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性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推进依法治国,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一项崇高而神圣的历史使命。在大力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中国的系统工程中,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的各级党校,理应充分发挥独有优势,根据区域实际,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机融入、科学融入、有效融入到干部培训、决策咨询、思想引领和理论建设等基本责任之中,并使之转化为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理论武器、工作行动指南和内在精神信仰,进而在走出彰显地域特色的区域法治建设路子中实现新作为。这不仅是干部教育培训注入富有现代气息时代内涵的现实所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率先示范的必然所为,也是党校教育职能的使命所属,不断拓展办学空间、提升办学质量的载体所在。各级党校要尊时守位,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必须牢牢把握为法治信仰树立提供学理支撑、为强化法治担当提供优质教育、为推动良法善治提供咨询服务、为培育法治文化提供舆论引导这四个着力点。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的相结合的新飞跃,是对社会主义中国未来图景的精心勾绘,是中国和中国人民阔步走向未来的关键抉择,是引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科学理论。“四个全面”战略这一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光辉的理论系统,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重要的理论遵循。坚持用“四个全面”战略这一正确理论武装领导干部头脑,从全局的高度、历史的厚度、现实的角度、全球的广度,引导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一步树立战略意识、政治意识和使命意识,认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理论问题,进而坚定法治信仰,是党校当前不可推卸的重大政治责任。
党校要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推动中央战略思想变成全党领导干部的共识共为。党校必须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职能优势,发挥新型智库的政治优势、学员优势,发挥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史党建、法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学术积累的独特优势,着力推进关乎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切实利益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的理论创新,加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的深入研究,着眼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治信仰等提供学理支撑,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1.立足国情,解答好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问题。这一方面,需要从宏观上正确解决答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有机整体。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厘清“四个全面”的内在逻辑关系;另一方面,必须从微观上正确解答好,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问题。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和推进,对法治让国家治理迈向新境界,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法治轨道上井然有序推进进行科学阐释。正如《人民日报》刊发的评论所言,如果把治国比喻成一本书,那么法治就是大纲,纲立文顺、纲举目张。要从新的历史语境中认知法治在“四个全面”战略的“纲”之重要地位,“框架和轨道”之重要作用。坚持以法治为纲,看待“四个全面”,让“法治红利”更公平公正惠及更多的老百姓,这便是法治的精神实质。
2.立足党情,解答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当前,在这一点上,一些党员干部认识还没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表示质疑。正如有关研究表明,“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将党和法的关系曲解为党的文件与国家法律适用哪一个、领导指示与国家法治听哪一个、法院依法办案还是按领导说的办案、领导说了算还是法律说了算等。这实际上是对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内涵以及两者关系存在认识偏差。”[1]为此,党校要坚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定两者的一致性,高度统一,并把这两个坚定讲清楚,说透彻,让人真诚信服;对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三统一”、“四善于”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精辟深刻的阐述,进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法治建设的理论指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立足使命,解答好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问题。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2]为此,党校要立足党的执政使命,解答好为什么要抓住“关键少数”等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问题。要清醒认识到把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法治体系建构的时代要求,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严治党的积极应答和务实行动;清醒认识到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不可忽视,及在依法治国方面存在的能力不足的客观现状,深入剖析阻滞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深层因素,提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对策建议。由此,增进党员领导干部的使命意识,对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表率作用的高度认同、情感认同与行动认同。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要求。这对新常态下法治建设参与主体的法治担当提出了具体要求。教育培训,是强化担当意识、提升担当精神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党校全面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决策,必须要上好宪法法律这门必修课,不断提高这门必修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把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作为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好干部培训这篇大文章,是党校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出彩的重头戏。那么,如何把法治要求融入到干部培训之中?理当从以下四个点去努力。
1.构建主题突出的教学内容体系。坚持把推进法治精神进课堂、进头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工作的重大任务。一是要把法治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教学布局,纳入教学整体规划,贯穿于各个教学环节,优化法治教学计划。二是要进一步拓宽理论视野,严密思维体系,完善教学内容,优化法治教学模块设计,丰富法治课程体系,开设多方位法治教学专题,精选优质师资开展好法律类相关课程。三是要紧紧围绕法治国家建设、区域法治建设工作的需要,依照班次特点和学员需求,分类别、分层次地组织安排好法治教育专题班次,精心打造一系列贴近实际的,满足学员需求的,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教学新专题,以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
2.打造独具特色的教学方式方法。一要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个人自学与分组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训锻炼相结合,突出采用多种培训方法的优势,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互动式、项目案例式、结构化研讨、模拟法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教学方法,不断增强法治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持久力。二要创新体验式教学模式,采用近乎实情的场景训练,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所需的法治供给、法治支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研讨交流,多维度分析制约因素,提出改进思路,进而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资源网络。一要整合社会各界力量,组织发挥好党校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整体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积极推进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规范化、系列化、常态化。二要加强专兼职法学师资队伍库的建设与动态管理,不断优化法治教育所需师资结构;三要深入发掘整理、推陈出新、发扬光大法治建设珍贵的本土资源,打造本土化的法治读物、教育培训教材;四要精心建设“法治教育培训基地”、“专职法治队伍人才培养基地”、“依法执政能力实训基地”等法治的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研究基地,为总结本土的法治实践鲜活经验、固化本土的法治实践制度成果创设平台。
4.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首要的是,要精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多方位、多角度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教育、研究和宣传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法学、党史党建等科室教师,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等主题,开展研讨座谈、集中学习,外出培训,学深学透,不断提高这门必修课的教学技能。二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校,坚持以法治为中心,以民主监督为手段,构建形成推进党校科学发展和保障优良作风的长效机制,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三要切实落实党规党纪严于国法要求,寓党性教育于教育培训全过程。严格教学管理、生活管理流程,做到严而有份、管而到位、抓而到底,培育严守纪律的学风教学校风,进而增强严厉法治的行为自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建设的提出,不仅细化了总目标子系统的指标要求,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具体的行动目标,而且为我们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指标系数,评判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成提供了可供参照的标准尺度。
据统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进一步细化五大体系建设上,就提出了180多项改革举措。其中围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等方面,提出强化咨询监督机制方面的改革措施有10余条之多。比如,在立法上,要求探索建立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用了400字的篇幅,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以阐述。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在推动良法善治、加快法治民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同时,为党校发挥决策咨询功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绝佳机遇。《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指出,党校行政学院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重点围绕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国情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要着力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主动适应新常态,充分利用这些改革新举措助推良法善治,为推动良法善治提供咨询服务,既是党校应尽的必然义务,也是提升党校地位和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党校应在咨询的平台建设、服务机制、协作联合等方面下足功夫。
1.创新教研咨一体化机制。强化决策咨询功能,提高咨询工作是形势下党校发展新的增长极的认识,引导教研人员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道路中的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更加注重紧扣区域内法治建设实际,聚焦法治建设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按照“教学出题目、科研咨询做文章;科研咨询出成果,教学培训上水平”的导向,充分发挥教研人员的理论优势和学员的实践优势,做好咨政式教育培训和咨政式科研工作。
2.搭建咨政科研有效平台。在积极发挥党校系统的法学和相近学科的专家作用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社会调研、学术沙龙、座谈会等活动,使其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有身影、有声音、有影响,能更全面更深入地为建设好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建言献策。设立专门法治咨询服务机构,创办法治咨询内参刊物,开辟资政研究成果送达直通车,使研究成果在区域内党政决策最高层能够送得进、看得见、用得上。
3.建构联合攻关协作机制。加强党校系统,特别是与上级党校的合作,开展联合攻关区域内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的应用性、实践性研究;加强与党委政府部门,尤其是党政研究室等政策研究部门的合作,及时掌握党政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决策咨询工作的针对性;加强与主体班学员的多层次、多视角的合作,发挥好学员资源优势,为成果转化搭建实践孵化、检验基地。通过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合作,对一些具体问题开展长期的跟踪调查,探索、发现、解决法治建设中一般规律性、共同性的问题,借智借力破解区域内特殊性、个别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动法治建设所需的制度机制、法律制度的完善。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是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的统一,是法治中国建设不同层面的具体规定,既是我们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着力点,发展规划的统筹步骤,更是对人民群众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期待,美好蓝图的前景描绘。三者彼此并非完全孤立,而是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只有把这三者整体规划、科学统筹、协调推进、同频共振,才会更好地使建设法治中国在更加稳妥的秩序中向纵深迈入,走向新境界。
党校以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性、全局性和长远性问题为抓手,充分发挥自身在法治教育宣传、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理论建设和法治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特色和长处,是党校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积极回应,是党校顺应时代发展大势的积极应答。党校既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战略对于中国发展的深远意义,又要以自觉的问题意识引领中国的法治建设,认真开展中国法治建设的哲学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等重大的基础问题进行充分研究。尤为重要的是,对如何构筑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如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如何培育法治文化等这些最为紧要的问题,以更为坚定的意志、更多精力的投入,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公共话语平台关注并引领社会成员的法治思维和主张,助推法治文化的培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校要在崇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培育法治文化的思想引领、舆论引导中有所作为,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
1.构建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瞄准主流报刊主动发声,积极厘清思想、引导舆论,传播社会正能量。根据专业研究方向、学科研究重点,开展专题论坛、学术研讨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事关大局的“党规党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等主题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学立场观点,全面推进法治精神的学习宣传,传播法治理念。主动走出校门,采取送课下乡、流动宣讲形式,深入机关单位、深入基层进行法治精神宣传宣讲,积极为基层干部群众释疑解惑;倡导法律专业人士、有志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的教职工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参加各类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宣传等专题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崇扬法治精神。通过上述措施,着力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新格局。
2.构建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载体。在充分利用培训、讲座、报告、咨询、宣传栏、板(墙)报、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标语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广开思路,创新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充分发挥党校校报校刊、工作简报、学术期刊等传统纸质媒体作用,创设法学专栏刊发法治建设理论文章,推广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树立“互联网+法治”思维,充分利用校园网、网络信息化平台,加快法治类信息资源、学术库建设,不断优化其内容、形式和效果。通过在线学习、教学视频点播等方式为广大学员、社会群众提供“自主学习”空间和“菜单式”学习服务,加强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网络传播。
3.构建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一要建立完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运行保障机制。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稳妥运行的工作机制,供给充足的经费来源,为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夯实基础,加大教师进修培训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师资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法治宣传教师素质提升机制。三要完善法学优秀人才的引入机制。改善师资结构,加强法律学科建设。四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不断推广与交流,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适合党校办学特点、教学特色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规律。五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评价指标考核体系。激发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志愿者队伍服务社会的主动性、积极性。
[1]李林.“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N].人民日报,2015-04-02(7).
[2]习近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N].光明日报,2015-0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