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彩玲
(天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 天水741020)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三鹿奶粉引发的“三聚氰胺”事件、河南“瘦肉精”事件、“苏丹红”鸭蛋事件、西安“假牛肉”事件、上海黄浦江水域漂浮死猪等事件给动物性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国家提出了安全的农产品是“产出来”和“管出来”的重要论断。动物性产品作为食品的主要来源,直接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加强动物养殖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十分必要。
养殖场要建立饲养管理制度,要求饲养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人员进入生产区要进行洗澡消毒,工作期间不应随意相互串舍。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应进人生产区,确实需进入场区,必须遵守场内防疫制度,进行消毒、更换防护工作服。畜禽饲养根据畜禽不同生理阶段的需求进行分类饲养,实施全进全出的饲养工艺。患病畜禽应隔离饲养。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合,尽量保持饲料新鲜,防止饲料霉变。饮水系统不能漏水,以免弄湿垫料或粪便。定期清洗消毒饮水设备。
养殖投入品是指饲料(包括原料、工业饲料等)、饲料添加剂、兽药、饮水等进入动物体内的物质,必须符合相应准则,严格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
兽药应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0-2006要求,不使用禁用兽药。治疗药物在兽医指导下使用,临床必须使用慎用兽药时,凭专业兽医开具的处方用药。
饲料药物添加剂应符合农业部《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之规定,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使用兽药和兽药添加剂,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农业部278号公告)。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5032-2006。饲料添加剂的品种应该是《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产品,使用时按照标签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不使用发霉、变质、过期、受污染的产品。不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和使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保障动物采食安全。
良好的卫生是畜禽产品生产的重要保障。适宜的消毒方法和良好的消毒制度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进而保障畜禽产品的安全。
在畜禽饲养管理中经常应用的消毒方法有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紫外线消毒、喷洒消毒、火焰消毒和熏蒸消毒。根据生产实际的需要选用适宜的消毒方法。
畜禽舍周围环境每2~3周消毒1次;畜禽场周围及场内污染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消毒1次;畜禽场、畜禽舍入口设消毒池,定期更换消毒液。人员消毒: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畜禽舍必须消毒。畜禽舍消毒:每批畜禽调出后,都必须彻底清扫、清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定期对饲喂用具、兽医用具等进行消毒。
坚持自养自繁的原则。自繁自养的养殖场,父母代畜禽要进行定期检疫,严格执行种畜禽区、繁殖区和商品区相对独立,防止疫病相互传播。必须引进时,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进行检疫,引入后要落实隔离制度,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养殖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接种规划,并认真实施。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的疫苗,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照《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养殖场应积极予以配合。畜禽养殖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依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进行控制和扑灭。
包括畜禽品种、来源、进场日期、数量、日龄或体重、饲料消耗情况、生产性能、发病情况、发病率和死亡率等。
根据所饲养的畜禽品种,针对主要危害和常见多发的传染病制定定期监测制度,做好免疫监测和详细记录,并即时报告。
内容包括通用名称、来源、采购数量、生产企业、剂型、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时间、用量等(发票及来源地信息妥善保留)。
包括配方、使用日期、使用量和使用情况等。
包括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有效期、产品批号、免疫日期、免疫方法、免疫效果等记录。
包括药物名称(通用名)、使用方法、消毒剂浓度、时间等。
包括病死畜禽、污染物、处理方式等。
包括检验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检验时间、送检人、检验内容、检验人、检验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