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对外宣布,证监会将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后,年内重启新股发行。邓舸指出,新股发行为了抑制巨资炒新,将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定配售数量后再缴款;小盘股取消询价环节,直接上网定价;证监会将修订I P O办法,督促交易所、券商和登记公司技术改造。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此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证监会重点围绕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
金融经济2015年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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