429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样品。其中有多款不合格样品被检出沙丁醇胺(俗称“瘦肉精”)、氯霉素等禁用兽药。其中四川两家企业涉及,分别是成都伍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检出恩诺沙星残留超限量、成都市青羊区康记家禽经营部经营的鸡肉(剑阁土公鸡)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8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