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斌(漯河水文水资源局)
召陵区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漯河市区东半部,总面积405.30 km2。召陵区辖2个街道、5个镇、1个乡:天桥街街道、翟庄街道、召陵镇、邓襄镇、万金镇、老窝镇、姬石镇、青年村乡,计208个行政村、13个社区,召陵区人口49.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63万人,非农业人口10.08万人。昭陵区北靠西华县,东邻商水县,南接上蔡县和西平县,西连漯河市。召陵区地势西高东低,有少量黄土岗分布。召陵区属暖湿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夏季高温多雨,年平均气温为14.70℃,日照时数为2181 h。年降水量为786mm,召陵区境内有沙河、黑河、枯河、汾河、汾支等5条大小河流经。沙河属沙颍水系;黑河、枯河、汾河、汾支属汾泉河水系。沙河自发源地鲁山县伏牛山脉石人山下,东流经宝丰、平顶山、叶县至舞阳县章化乡河湾村入漯河境,在漯河市区小宋庄村东澧河汇入,流至辖区老窝镇前李村出漯河境,又东流经商水、周口、项城、沈丘,至安徽上沫河入淮河。沙河在漯河市辖区内全长106 km,流域面积19117 km2。全区地表水量9677万m3,浅层及中深层地下水量7180万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40m3。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县(区)域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召陵区打造绿色食品基地开发战略决策的实施,召陵区人口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水资源质和量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配置保护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当前新农村建设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远近结合、改水优先、集中联片优先、建管并重”的原则,重点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因此,水资源的保护就显得至关重要。
工程措施主要有排污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两方面的建设。但目前,甚至到规划年,昭陵区还不具备建设条件。主要原因有:一是本项目量多且分散,污水量很小,暂无建设的必要;二是县(区)域经济实力还难以承受污水处理的正常费用。
昭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取水水源均为深层地下水,所以保护措施主要是非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源地保护措施和水资源保护措施。
2.2.1 水源地保护措施
2.2.1.1 建立水源地保护区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立相对集中的水源保护区,严禁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等向保护区附近地下排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倾倒垃圾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用污水进行回灌。填埋封井的,不得污染地下水资源;严禁在水源地附近堆放有害物品和垃圾。
2.2.1.2 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及时准确掌握水环境质量和地下水质水质的变化情况,保障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体系,对水源区水质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数据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
2.2.1.3 建立有效的地下水回灌措施
充分利用达标的河水、雨水等,在水源区附近进行地下水回灌,以补充地下水。
2.2.1.4 确定合适的井距
由于近几年降水量较少,地下水补给源少,再加上近几年对地下水的无序开发,召陵区已形成地下水漏斗区,因此为防止大面积的漏斗现象,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确定合理的采井距离,确保地下水合理有序开采。
2.2.1.5 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减少面污染
农田灌溉的回渗是地下水补给的重要来源,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在大水漫灌条件下,化肥随之渗入地下,使地下水中增高。应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协调农业活动与生态系统关系,使农田生态系统形成良性运行机制。防止农业活动对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是:合理施用化肥及农药;改变农灌方式,实行节水灌溉,减少农灌水的渗漏量;通过水土保持、退耕还林、生态农业建设,减少化肥使用量。
2.2.2 水资源保护措施
2.2.2.1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
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加强本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是实现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的保障。
2.2.2.2 水资源量的保护措施
取水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2.2.2.3 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水资源保护法
水资源保护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完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水资源保护措施的实施,让广大群众都能意识到水资源保护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性,以法律管水、以制度用水,取水、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2.2.4 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取水要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协议,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取水手续,限制非法取水。
2.2.2.5 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体系
为及时准确掌握水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情况,保障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体系,对水质信息实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数据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
2.2.2.6 加强取水项目清洁生产和节水减污审核工作
对农村将来有可能比较大的用水户进行取水许可申请时,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清洁生产分析、水资源平衡、节水减污可控制水平的审核工作,明确取水项目必须满足清洁生产、节水减污措施要求,以达到“干净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最佳效果。
因此,要不断加强广大农户的节水用水宣传和学习,树立群众用水节水意识,并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水资源保护和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提高干部群众水源保护意识,建立奖罚制度,把广大干部群众动员起来,使其自觉遵守和维护各项政策法令,积极支持水资源保护工作,把水资源保护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