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考核“黑名单”实施情况

2015-08-15 00:45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5年11期
关键词:抗法责任事故黑名单

日前,湖南省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将“黑名单”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或发生暴力抗法行为,安全生产许可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虚假评价报告等情形的,将纳入省级安全生产“黑名单”。

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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