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林苑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文学作品叙事视角的选取与其艺术性密切相关,独特的视角带给读者瑰丽奇特的阅读体验,并带领他们进入一个绚烂的世界。新时期小说出现了与传统人称视角不同的身份视角——傻子视角,《秦腔》《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丰乳肥臀》《尘埃落定》和《雪坝下的新娘》等小说都采用了“傻子”的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使他们在自己的周围形成了特殊的世界和时空体。从而使傻瓜这个身份在文坛中变得不再陌生,已“不再只是一个位于边缘,既熟悉又可笑的侧影”[1]21,而是一个以他们独特的眼光来认识这个千姿百态的世界并拥有特殊社会功能的身份,具有了与众不同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
傻瓜眼中的世界是异于常人的。与此同时,他们对时间和空间的感知更是与众不同了,作者往往从其时空观入手,表现文学作品中的傻子形象。其中,在时间意识上,他们并非懂得像常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有对时间感受的模糊淡化,也有对时间奇幻、超脱的认知。在迟子建《雪坝下的新娘》中,刘曲被打后从春天一直昏迷到冬天,一觉醒来就成了一个傻子,因为昏迷而不曾经历夏秋这个道理对于他来说是无法想明白的,因为他的时间意识已经淡化,甚至可以说他对那段昏迷的时光是毫无认知的,所以当面对门口黄色的豆腐幌子时刘曲会表现出对春天刚到来却突然下雪的困惑。而又在老太婆的喋喋不休中,他也不是没有对这个困惑进行回忆和探索:“我想起来了,我是让人给打了。不过我挨打时是春天,现在却是冬天了。我没觉得过夏天和秋天,它们就像一对小老鼠一样在不经意之间溜走了。”他知道自己挨打了,却始终无法想明白时间流逝的真正原因,只认为它们是突然溜走的,也为读者留下一个悬念,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也正是作者刻画这个傻子形象的用意所在,若是常人,必定很快就能想明白为什么醒来以后就突然到了冬天,为什么镇上人都敬他三分,这便是特殊人群特殊视角所要展现出来的内容和思想,同时也为接下来文本叙述中的疯狂怪诞进行铺垫,使看似荒谬的发展变得合乎情理。
与此同时,在对时间的理解上,傻子也是以之怪诞的自我认知来进行阐释的。在小说中,刘曲不会认为冬日的黑天来得早是因为地球公转自转或如平常老百姓那样对自然规律的有着普遍认知,而是认为冬日的黑夜是因为垂涎女人们,是想要来摸她们的脸才那么早来到,故而总结出冬日的黑天是不要脸的。在我们看来,这就是一个五岁孩童的思维方式,天马行空,惹人发笑,而这样的思维却出现在一个成年人的身上,因而不得不说傻子的思想跳出了常人的思考范围后展现出了令人惊愕的丰富想象力。同样的,也正是因为作者给予他们的“傻子”身份才使得这种荒唐的认知符合逻辑:冬日的黑天来得早是为了摸女人的脸,结冰的流水在阳光下呈现出的样子是一个“金发美人”,以傻子形象出场的他们对时间的理解没有了丝毫的局限,也没有人会指责他们思维逻辑上的无知和混沌。这正是在一种思维发散当中萌生出荒诞与所谓的“怪人形象”和“不理解形式”。
而在《尘埃落定》中,除了展现傻子模糊的时间意识外,时间无情的破坏力和巨大摧毁力也透过他的双眸得以淋漓展现。我们知道一般人的记忆从儿童时期就开始了,但傻子土司的记忆从十三岁才开始,之前的时间意识几乎为零,他的“过去”是茫然几近空白的。巧合的是他对时间模糊的感受同他所属的这个民族的时间认知出奇一致:对信奉藏传佛教的世代藏人们来说,时间是循环的、无限的和可以无视的。而后来,在翁波意西的影响之下,这个所谓的“傻子”慢慢地意识到了时间的存在,甚至预言了没有“未来”的“未来”——他看不到未来,只能看到土司从这片土地上消失。他又什么都能够看见,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但是那个明天却又什么都没有……在土司及旁人眼中,傻子的这些令人恼怒的话语实在是可笑之至,当所有人都沉浸在麦其家族不断扩张壮大的无尽喜悦中,也只有这个傻子少爷,感受到了时间将残酷地抹去这片土地的无字历史。在这里,只有“怪人”的身上赋予了独特的超能力,他们能触碰到常人无法触及的领域,以他们的视角将事情发展进行呈现和复述。文本也正是透过傻子的时间观,一步步地,将一切的繁华,化为了“尘埃”。其实在这里作者想要揭示的,就不仅仅只是这个土司的“傻气”和“杞人忧天”了,也暗藏着这个傻子土司看似无知可笑的时间感知与整个民族风俗和命运的相互牵连,以傻子的时间观念贯穿着整个故事脉络,从而使得情节起伏波折又充满着命运沧桑之感。
傻子的时间观念与众不同,有时还蕴藏着深刻内涵。同时,在空间上,傻子的视线也总是能够触及到常人无法延伸的角落,有着“通灵”般的对于空间知觉的奇特认知,有时使得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的限制性得以消除。在他们的视角里看到的是不同于常人的对世界全新的揭示,也许这才是所谓真实的世界,常人看到的却往往都是浮萍与倒影。比如贾平凹的作品《秦腔》中,清风街上存在的人和发生的事全部都进入了疯子张引生的视野里。小说中一切人物的声音都被纳入到了叙事者的空间话语之中,成为了叙事者对话的对象。他的空间观念被不断地放大再放大,整部小说变成了叙事者心中的鸣奏曲。有人说,引生就是“引神”,因为他能引发神灵之事;还有人说,引生就是“隐身”,他存在于街上的每一个角落却又不为人们所发现。他能通过窥探人们头上闪着的光焰,判断其时运的好坏;他能变成蜘蛛,在墙壁上静静听着清风街开的会议内容;他被龙卷风吹上了天,却能够大难不死……引生就这样以诡诞的角色穿梭在这条街上的人们当中,在亲身经历着种种不平凡之时目睹着这个地方的兴衰,也获悉了在这个村里各色人等不为人知的秘密。这样的叙述方式似乎发展成为了一个全知视角的模式,但是又不真正等同于全知视角,这便是傻子视角下的空间观念所造就的。
阿来笔下的傻子更是具有超前的空间观念。他与张引生一样,总是可以看到他人无法看到的事物,甚至包括具有预言性的事物。首先,他可以看到互相争雄的土司们忽地消失不见,接着土司们的官寨土崩瓦解,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只剩下冒起的蘑菇状的烟尘。而这些烟尘,正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深意所在:所有曾经纷繁纠缠的一切都变成了尘埃,融入大地,土司制度也完结了。阿来将全部的伏笔都埋在了傻子的双眼中,造就了文本特有的艺术感。其次,这位二少爷也可以看到自己的父亲在罂粟地里所做的不齿之事,生长繁茂的害人的罂粟丛虽然能够使人们变得贪婪迷乱,但是无法蒙蔽他的双眼及空间感知,所以他能够看到父亲的淫乱,看到罂粟的危害,也只有他能够看到。在他眼里似乎没有所谓的“空间”,他就好像一个超人。感知着这个世界。就像他最后所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因而傻瓜以其非同寻常的身份穿梭于各个文本叙事之间,并以之独有的时空观阐释对周遭时空变化的理解与感受,以暗示情节的发展与陡转。这在普通人视角中是不符合规律和逻辑的。因此,这样的描写跳出了平淡叙事的条条框框,赋予了整个特殊视角全新的意义。
所谓陌生化,就是文学作品在内容呈现时与人们心中的常理及常规之事相违背而产生陌生感受的一种形式。其在艺术上也具有超越常理的作用。俄国形式主义学者什克洛夫斯基在《作为手法的艺术》等文章中认为,艺术存在的原因就是为了使人恢复对生活的感觉,就是为使人感受事物。因此,感受对于文本的阅读当中是极其重要的。在傻瓜视角下,最为突出的就是“陌生化”的审美感受,通过对熟知事物的“陌生化”,使人感受事物,并将理解和感知的时间拉长,从而转变原本陈旧的审美过程与审美体验,给予读者全新的感受。
在新时期小说的“傻子”视角叙述中,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读者期待视野的陌生化。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曾提出一个心理学概念叫做“图式”,即人脑中已有的一个知识经验网络结构。那么,读者的期待视野便是一种文学上的心理图式,以已经形成的思维预期展开文学体验和理解。而期待视野的陌生化,就是让作品与读者的文学阅读心理图式与实际获得的阅读感受拉开距离,使读者获得意料之外的惊喜。在《尘埃落定》中,由于开篇竭力描写麦其家的二少爷“我”是一个傻子,“我”常常提出一些傻子才会提出的怪问题,做出一些令人捧腹的傻事,包括“我”的父母、佣人都以傻瓜而待之,所以在读者的期待视野中,“我”在这部作品中必然是一个滑稽搞笑衬托他人的丑角。但这个因土司醉酒后而生出的彻彻底底的傻瓜儿子,却能够展望到别人所无法预知的未来,还能够做出比他的“聪明人”哥哥更为长远、明智的决定。不管是在罂粟市场广阔火热之时做出种粮食之决定而使家族更为昌盛,还是拥有了美丽的女子作妻,都与读者在阅读当中期待的傻子形象相悖。甚至在文中也出现了这样的自我戏谑:“傻子,这个词在短短的时间里,被我赋予了新的、广泛的意义……”他嘲讽自己是命运、福气等名词的代表,实际上又暗含了一种之于“傻子只能做傻事”的无奈,打破了读者对这个弱势群体的原本认知,激发深刻的思考。再如《雪坝下的新娘》是以刘曲对自己老婆的赞许而结尾的。他甚至认为“没有比她更仁慈的女人了”。想必读者以及文本中镇上的所有人都知道刘曲的老婆和杨半拉通奸,杨半拉一来刘曲就被派出去找东西,在镇上的人旁敲侧击的嘲讽以及家里多出的绣花鞋等显而易见的线索下,读者或许会期待这个傻子最终能够知道事情的真相而做出惊人荒唐之举。而最后却是一句模棱两可的自言自语,傻子特殊身份下难以猜透的是非真实,留给了读者更多的想象和思考的空间,似完未完的结局令意犹未尽的读者获得了非凡的审美感受。因此,读者在获得与原先想象相反的情节发展之时,会被动转变自己原先的阅读期待和心理图式,进一步唤醒心中沉睡的激动与兴奋之感,使得读者在前期待视野疲惫和焕然一新的阅读图式开辟的交杂中,体验到审美感受伸张出去的力量和延迟带来的审美快感,从而收获新的阅读体验。这便是傻瓜视角作品中给予期待视野的“陌生化”意义所在。
其次,是读者文学体验的“陌生化”。傻瓜对事物的感受总是超脱常人且令人难以捉摸,从而给人一种新奇的文学体验。如刘曲面对铺满地的白雪的独特认知是:“有时我不太敢走白色的路,以为我家的豆腐摆在路上,我把它走碎了,豆腐还怎么卖?后来我摸了摸那白色的东西,它很凉,到我手里就化了,我才明白路上铺的原来是雪,如果是豆腐的话,它在我手心是不会化的……”他认为雪下落是因为喜欢上人们的脚,便开始在上面奔跑了起来。而在常人的认知里,豆腐是不会铺在地上的,而且单用视觉或下雪的感知就可以得知地上的是雪,同时落雪的原因只与气象有关也不存在任何目的。而文本中的傻子刘曲首先将其认作是家里的豆腐,又通过触摸以及是否会融化而判断,并认为雪落下的目的就是被人踩。正因为这是一个傻子的思考和感受,所以才能把这样不合常理的阅读体验都可以变得合乎逻辑。也正因为他拥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对这个世界产生认知,所以傻子感知到的一切东西便是在常人眼里陌生而又充满新奇的一切,从而形成难忘深刻的阅读体验与思考。
再次,傻瓜对事物的“归因”也是陌生的。在心理学中,一般人对事物的归因可分为外归因和内归因,并都是符合日常逻辑和心理学原则的,但是此原则并不能用之于傻瓜这一特殊的身份,他们对事物的归因也是具有陌生化形式的。在余华《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众人引诱来发将躲在床底下的狗叫唤出来好将其杀死吃掉,当来发亲眼目睹他们残忍杀死那条狗时没有愤怒也没有反抗,只说了一句话:“还没有下雪呢。”(因为来发记住了他们说过下雪了要去吃他的狗)。所以在这位主人公的认知观念中,只要没有下雪,那群人就不会杀害那只狗,即使他亲眼目睹。更悲剧性的是在文章最后,他认为狗是因为自己叫了它让它出来才死的,所以他对自己说以后不管谁叫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再答应了,他不愿意再承认“来发”这个名字。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没有自己名字的人。文中的“我”将狗之死归因于自己而非那些以捉弄人为乐的市侩。这属于典型的内归因。他又将这个内归因细化,归为是自己答应了别人对自己的叫喊而导致悲剧的发生,如此怪异的因果关系令读者在产生疑惑和不解的同时获得启发性感悟,包括众人对傻子的集体无意识情况下的嘲讽、傻子内心的悲痛难发与苦闷等等,更具有了阅读性和思考性,增强了读者的阅读体验。
“它给了人们权利,可以不理解,可以糊涂,能够耍弄人,能够夸张生活;可以讽刺模拟地说话,可以表里不一,可以在戏剧舞台的时空体里过生活,可以把生活描绘成喜剧,把人当成演员;能够撕去别人的假面,能够以严厉的诅咒骂人;最后可以有权利公开个人生活及其一切最秘密的隐私。”[2]358巴赫金对傻瓜在小说中的功用如是阐述。傻瓜总是处于另一个次元进行自己的活动,正因为如此所产生的陌生化效果,直接丰富了读者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而且还作为一种手段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感知世界、理解世界的新角度。
傻瓜视角的运用还有一个重要的艺术价值,那就是狂欢化。文学形式上的狂欢化源自于西方的狂欢节与狂欢活动:“狂欢节,这是既没有灯光,也无所谓演员与观众的游艺。在狂欢节上,所有人都是积极的,一切人都参与狂欢活动。人们并非以观众的角色在观赏狂欢节,甚至都不能说他们是在进行表演,而是生存在它里面。这时候狂欢节就像是一个容器,人们存在于之中,在它的规则施行按照这些规则生活,也就是说,过着充满狂欢化的生活。而这种充满狂欢化的生活,是偏离原有预定轨迹的生活,更确切地说,是‘相反的生活’、‘不寻常的世界’。”[3]135新时期许多小说采用了如此形式。莫言的《丰乳肥臀》里上官金童扮演“雪人儿”、《四十一炮》中罗小通对肉的痴迷以及参加吃肉比赛的疯狂场景等情节都是具有狂欢节式的热闹场面。它们通过主人公夸张的演绎方式,来戏谑、讽刺、亵渎官方文化,从而达到作者的写作意图。而傻瓜叙事则是造就狂欢化气氛的强有力载体。它们带给文学的,是因“非我辈中人”身份享有的特权下狂欢广场戏剧载体及广场假面的重要纽带。
首先,狂欢化的载体便是广场。在巴赫金的理论中,这个广场是具有双重性和两面性的,是通过现实的广场折射出一个具有随意性和全民性的狂欢广场。《尘埃落定》中就有这样一个片段,当傻子少爷从具有狂欢性质的边界市镇回到家时,已被割了舌头无法说话的书记官翁波意西因为激动,竟突然开口说话并吐露了生命的真谛。这样难以置信的现实令广场上的百姓沸腾了起来。他们在欢呼声中举起了这位使得奇迹发生的人,一直以来被忽视的傻子少爷像神仙下凡一样受到了百姓们的推崇和信仰。这种疯狂沸腾的信仰方式就是具有狂欢化性质的,处于极度兴奋状态的人们在这个设定好的广场上对他进行了崇拜式的加冕,他忽地成为了膜拜的对象。而与此同时,事情发展并没有到达高潮,跑入麦地时傻子的一句“那片麦地土地真宽啊,我走出了一身臭汗”又获得了广场式的嘲笑声。这实际上又是对他实行了“英雄”帽子的脱冕,他的下凡神仙和热血英雄的形象瞬间消解,变回了那个愚笨的和具有逗趣性傻子。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包容各种角色的狂欢广场上,在这种跌宕起伏的情节当中,少爷和仆人之间因地位悬殊和身份差距所引起的慌乱惧怕之感荡然无存,人们之间不管是怎样的身份地位都能够在这个载体里无拘无束地交往谈论了。正如巴赫金所说,人们之间的各种距离,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狂欢范畴--人们之间自由狎昵的交往。这是狂欢处世态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在狂欢节广场上,在生活里被各种坚不可摧的等级藩篱相隔开来的人们可以自由自在地交往,从而形成独特的叙述形式。
傻瓜叙事中,还有值得一提的狂欢范畴便是亵渎:狂欢式不恭、一整套狂欢式辱漫与贬低、与土地和肉体之生育力相联系的狂欢式淫秽等等[3]142。这些狂欢化范畴的描写让叙事变得更为有力,充满着多种感官上的冲击。在《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就充斥着狂欢式的辱漫与贬低,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所以那群市侩总是联合起来夸张地嘲弄“我”,说那条母狗是“我”的女人,说自己是“我”的爹:“他们叫我:‘喂,谁是你的爹?’我说:‘我爹死掉了。’他们说:‘胡说,你爹活得好好的。’我睁圆了眼睛看着他们,他们走过来,凑近我,低声说:‘你爹就是我。’我低着头想了一会儿,说:‘嗯。’”可见,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对来发进行侮辱性的起哄,对他的善良进行地痞流氓般的亵渎,对他的行为举止竭尽全力地贬低嘲弄,从而获得内心的一种扭曲的满足,究其根本就是因为来发是一个不会反抗、不懂世事的傻子。这也是小说悲剧性的关键所在。在来发的生活中将一直存在着这样一批以强欺弱的狂欢化群体,以起哄、亵渎、贬低的方式构成狂欢式叙事。这种叙事方式令读者长期处于震撼和出其不意的感受当中,从侧面来揭示文本的悲剧性与真正主旨,并引导读者自发地形成对傻子这个弱势群体的思考。
我们当然也不能忽视语言上的狂欢形式。语言是思维的载体。在傻子叙事中也必然会以语言描写来展现“傻”性。在《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身上,不管是带着公共的民众广场性质的笑声,还是角色本身以及周围人的言语想法,无不产生出狂欢形式的叙事。包括济嘎活佛大力赞颂土司少爷是神,将其神化,夸张地认为他所经过之地都会出现奇迹,以及傻子疯狂的自我咆哮:“我不可救药,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傻子。那就让我是一个傻子吧!让天下所有人,土司、管家、下人、男人、女人,偷偷地笑我吧,把口水吐在我的脸上吧,说哈哈,傻子!说呸,傻子。去你妈的,傻子要唱歌了。”这些夸张的、不合逻辑的、直白的话语,在给予读者强大的阅读冲击同时,也引导他们将歇斯底里化的言语自行配音于脑海,翻腾出的是傻子在众人心中的“呆傻”而造就出小说中的狂欢化氛围。这是傻子苦闷的内心,是狂欢下的荒诞与咆哮,也是看似悲剧又暗含着喜剧闹剧成分的文本,构成了傻瓜视角下不可忽视的富有张力的叙事。
中国新时期小说中的“傻子”是具有深远意义的特殊形象,他们在自己的周围形成了特殊的世界,特殊的时空体。他们是具有深厚民间根基的、能够揭示真正的内在意蕴的群体。在这些愚人中,读者也可以获得作者所投入这个身份的超脱内涵,不论是违反应有的阅读期待还是与以往不同的阅读体验,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审美时间,感受到与一般叙述视角大相径庭的体会与全新世界观的注入。这些便是新时期傻子视角叙事的艺术性价值。
[1](法)米歇尔.福柯.古典时代疯狂史[M].林志明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2](俄)巴赫金.白春仁,晓河译.小说理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俄)巴赫金.刘虎译.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诗学问题[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