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华
(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是我省近年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重要工程。将坡耕地改造成为梯田,变“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为“三保田”,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作物的抗旱能力。同时,通过田间道路和蓄水工程的合理配置,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土地耕作的科技含量和劳动效率,促进山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于2010年正式启动,到2013年已实施4年。4年来,经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工程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2013年,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涉及7市16个县,分别是临汾市的永和、安泽、大宁、隰县,吕梁市的石楼、兴县,忻州市的岢岚、保德、神池、五寨,晋中市的榆社,长治市的沁县,运城市的垣曲、平陆,大同市的天镇,朔州市的右玉。在这16个县中,按水系划分有13个县属黄河流域,3个县属海河流域;按新的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有12个县属西北黄土高原区,4个县属北方土石山区。项目区立地条件差,坡耕地多,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产条件落后,群众生活贫困,永和、大宁、隰县、石楼、兴县、岢岚、保德、神池、五寨、平陆、天镇、右玉等12个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安泽、榆社、沁县、垣曲等4个县属省级贫困县。
4年来,全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涉及16个县的62个乡镇238个行政村,总人口15.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02万人,占总人口的96.7%。涉及行政村耕地总面积60 751 hm2,其中坡耕地48 126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79.2%。项目区人均耕地面积0.4 hm2,农业人均纯收入1 733元,人均占有粮食725 kg。
从2010年开始,在项目区农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截止2013年底,共完成新修水平梯田2.58万hm2,修筑生产道路498.93km,排水沟16.62 km。完成工程总投资51 51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 400万元,省级投资3 775万元,市县配套13 347万元。
2010-2012年的坡耕地治理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开始发挥效益,2013年的治理工程也已接近尾声。据测算,前三年项目区的治理成果,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127.77万t,增加水源涵蓄能力323.73万m3。与治理前相比,减少土壤流失90%以上。在有效控制项目区严重水土流失的同时,也减少了面源污染,促进了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
坡耕地修成水平梯田后,加上增施肥料、土壤改良等农业配套措施,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据测算,项目区每年可增产粮食4 538.67万kg,平均1 hm2增产2 250 kg,年人均增加粮食383 kg。加之交通道路配套建设,大大改善了当地的生产条件,加速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减少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解放了农村劳动力。
通过实施坡改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项目区的粮食产量,提高了农民群众收入,从而保障了粮食安全,加快了山区农村小康建设步伐。梯田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出路。坡改梯加上其他水土保持项目实施的综合治理,项目区的山、水、田、林、路全面整治,面貌大为改观,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
3.1.1 强化政府责任
试点县均成立了由县长或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发改、水利、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的试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制定了试点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与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相关的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水保)局局长兼任。
3.1.2 积极整合项目
为充分发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各项目县在开展坡耕地治理的同时,由县政府协调,尽力整合水利及其他部门的相关项目,实现了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提高了项目的综合效益。
3.1.3 保证规划实施
项目县一班人,翻山越岭,不辞辛苦,选片区,搞规划,协调乡、村搞好配合。有的县将坡耕地治理工程定为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骨干工程,书记、县长亲自安排部署,四套班子领导亲赴施工现场检查督导。各县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多方面措施,提高了当地广大干部群众对坡耕地治理的认识,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建设高效精品小流域是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牢固树立工程建设从前期工作抓起的理念,将前期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严格把关。
3.2.1 择优选县
在遵循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试点项目县选取原则的基础上,我省还从近几年来精品小流域建设成效、经验、思路以及对精品小流域建设重视程度等方面,对有关县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取项目县。
3.2.2 认真选点
围绕精品小流域建设目标,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以梯田建设为重点,坡面水系及田间道路等措施相配套,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确保建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的要求,选择坡改梯工程区。同时注重与已规划的引水灌溉等工程相结合,以保障坡改梯工程效益的更好发挥。工程选点先由各项目县初选,然后由设计单位进一步研究把关,最后由省、市、县水利部门及设计单位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逐处踏勘、研究后确定。
3.2.3 优化布局
对每一个坡改梯工程区,从体现高标准的精品意识,体现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出发,设计单位优化布设梯田、道路、排洪渠,相关部门倾斜其他相关项目,使淤地坝、治滩整地、水保林、经济林等治理措施与梯田建设工程相配套,以便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充分发挥治理效益。
3.2.4 征求群众意见
在选定项目区之前,各县在所涉及的每个村召开村民大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工程开工前,进一步向村民宣传,使每户村民对工程建设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化解了开工后可能出现的户与户地块界限纠纷等各种矛盾。
3.3.1 严选参建单位
在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以后,各试点县均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施工单位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相应资质。各项目县还择优选择确定了工程监理单位,从质量、进度、投资三个方面对工程进行全面监控,为工程顺利实施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3.3.2 加强群众参与
为切实保障当地农民群众对项目工程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县都在项目区公示了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指标和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采取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形式,广泛征求项目涉及的乡(镇)、村及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期盼与需求。
3.3.3 强化现场监督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县项目建设单位在每一个工程区都配驻了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监理单位配驻监理员,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严格控制。各县还实行了多种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工程施工管理。项目区所在乡(镇)成立由分管水利的副乡(镇)长带队的乡级监督组,对工程建设进行重点监督;受益村选举村民代表组成村级监督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益农户对工程建设进行实时监督。通过严格监督,层层把关,确保了工程的建设质量。
3.3.4 规范档案管理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我省在各试点县实行了“八个盒子、一个柜子、一间房子”的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要求按基本文件、设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建设管理、财务资料、竣工资料八个方面的内容分类装盒归档。
3.3.5 推广实用技术
在开展坡改梯建设的同时,各县还大力推广了地埂核桃林栽植、土壤快速培肥、测土配方施肥、旱地番茄种植及小型农耕机械化作业等实用技术,促进了农民的增产增收。
为确保各县坡改梯工程的建设质量及进度,我们采取了树样板、抓典型、以点带面的做法。确立永和县为全省坡改梯建设示范样板,对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方式、机械配置、建设成本等进行试验、探索。永和县在芝河源头水土保持生态园区,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为龙头,整合水利、林业、农业、国土、交通、扶贫、发改等部门资金1.32亿元,配套了淤地坝、坝滩联治、水保林、经济林、排洪渠、生产道路等措施,为全省摆出了综合治理示范样板。其他有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县以及许多施工单位,都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到永和县参观学习,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学到了科学的施工组织方式。各县根据学到的经验和做法,在本县试点工程全面开工前,先建设一个高标准示范工程区,要求其余工程都按照示范工程区的标准建设实施。
各试点县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在每个项目区建立了工程简介碑,并在醒目位置书写宣传标语;开工前均进行项目公示,让项目区农民群众了解坡耕地治理的作用和意义,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和坡耕地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垣曲县还联系中央电视台开展重点宣传,2012年3月17日在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第十三频道的《朝闻天下》《晚间新闻》连续三次报道了垣曲县的坡耕地治理工程,3月18日又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进行了报道,影响范围大,宣传效果好。
要求各项目县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及时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不拖后腿。加强计划转发下达、实施方案审查批复、招投标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使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尽量缩短时间,确保工程能够尽早开工,开工后能够快速推进。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督、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及建设中要求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监理严格要求,淘汰不负责任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充分发挥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作用,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由于坡改梯项目县多是贫困县,自筹资金难以落实,针对此,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将工程建设与水保大户、专业合作社的生态治理活动相结合,调动社会资金投入坡耕地治理;二是要求各县将水土保持补偿费优先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配套,以保证工程资金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广永和县整合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大示范区的治理模式,在各项目县,首先整合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同时尽量与水利及其他部门的有关项目配套,统一规划,分项目实施,建设大示范区,以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