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创新的对策研究

2015-08-15 00:43冯朝军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科技型集群园区

冯朝军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 401331)

【管理研究】

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创新的对策研究

冯朝军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 401331)

作为企业群体中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创新资源不足,导致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与大企业相比处于明显劣势,而集群创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集群创新能够加快信息在企业与各种机构中的传递,促进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使企业和相关产业顺利实现专业化,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单个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缺点,为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开辟了合作共生的有效途径。

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创新;对策研究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企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培育新兴产业的重要源泉,也是经济发展中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基础上迅速地建立起来并不断发展壮大,这些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建成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成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1]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大约有16万家,从业人员1000余万人,虽然科技型企业的数量仅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3.13%,却拥有全国约65%的专利发明,75%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2]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增长点。

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作为各国科技政策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为了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我国科技部和财政部于1999年6月正式启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经过十几年的运作,截至2013年底,创新基金已经扶持了一万多个创新基金项目,使得所扶持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能够迅速走出“死亡谷”,顺利地走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势头迅猛,但是成长状况却令人担忧。据统计数字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2.9岁,每年有近百万家企业倒闭,大企业的平均寿命为7~8岁,上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寿命一般是3年半到4年,北京中关村类似企业5年以上存活率也不超过千分之四。[3]因此,对于我国为数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生存就是最大的发展,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只有技术创新,才能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技术创新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创新资源的不足,导致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与大企业相比处于明显劣势,而集群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所谓集群式创新,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运用集群优势进行技术创新,中小企业集群创新是指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基础的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的中小企业,通过地理位置上的集中或靠近,产生创新聚集效应,从而获得创新优势的一种创新组织形式。[4]通过集群创新,能够加快信息在企业与各种机构中的传递,能够促进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能够使企业和相关产业顺利实现专业化,能够保持中小企业的创新灵活性,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单个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缺点,为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开辟了合作共生的有效途径。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现状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数都集中在高新技术科技园区,在科技园区内的企业能够享受到比较优惠的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再加上园区内有大量的相关企业和机构聚集,容易产生集聚效应,集群创新的效应也更加明显。选择我国高新技术科技园区的中小企业进行研究更具有代表性,更能够反映我国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以及在集群创新中所存在的问题,所以,本文以我国目前的高新技术科技园区为研究对象。

从1988年我国设立的第一个高新技术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始,到2012年底已经有10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更多的省、市级和县级高新园区,仅105个国家级高新区内就汇集企业63926个,从业人数1270万人,工业总产值128604亿元人民币,营业总收入达到165690亿元人民币,实现利润10243亿元人民币,上缴税额9581亿元人民币,出口创汇额达到3760亿美元。[5]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园区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高科技园区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空间积聚,但是由于我国高科技园区内的企业大多数都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很多都是以拥有一项技术而发展起家的,在企业的创新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企业间技术壁垒,更大规模和范围的集群创新活动还不够明显,很多入园企业的非集群化现象还广泛存在,这种现象成为制约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最大的技术创新障碍,其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集群化程度较低

由于我国很多科技园区的企业是受到土地出让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而进高科技园区的,导致进入园区的中小企业对于内部创新机制方面的建设不够重视,对于所在园区的根植性不够强烈,当科技园区的土地成本和劳动力价格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时,该类企业可能会向其他地区转移,长此以往,很难培养出地区的明星企业。再加上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横向联系不够,一些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很少与其他企业进行研发合作,致使园区内的集群创新网络发育得不够健全。

(二)集群创新能力较弱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生命周期比较短,创新产品较快达到成熟阶段,当创新产品达到成熟阶段时,产品的利润将会降低,企业间的竞争就会加剧,为了保持或者提高自己的产品利润,一些企业可能就会离开其所在的高新园区,去寻求劳动力成本或其他成本更低的园区,这样导致高新技术园区的持续性创新能力不强,园区的集群创新活动难以维持。

(三)园区内企业集群的价值链整合程度不够

由于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园区内各类企业的产业关联度较低,很多企业是由于受到土地价格和运输成本和政府政策的优惠而聚集在一起,一定区域的中小企业之间缺乏共性的技术与产品,不能形成完整的价值链,难以构建专业化的分工体系,致使企业之间关系疏远,缺乏协同创新效应。

(四)园区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完善

尽管一些高新技术园区内或者邻近地区有一些相关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但是由于区域内缺乏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导致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长期停留在实验室,找不到产业化的途径;同时,由于各种管理体制的原因,一些企业的科研合作项目仅仅局限于一定系统内的联合开发,对于高新技术园区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等智力资源缺乏有效的利用,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造成长期隔离的状态。

(五)集群地区的区域文化发展滞后

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时,都是受着自身利益所驱使而进行创新合作策略的选择,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缺乏合作互信的基础,园区内也缺乏共同的企业行为规范的约束,针对园区的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再加上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够顺畅,造成企业之间缺乏足够的合作伙伴的信息,难以准确找到可以信任的创新合作伙伴,致使企业的根本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促进我国高新科技园区集群创新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拥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集群创新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外部创新环境的优劣,影响到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与发展方向,所以为了更好地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必须加强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鼓励创新和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建立创新型国家,我国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条例,如《合伙企业法》《科技进步法》《公司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这些法律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中小企业,其成长和发展又具有特殊的规律和特征,再加上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又都是民营企业,国家在该类企业的创新与发展等方面所制定的法律还很不完善,造成了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活动中无法可依,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开展企业的创新活动,企业的很多权益得不到保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失败率很高,一旦创新取得成功,则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一旦失败,则企业所付出的成本和损失只能自己来承担,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采取集群创新的模式,虽然可以利用集群的优势由合伙企业共同承担风险,但是企业的创新行为缺乏法律的规范,在各个创新主体的利益无法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很难保证集群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了更加有效地引导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迫切需要有一部操作性强的关于创新方面的专项法律,用以规范企业的创新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使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活动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为企业创造完善的外部法律环境,确保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技术创新基金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与外部环境的局限性,面临着重重困难,尤其是在初创期的企业,困难更多,其中融资难问题是每个企业都无法回避的瓶颈问题,很多情况下由于企业融不到足够的发展资金而无法度过“死亡谷”,最终导致企业的中途夭折或者创新活动的失败。

为了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帮助企业顺利度过“死亡谷”,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于1999年6月正式启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称“创新基金”),旨在切实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从而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创新基金资助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但在实践中可以看出,经过项目申报与专家评审,真正能够得到创新资助的企业项目还是少数,更多的企业由于创新基金额度的限制而不能得到资助,尽管近年来国家在基金资助方面的投入在持续加大,2013年国家投入了43.2117亿元对企业创新项目进行资助,但是相对于全国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来说,这笔政府专项基金还是显得杯水车薪,无法满足更多的企业需求。为了扶持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帮助这些企业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政府还应在扩展创新基金的融资渠道上下功夫,不能够仅仅靠财政拨款,应该进一步放大国家创新基金的示范效应,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以及风险投资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尽可能地扩大基金资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企业从中受惠。

(三)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第一,政府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建立社会信用担保机构,健全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机制,在保证担保机构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在商业银行建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项创新贷款项目,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门槛和限制条件,帮助企业及时融入创新所需资金,让担保机构监督企业用好贷款资金。

第二,政府可以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成立风险投资公司,或者依托大型国有企业出资、社会投资等方式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与创业活动投入资金,用以弥补企业在投资不足的情况下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建立资金返还机制,在创新活动取得经济效益之后,企业将一定比例的资金返还给投资公司,确保风险投资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三,建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准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活动,实行准备金的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准备金可以从多种渠道筹集,首先是国家财政拨款,国家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都要预留一笔款项注入到发展准备金;其次,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运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来抽取;再次,通过国有企业的改制出售国有资产来筹集;最后,可以考虑从创新基金中再设立一个发展准备金专项等。

第四,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门槛,简化上市手续,缩短上市时间,通过政府的相关部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上市辅导,降低上市的各种税费,帮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

(四)完善社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与创业活动离不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和帮助,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是指在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沟通政府、企业、科研院所、供应商以及顾客等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协调各方行为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网络化为特征,与各个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紧密联系,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和创业辅导等全方位的服务,对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增进企业与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集群创新的社会效应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服务功能上来划分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在服务的过程中直接参与企业创新活动的服务机构,比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创业服务中心等;另一类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流动,为创新活动进行资源配置而提供服务的机构,比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类专业化的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中心等;还有一类是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和信息优势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比如信息情报中心、专利事务所、科技评估服务机构和科技咨询机构等。随着科技创新活动的持续发展,还将出现更加多样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从目前我国从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数量来看,呈现出比较迅猛的发展势头,但是从服务功能来看定位还不够明确,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还不够明显,科技中介的市场地位还没有完全形成,各种行业协会也没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所以为了更加有效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群创新,必须充分发挥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使之成为集群中各个创新主体加强沟通的强梁和纽带,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构建一个信息共享和交流的平台,实现企业间技术、信息与资源的共享,进一步促进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各种非正式的沟通和学习,增进了解,加强信任,为集群创新营造一种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使得企业之间产生一种认同感,从而促进集群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引导和促进区域内的产学研合作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受到人才、资金和设备等创新资源的限制,虽然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但是在创新的过程中包括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投入有限,创新活动的规模不够,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所以在进行创新活动的时候必须选择与其他企业或科研机构结盟的形式进行集群创新,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创新目标,而产学研合作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

产学研合作是在政府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之下,通过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的信息、技术和人才的有效融合,以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为手段,实现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对接和融合的技术创新过程。通过产学研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个创新主体的优势,加快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创造与扩散,对于人才培养、产品研发、树立区位品牌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目前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学研合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存在着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产学研合作上未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合作的范围有限,合作方的结合程度不够紧密,绝大多数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仅仅是聚焦在某些科研项目上,项目研发结束之后便没有更多的联系,缺乏一种长效合作机制。再加上合作方受着自身利益的驱使,在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下,产学研合作很难达到理想的目标,甚至难以进行下去。所以,为了有效促进集群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通过行政管理手段或者财政补贴等方式来协调各方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构建创新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人才、信息和知识的合理流动,建立产学研监督机制和信用评审机制,为集群中的产学研合作提供保障。

(六)营造有利于集群创新的文化氛围

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特有的组织文化,企业的组织文化体现了企业的价值观与凝聚力,体现了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包含了企业的目标与追求。同企业组织一样,一定地区的产业集群也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由于集群中相同产业或相关产业的创新主体在地理位置上的靠近,在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的过程中形成了企业间共同的价值理念与诚信准则,从而在日积月累中形成了区域独特的集群创新文化,这种文化进一步强化了集群内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规范了企业的行为,从而维持集群内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联系与合作。

先进的文化能够给集群带了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能够给集群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舆论环境,能够加深集群中各个创新主体的密切合作与融合,能够赋予集群创新更加深刻的内涵,不断地将集群创新引向深入。一个文化缺失的集群是没有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即便有短期的集群内创新合作也经受不住时间与困难的考验。所以不断强化集群文化,加强舆论宣传,烘托一个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集群文化,是集群内各个创新主体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责任。

在为集群营造先进文化氛围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加强宣传和引导,要为集群内的企业树立正确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集群营造兼收并蓄、诚实守信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树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念,尊重每一个创意和创新行为,不以成败论英雄,将失败当作一种探索中的经历,看作一次学习的过程。同时,政府还应出面组织一些地区性的文化交流活动,尽可能地为集群内的成员多创造一些学习与沟通的机会,帮助集群成员建立起一种互动互信的关系,使所有成员都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进一步强化集群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999年年报[R].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1999.

[2]谢龙,王雪原.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策略研究[J].经济研究,2007(7):17-18.

[3]周洪兵.向着“百年老店”前行[J].科技创业,2007(3):76-79.

[4]刘友金.集群式创新与外规模经济[J].求索,2002(6):27-30.

[5]中国高技术产业数据[R].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2013.

(编辑:林 钢)

Strategies to Promote Cluster Innovation in Science-and-Technology-Base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FENG Zhao-jun
(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Chongqing,401331,China)

Science-and-technology-base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T SMEs),an important part of all enterprises and national economy,are carriers on which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can be transferred into productive forces.Due to their individual insufficiency in innovation resources,SMEs,compared with large enterprises,are in an inferior position in respec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however,cluster innovation presents a highly efficient way for their development.Cluster innovation accelerates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among enterprises and organizations,encourages both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among enterprises,and promotes a certain enterprise’s and relevant industry’s specialization.As a result,to a great extent, cluster innovation makes up the resource deficiency of an individual enterprise,thus,providing an efficient way for S&T SMEs’cooperation and mutualism.

S&T SMEs;cluster innovation;strategy

F 276.4

A

1671-4806(2015)02-0028-05

2014-12-01

冯朝军(1974—),男,河南焦作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最优化理论与方法、科技创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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