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融合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5-08-15 00:47杨汉东
河北职业教育 2015年2期
关键词:校企高职学校

杨汉东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21)

校企合作是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和任务的客观要求,是提高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保持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校企深度融合是校企合作的高级阶段,当校企合作走过数量增长的初级阶段后,大家感到校企合作中的“学校热、企业冷”、合作“两张皮”仍然是制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瓶颈。全面分析校企合作中的问题,寻找突破制约校企深度融合“瓶颈”的对策,是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校企合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对校企深度融合的理解

融合,指的是两种或多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深度融合是合作双方纵深合成和交融。校企深度融合,是指具有不同性质和目标的两个单元通过相互接触、相互沟通、相互渗透、相互支持,形成利益目标高度一致和紧密结合融为一体的过程。

校企深度融合的显著特征:(1)一致性,即双方利益目标高度一致;(2)渗透性,即合作过程中各种要素相互渗透,包括资源、过程等;(3)依赖性,即双方互为前提,相互带动、相互促进;(4)互补性,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5)持续性,即校企之间的合作不仅是一项活动,而是长期的、稳定的,具有长效机制保证。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出口在企业,这一特性客观上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紧贴企业,长期、稳定、全面、深入的校企融合,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校企深度融合存在的问题

自上个世纪90年代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兴起以来,校企合作就得到了政府、企业、学校的高度重视,在理论和实践上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同时研究、借鉴国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功经验,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一直以来校企合作中的“学校热、企业冷”、合作“两张皮”仍然是制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瓶颈,学校与企业之间总有挥之不去的“抱怨”。当然,校企合作中的问题表现在不同院校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讲专业性强的学校与对口企业合作的会好一些,综合性院校面临的问题就会多一些。出现这种状况固然双方都有问题,但笔者认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仍然在学校。

1.学校对校企合作认识深度不够

一是学校对校企合作“为了谁”没有理清,学校一味强调为了企业,总认为企业应该做什么,尤其是公办职业院校更为突出。出现这样的认识,多多少少还存在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办学遗风,问题是现在是市场经济,企业做什么必须考虑有什么利益。由此出现学校与企业在认识上的背离,学校总认为我在为你企业培养人才,企业就应该为学校承担义务,而企业则认为培养人才是你学校的责任,况且市场上人才多得是,并不在乎哪一家学校。二是一些学校并没有把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生存发展,尤其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在目前生源还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并没有感到校企合作的紧迫性,以市场为导向办学理念并没有体现到办学的全过程,更没有“百年老字号”的概念。

2.学校对企业需求了解不够

需求产生动机,动机产生行为,企业对学校的需求是合作的前提,而且企业类型不同需求各异。目前,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主要是铺摊子、讲数量,对合作方还不能深入跟进,对企业需求了解不够。一是对企业感兴趣的合作方向和内容了解不够;二是实施过程考虑企业实际需要不够,尤其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具体实施上,大多学校“以我为中心”,按照学校传统的教学进程组织,不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特点。如有的企业生产经营具有明显的季节特征,淡季生产经营任务不饱和,所需人力相对较少,且业务量小,这时安排学生实习,企业不需要新增劳动力,学生到企业没什么活干,企业自然不大愿意接受。不把企业对学校的需求搞清楚,学校服务企业就是盲目的,企业也就失去了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学校在校企合作中自身定位不准

就高职院校自身能力而言,能为企业提供什么帮助,有什么可以吸引企业,很多学校还不是很清楚,或并没认真考虑和评估过。比如人才培养,高职为企业培养哪一层级人才;比如科研,企业需要高职这一类的学校提供什么层次的科研。合作的企业不同,学校对企业服务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定位自然也不同,学校在这方面还没能很好地去研究,或者没有投入精力去研究。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大企业攀不上,只能打打擦边球,小企业又看不上,不当一回事,或挂个牌而也,可谓高不成、低不就。

4.学校在校企合作上用力不够

首先,参与校企合作的教师用力不够,由于教师的教学任务比较繁重,加之忙于搞科研课题、写论文、个人业务进修学习等,能专心用于企业实践的时间不多;其次,学校受资金、人力、物力所限,投入不够;其三,学校技术水平不高,对企业智力支持不力。其表现:一是“雾里看花”,即不能深入企业、跟进企业,学校对企业总是隔着一层,不深入、不花时间和精力,走马观花;二是“蜻蜓点水”,有的仅是挂个牌子,双方互访了事,有的仅仅停留在安排实习层面上,没有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合作;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学校在强调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方面过多讲的是如何强化政府和行业协会管理职能,而学校自身的保障机制则考虑较少。

5.学校内部各专业校企合作不平衡

在综合类院校中,有些专业校企合作相对要好一些,如机械制造、医学护理专业等,而有些专业受自身特色所限,校企合作客观上存在较大难度。文科类较之理工类,在校企合作尤其是顶岗实习、工学交替上其难度就大得多。如财务会计专业,无论是企业岗位设置原因,还是财务会计业务性质原因,无论企业大小要做到批量安排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确实存在较大难度,更不用说持续稳定合作。

6.政府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其一,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法规还缺乏一些具体的操作细则,法律法规既要规定企业应该做些什么,也要明确企业做了以后应得的利益。政策应是鼓励性的,主要表现为税收优惠、经费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等方面,政府管理部门对于职业教育也有一个认识和探索过程。其二,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体制是校企合作的组织和管理系统,机制是与之有关联要素之间运行方式和制约关系,比如“厂中校”、“校中厂”的问题,可能会涉及到工商、税务、土地、国有资产管理、教育行政等多个部门的相关政策以及相互之间的统筹、协调等,再如学生上岗风险管理与责任承担等也需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细则等。

三、破解校企深度融合瓶颈对策与实践

校企深度融合,涉及到政府、企业、学校,就宏观层面而言,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既是校企深度融合的保障,更是校企积极合作的一种激励,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已经或正在出台一些政策法规,如宁波市于2009年3月出台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1年又通过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率先在全国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颁布规章。笔者认为,校企深度融合,关键还在于学校和企业,破解难题的根本也在于学校和企业层面,以下从学校角度提出一些对策。

1.加大校企合作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

教育与产业作为两大社会基本分工,各自的定位、功能和任务是截然不同的,但二者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校企合作对教育和产业的发展是必要的,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必要的,他们的战略目标是一致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加大校企合作意义、作用和成效方面的研究、宣传和推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的研究、交流中来,从而增强企业和学校对校企合作的正确认识,转变观念,内化于自觉参与的实际行动。

2.读懂企业明确企业合作需求

需求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坚持以企业需要为导向,才能激活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既要明确需要企业做些什么,更要明确企业需要学校做些什么,学校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企业需求。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企业与学校合作的最终落脚点都要体现在企业增效上,学校应深入合作企业,真正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把合作企业搞明白,同时在合作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了解企业发展变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新要求,这样才能保持合作的持续性。

3.互惠互利促进合作企业由被动变主动

合作的一条重要原则是“资源共享、互惠双赢”。首先,合作双方的资源要能做到互通,包括物质资源、人才资源和社会资源等。其次,合作双方都要有利可图。学校最大利益是依托行业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需要企业接纳学生实习,吸纳毕业生就业。企业的最大利益是依托高校培养所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和借助高校智力优势促进技术研发,同时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还能享受到一些相关优惠政策。学校应把培养企业所需、能用的人才放在合作首位,并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充当主要角色,才能够激发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热情,为顶岗实习、工学交替提供良好条件。推动“产、学、研”结合,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与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研制开发新产品,直接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更能激励企业积极主动参与校企合作。

4.合理确定校企合作模式与层级

一是因校制宜确定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人才培养型、科技合作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不同类型职业院校应依据自身特点确定校企合作的侧重点,学校内部不同系(院)也应有所侧重。当然,无论侧重哪一方面,服务区域经济,促进人才技能培养与就业,有利于企业和学校共同发展是不变的。二是客观定位合作层次。无论是人才培养还是科技、社会服务,企业总有不同层级的需求,众多小企业的需求之和就是大需求,大企业一线生产、管理也有低层次校企合作需求,同是人才培养合作,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对高职院校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关键在于学校如何自身定位,即学校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到底能做什么,找到校企合作的切入点。三是灵活运用合作模式。从表层上看,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学校的中心任务就是为企业培养人,然而吸引企业参与合作并不仅停留在人才培养方面,通过科技支持和社会服务项目的合作带动人才培养,合作更能持续和深入。

5.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是实现校企合作的路径,解决校企合作不平衡的状况,必须创新合作方式,突破“一对一”的合作定势。如以人才培养为合作模式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更适于理工、农、医类院校或专业,学校与企业可以“一对一”合作。而经管类中的财务会计专业就很难全面推进“一对一”实习基地、订单培养,如要实现成建制班与企业合作以及长久合作,可以考虑与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会计公司等组织合作,由第三方根据市场需求提出人才培养计划,参与人才培养过程,负责学生实践、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学校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最终实现校企合作。

6.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

企业要保持持续发展,需要不断的技术革新、管理创新,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市场新的需求。企业创新一靠自身能力,二靠高校、科研等部门的智力支持,因而客观上有与学校合作的愿望和要求,这就要看学校能为企业做些什么,有多大智力支持能力来吸引企业。学校应根据合作企业需求,加强自身专项服务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满意的服务,增强企业对学校的依赖性,从而促进校企之间的长期紧密合作。

7.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目前各地普遍成立了由行业组织、企业和学校联合组成的“校企合作委员会”及各类专业委员会,但这些委员会大多务虚成分较大,要建立能有效推动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需注意以下几方面。其一,建立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同步推进的运行机制,可通过双方共同出资办学、定向培养,学校承担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职业培训等,扮演“企业商学院”角色;其二,建立校企联合科技研发机构和团队,为企业承担技术服务和技术研发项目,将学院研发作为企业的研发机构,把学校研究课题推向企业,企业新技术研发引进学校;其三,成立专门负责校企合作工作机构,并给予人力、物力保障,而不能仅由教务处、科研处等的内设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学校成立的校企合作工作处负责统筹全校各系(院)校企合作事宜、校企合作理论研究与宣传、配合系(院)校企合作对外联络与问题解决等。

8.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

打破以学校为中心的传统教学进程安排,建立起适应“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教学进程模式。安排学生实习尤其是顶岗实习,要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运行周期,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接受学生实习积极性,更有利于学生得到更多实际业务锻炼。这就要求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系统要大胆改革,打破前五个学期在校学习(短期见习),最后一个学期校外实习的常规进程,打破全校大一统的教学管理体制,赋予各系(院)更大自主权,根据不同系(院)、不同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企业不同生产经营特点,有区别、更灵活地安排校内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训进程。

[1]崔炳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论与实践[M].大象出版社,2008.

[2]尹庆民,等.校企合作研究——基于应用型高校的模式及保障机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3]查建忠,何永汕.中国工程教育改革三大战略[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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