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策略

2015-08-15 00:51杨桂强
中国农业信息 2015年10期
关键词:梧州市梧州标准化

杨桂强

(广西梧州市农业局,梧州 54300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着我国未来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方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体力量,也是实现工业化思路谋划农业出路的重要载体,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则是现代农业的最基本要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最关键环节。毋庸置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整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着重要影响,全面提高其质量安全监控能力水平,对于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至关重要。

1 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梧州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大力扶持、着力培育和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不断涌现,农民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至2013年底,全市已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 928个。其中: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45个,种养大户1 568个,农民合作社1 175个,规模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0个。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全市20多万农户发展,占农户总数71.47万户的30%以上,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推动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力量。

2 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通过对梧州市苍梧县联兴六堡茶、藤县宝顺中草药、藤县照明水稻、蒙山县绿康、岑溪市永红水果等农业合作社;茂圣、梧州茶厂、中茶等茶业公司;梧州大自然、广西悦绿源、岑溪市岑鲜果品等果蔬公司以及藤县和平福强家庭农场等28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等情况深入调研,数据表明,这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集中连片经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新科技推广应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注册商标和树立市场品牌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13年12月31日止,全市获得认证的 “三品”企业39家,包含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16家,绿色农产品企业7家,有机产品企业17家;获得认证的农产品涉及水稻、蔬菜、水果、茶等113个品种;获得认定的面积有11.5293万hm2;认证产品总量达120.4 065万t。获得认证的 “一标”产品共4个,其中梧州砂糖橘获得农业部地理标志登记登记面积2.17万hm2,产量32万t/年,梧州龟苓膏、梧州腊肠、六堡茶均为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现数量和质量并重、安全与效益兼顾、主体与农户各方共赢目的同时,也有力地示范带动、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3 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监控现状

3.1 注重自律性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设

在调研的28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设有内部自律性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19家,占总数的67.8%。如作为梧州市级十佳示范社、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社的苍梧县联兴六堡茶专业合作社,该社职工人数178人,通过基地+农户+合作社方式带动社员种植面积186.67hm2,现有QS认证茶厂2间,通过实施自律性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该社坚持每年每批次茶叶都送茶样到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原料质量安全。梧州中茶公司则按照国家相关卫生质量管理手册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对每批原料进厂、每批产品出厂全部进行检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3.2 注重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如藤县照明水稻专业合作社、梧州大自然农业公司、广西港安现代农业发展公司等均对产地环境质量非常重视,在基地建立之初就对产地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依托市农检中心、自治区分析测试中心、区土肥分析测试中心等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土壤、灌溉水进行有毒有害的Pb、Cd、Cu、Hg、As等重金属含量检测,开展过相关环境质量安全检测的企业占该次调查总数的65%。其中藤县照明水稻合作社通过强化产地环境质量安全检监测,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监测,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生产,使产品质量得到充分保障,其注册的原耕牌大米优质高价2012年通过有机认证,深受消费者欢迎。该社2013年也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3.3 注重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调查发现,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是重视农业生产标准化的。如广西悦绿源农业公司、藤县宝顺中草药种植合作社、岑溪市永红水果合作社、藤县金茂大棚蔬菜合作社等大力推行蔬菜、水果、中草药等的标准化生产,先后获得了国家级农业标准示范园称号。又如梧州茂圣茶业公司,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注重进行茶园的标准化建设,重视茶叶原料的质量安全卫生,为确保好茶叶的来源和原料质量的稳定性,在苍梧六堡镇、寨乡等大力发展发展规模连片、标准化生态茶园,面积超过666.7hm2,其中八集茶园等基地已经通过杭州中农质量认证中心有机茶园转换认证。

3.4 注重农业品牌建设

质量安全是品牌塑造的坚实基础。梧州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分注重树立农业品牌形象,树立了梧州砂糖橘、六堡茶、中草药、优质蔬菜等一批知名品牌。调研中发现,梧州茂圣茶业公司 “茂圣”六堡茶品牌化之路,是很值得借鉴的。该公司2010年获得上海世博会中国六堡茶唯一特许产品,2011年以 “梧州茂圣牌”六堡茶作为茶业类产品代表之一,入选18个参展的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 “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论坛”及 “中国知识产权海外宣传周”进行海外展示,极大地扩大了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2014年,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和中国茶叶品牌价值评估组评估的 “茂圣”的品牌价值达1.55亿元,居全国62位,广西第2位。

3.5 注重获得 “三品一标”的认证

在该次调研的2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已获得“三品一标”的认证15家,占总数的53.58%,如苍梧县绿萌果蔬合作社的砂糖橘和蔬菜、广西蓝天绿色食品公司的迟熟荔枝、广西惠丰农业公司的红肉蜜柚等、藤县现代农业公司的白菜、粉葛、香芋、西瓜等产品均已获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正在申报办理的有7家,占总数的25%,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有6家,占21.4%,主要是新成立的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由于条件尚未成熟而没有申报。

3.6 注重果蔬产品上市前的检测

目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于质量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还是较强,很重视新鲜蔬菜水果上市前的检测,该次调查的28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有18家配置有农残检测仪器设备,配置率64.3%。如梧州市绿欣、丰绿、陆丰、九记等果蔬专业合作社等均能做到上市前蔬菜水果的自检,不合格的绝不采收上市。

4 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资金投入不足

一些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投入方面积极性不高,担心增加设备后检验成本增加,因而投入较少;一些则存在 “等、靠、要”思想,期望政府的无偿分配,导致质量监控仪器设备没有购置或不齐全。

4.2 监测能力不强

一些新成立的农业公司或合作社,还没有配备质检仪器设备,也没有专职质检人员;有的虽然有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但相关检测培训不到位,检测技术操作不熟练,监测能力不强。

4.3 质量安全意识不够

部分种植大户和农场主自身素质不高,管理经验不足,经营理念落后,重基地建设和产品数量、规模效益,而主动抓好质量安全意识不够。

4.4 自我监控水平差异大

部分新建的农业公司或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或者租赁方式入股、入社的农户数量较大,农户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接受程度不一,短时间的质量安全培训难以达到一致效果,造成监控水平的差异较大。

4.5 制度贯彻执行不彻底

虽然很多企业或合作社有内部有自律性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但存在 “制度停留在墙上”,不严格贯彻执行,仪器设备成摆设,仅用于应付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的情况,是名副其实的 “形式主义”。

5 提高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水平的策略措施

5.1 政府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强化法律法规保障

严格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梧州市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如国办发 〔2013〕106号)、桂政发 〔2012〕37号、梧政发 (2012)47号),切实加强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督促梧州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5.2 大力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制度,促进行业自律

建立健全和完善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等重要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首先重点抓好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 “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和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依靠县级以上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报告 (或相关证明)才能上市的产地准出制度,以及全市范围内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切实提高全市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其质量安全监控水平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行业自律。

5.3 强力推动梧州市农业标准化和 “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开展

梧州市的六堡茶、砂糖橘、蔬菜产业在农业标准化和 “三品一标”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距农业部、区农业厅的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因此,要充分利用我国深化农村改革机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要把梧州市农业标准化和 “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成效作为农业项目申报、政府资金扶持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和考核的前置条件。此外,要从税收优惠、信贷保险等方面加大扶持,引导和鼓励主体参与 “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业标准化,使其成为示范推动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主力军。

5.4 树立规范运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典型

要通过各级政府业务部门的指导、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经营理念、运行机制、经营模式,走标准化、规范化运作之路。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选择一批严格按照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的主体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培育一批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示范典型,示范带动、促进梧州市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5.5 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监控提供技术支撑

要充分发挥市、县 (区)、乡镇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的公益性监管职能,积极主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其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要转变作风,定期或无定期深入产地,加大日常抽检频率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并及时进行农产品安全告示,有效防止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5.6 加大扶持,改革和创新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增加在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检测技术培训、仪器设备配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构建等方面的经费支持,保证主体内部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基础能力条件。同时,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 “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6 结束语

总之,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重要影响,要全面提高其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能力水平,保障社会公众食品消费健康,就必须要在充分了解当地发展现状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对策,通过政府的监管、制定相应的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加以实现。

[1]陆剑.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研究.宏观质量研究,2014,(10)

[2]徐建堂.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研究.中国农业大学,2005,(10)

[3]王振堂.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研究——以安丘市为例.中国海洋大学,2012,(05)

[4]张文虎.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发展研究.石河子大学,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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