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谢伏瞻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小型水库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业灌溉的重要水源地,在防汛抗旱、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要确保安全运行,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各项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抓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创新管护模式,通过逐步推行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建立水利工程养护长效机制;在依法依规、确保安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经营活动,更好地以商补公,发挥小型水库的综合效益。要加强依法治水,加大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水常识和水法规的力度,提高公众关心、保护水资源和水库工程的自觉性;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对在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严格依法查处。
(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