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美,李志鸿
(1.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畜牧兽医站,四川 宣汉 636150;2.四川省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 宣汉 636150)
1.1 执业兽医过少 在实际工作中,因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难度过大,加之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多数都从事管理工作,因此具体从事动物诊疗的执业兽医极少。
1.2 执业兽医执业范围限制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执业兽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和第四十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兽医执业活动。”的规定,执业兽医只能在自己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饲养场执业。因此导致执业兽医数量与畜禽养殖数量的匹配严重失衡,大部分动物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畜禽还是由乡村兽医进行诊疗。所以部分必须由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药,乡村兽医照常在使用。由于现今养殖场、小区以及养殖户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因此难以对其进行管理和处罚,严重影响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实施。
1.3 处方凭据缺乏 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兽医处方笺由依法注册的执业兽医按照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具。”而乡村兽医缺少处方凭据,不具备出具处方的资格。
2.1 扩大执业兽医队伍 应加强对乡村兽医的培训,鼓励业务素质高、有文化基础的乡村兽医考取执业兽医资格。鼓励回乡的兽医专业毕业生积极学习、实践,考取执业兽医资格。加大政策支持,放宽执业兽医的从业范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2.2 提高乡村兽医从业素质 加强对乡村兽医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养成规范开具处方的习惯。逐步淘汰年龄较大而且文化基础较差的乡村兽医,鼓励年轻的专业人员加入乡村兽医队伍。
2.3 对乡村兽医进行系统培训 根据《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建议有关单位定期制定培训计划,对乡村兽医进行全面系统的专业和法律法规培训,并形成定期培训制度。同时让有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经验的兽医人员,特别是执业兽医发挥积极的作用,带动和指导乡村兽医,从而提高乡村兽医的从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并规范从业过程,共同推动《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