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琴
(湖北省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 十堰 442000)
负面新闻,也称负面新闻报道,是指新闻媒体发布的有关违背法律或伦理道德,与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发展潮流相悖、损害人类利益的事实的新闻。[1]
所谓传染效应,是指在社会舆情方面,由于相同的地理环境,共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等,会使社会舆情产生“传染”的效应,并从一地传入另一地,或出现多地近乎同时爆发的舆情。[2]当传播者密集地关注相同或相似题材的社会性事件,即会带来社会舆情的“传染效应”。2009年,媒体全力聚焦富士康连续出现的跳楼事件。2010年1月23日,19岁的富士康员工马向前跳楼死亡。四个月之内,又有12个富士康员工相继纵身跃下高楼,总计造成10死3伤。富士康在短短一年内的“十三连跳”,固然有其本身的社会原因,但是媒体(包括新媒体)的推波助澜,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2011年,一条“校长性侵女生”的消息从新媒体平台发出后,在短时期内,新媒体不断“挖”出相似的案例。一时间,网友“谈校长色变”。学校是教书育人的殿堂,教师是我国相对高素质的群体,其中或偶有害群之马,但它只是,而且也只能是极少部分。但这种“井喷式爆料”,迅速引发了人们对师德师风的忧虑、对国家“道德沦丧”的忧虑。打开一些主流新媒体新闻平台,大部分新闻涉及负面消息。对于一些媚俗、窥私、审丑等“猛料”,一些新媒体平台还会相互引用,进行“二次传播”。形形色色的丑陋事件“拉低”了人们的道德水准,也间接“引爆”了中国社会转型期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危机。在当下,新媒体实现的传播功能等于、甚至远远大于传统媒体,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之一,新媒体理应担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坚守新媒体报道的“底线”、防止道德失范事件发生,新媒体从业人员在发布负面新闻报道时,应把握好以下“五度”: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在新闻发布之前,新媒体从业者应核实该条新闻的真实性,并注明消息来源。近年来,新媒体发布的新闻中,屡有假新闻出现:仅2014年,新媒体发布的假消息中,就有《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孤儿杨六斤的励志故事》《95后女网友用身体换旅行》等十几条之多。这些假消息的成因,主要是疏于事实核对、记者专业素养不足、营销行为盛行等造成。在新媒体引用的新闻稿件中,也屡有五个“W”不全等情况发生。
新闻报道必须理智,记者在采访时要有清醒的认识,减少那种耸人听闻的煽情新闻,不能有诲淫诲盗的细节描写。对于传统媒体从业人员来说,新闻专业主义要求他们在采写犯罪类新闻稿件时,不能有过于细致的犯罪现场、犯罪手段,以及侦破细节的报道,以免引起民众的效仿及增强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能力;对于涉及被采访者隐私的部分,应该做特殊处理;对于过于恐怖及悲惨的画面,摄影师应用远景镜头或做特殊处理,以免引起人们心理的不适;对于需要人文关怀的人群,则尽可能地提供帮助而不是压榨他们的新闻价值……这些经验,对于新媒体从业人员,同样适用。
新媒体报道负面新闻,应注意“负面新闻”与“正面新闻”在数量上的平衡。新媒体编辑安排稿件时应尽量把正面、负面新闻稿件平衡穿插,以免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以大型门户网站新闻首页为例:2015年3月16日“新浪新闻中心首页”中,社会版(首页)共有14条社会新闻,其中负面新闻报道占据12条之多,占首页社会版总量的86%。在社会版中,我们连续看到:车主为参加婚礼有面子伪造车牌、女子对绝症丈夫下毒获刑8年、交警正常执勤遭司机持扳手打骂、县政府网站刊登领导慰问老人PS 照片……从政府、社会到家庭,负面新闻的触角无孔不入。新闻中充斥的负面能量使人产生沮丧、悲观的情绪体验。
报道负面新闻,不能一报了之,不仅要报道新闻事件的本末,还要分析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仅要报道“是什么”,还要报道“为什么”和“怎么办”,最终起到警示社会、惩恶扬善、安抚人心的作用。根据传播学中“沉默的螺旋”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而自己的意见与大多数意见不同时,便会采取沉默。最终,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的螺旋发展过程。同理,若新闻从业人员只报道形形色色的“恶”,那么便会造成群众对社会道德现状的悲观认同。而如果在报道“恶”暂时得逞之后,又报道了“善”得到扶持、“恶”得到惩治,那么,这则负面报道就起到了“警示社会”的正面作用。
所谓新闻客观性,就是新闻发布人在采写新闻时应该遵守客观事实、尽可能排除自己的主观倾向。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相比传统的新闻报道方式,它具有丰富性、快捷性、互动性等优点。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发布在事实上已发生了极大变化,不仅是传统的新闻从业人员在进行这项工作,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编码者及译码者。在此情况下,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客观性遭受越来越大的挑战。在发布新闻时,新媒体从业者应摆脱自己主观意识的控制,不情绪化,不作煽情描写,善用新闻语言,尽量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
[1] 高美,胡泳.对外传播中的负面新闻报道[J].新闻记者,2012(2).
[2] 杜海燕.对媒体把关人负面信息处理的控制分析[J].山西政报,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