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祥
(塔里木大学西域文化研究院,新疆 阿拉尔843300)
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是汉族在新疆的政治、文化、经济、军事等活动的真实素材。尽管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极广,然而受到自然和人为等因素影响,新疆南疆的汉族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损毁、消失的困境,这给研究人员的研究造成极大的困难。为此,以何种方式保护和利用汉族物质文化遗产,并使学者较为迅速的查找所要信息,成立新疆历史和文物保护和研究必须解决的问题。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具有高度数据集成的特征,能够有效解决传统文献研究中要求的历史、地域、环境等问题,实现检索自动化、浏览便利化、整理系统化;实现数字资源的直接查看,大大减少原件管理成本及对原件取用的损害。”[1]这些不仅有利于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有序整理和利用,而且可以全面展示西域范围内的文物和学术成果,积极推进西域历史文化的研究,为佐证汉族是新疆世代居民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目前,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的主要类型分为文物类、遗址类和建筑物类。其中,“文物类又分为可移动文物及石窟、石碑、岩画等。可移动文物指新疆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国书资料、代表件实物等:石窟主要指新疆的佛教石窟即千佛洞:石碑包括新疆各地的纪人纪事碑……;岩画指新疆山崖上遗留下的古人的大众艺术杰作。”[2]遗址类主要指古城遗址、古代烽燧、古佛寺遗址、古代墓葬、古代驿站等。建筑物类主要指古民居(例如,石头城等)、古建筑、近现代历史与革命建筑等。
它主要以陶器、瓷器、漆器、砖瓦、玻璃、金属器、织物、雕塑、古代汉文简牍、碑刻、墓志、货币等展现。
1.1.1 陶器
1)西周时期拜城县的 “垂幛纹带流单耳罐 (壶)”、“山川纹彩陶杯”、“高流大彩陶罐(壶)”、和静县的“田园葡萄纹彩陶罐”、“几何纹单耳带流彩陶杯”、“变形鸟纹单耳带流彩陶杯”、“卧驼纹单耳带流彩陶罐”、“长流单耳陶杯”、轮台县的“人头像单耳带流彩陶壶”等。
2)春秋时期轮台县的“白地绛彩斜纹陶杯”、拜城县“敞口束颈圆腹陶壶”等。
3)唐代拜城县的“敞口陶熏炉”、库车县的“敛口陶舍利罐”、和硕县的“单耳陶壶”、策勒县的“桑叶纹陶罐”等。
1.1.2 瓷器
主要为宋代若羌县“菊花纹青瓷碗”、“四婴嬉戏白瓷碗”等。
1.1.3 漆器、砖瓦、玻璃
主要为汉代若羌县“云旋纹漆器盖”、“有柄漆杯”、“花纹漆杯”、东晋且末县“玻璃杯”、唐代库车县“贴饼花玻璃杯”等。
1.1.4 金属器
1)战国时期和静县“双鸟形铜扣”、“铜矛”、“铜刀”、“铜马衔”、拜城县“桥钮厚缘铜镜”等。
2)汉代若羌县“弩机”、“小铜矛”、“叉腰小铜人”、和静县“蜷兽纹铜镜”、“直柄铜镜”、民丰县“龙纹铜镜和锦套”、“‘君宜高官’铜镜”、“四神规矩纹铜镜”等。
3)汉代焉耆县“八龙纹金带扣”、晋代若羌县“金戒指”、“银戒指”、和田县“镀金铜头像”、汉代民丰县“铁镰刀”等。
1.1.5 织物
1)汉代洛浦县“树叶纹栽绒毛织鞍毯”、若羌县“双面栽绒毛毯”、“蓝地饰边几何纹罽”、民丰县“龟甲四瓣花纹罽”、魏晋时期尉犁县“狮纹栽绒地毯”等毛织物遗产。
2)汉代洛浦县“蓝地白花纹棉布”、民丰县“蓝白印花棉布”等棉麻织物遗产。
3)汉代民丰县“‘五星出东方利中国’锦护膊”、“‘世毋极锦宜二亲传子孙’ 锦覆面”、“鸟兽纹绮”、“忍冬纹丝绣”、“菱格纹锦袜”、“‘万世如意’锦袍”、若羌县“棕地鱼纹锦”、“鸟鸟兽纹锦”、“‘长寿明光’锦”、“‘望四海贵富寿为国庆锦’”、“‘永昌’锦”等丝织物遗产。
4)“‘延年益寿大宜子孙’锦鸡鸣枕”、“‘延年益寿大宜子孙’锦手套”、“菱纹锦袜”等毛丝麻织物遗产。
1.1.6 雕塑
南北朝时期洛浦县“莲花坐佛泥塑”、巴楚县“木雕佛像”、民丰县“木雕小门扇”、清代和静县“九层玉石小塔”等。
1.1.7 古代汉文简牍
东晋若羌县“李柏文书”、“汉文木简”等。
1.1.8 印章
汉代沙雅“‘李崇之信印’铜印”、“‘蒲类州之印’铜印”等。
1.1.9 碑刻
清代喀什“明约路石碑”、库尔勒“兴修库尔楚河渠木碑”等。
1.1.10 货币
汉代民丰县“五铢”、和田县“货泉”、大清银币、光绪银圆、光绪银元、光绪元宝、宣统元宝等。
1.2.1 古城遗址
1)唐代库车明田阿达古城、焉耆唐王城遗址、塔什库尔干石头城、塔什库尔干公主堡、和田玛利克瓦特古城等。
2)明清时期
尉犁县古清江县古城、喀什徕宁城、疏勒县古城墙、英吉沙县古城墙、塔什库尔干清代城等。
1.2.2 佛教寺、院、塔遗址
民丰县“尼雅中心佛塔和佛寺遗址”、尉犁县“营盘佛寺、佛塔遗址”、库车“苏巴什佛寺遗址”、喀什“莫尔佛寺”、于阗长孜纳克佛寺、和阗年头山佛教圣地、和阗布盖乌衣里克佛寺遗址、洛浦热瓦克佛寺遗址等。
1.2.3 烽燧、驿站
1)汉代拜城县“刘平国治关亭诵”、尉犁县“脱西克吐儿烽火台”、且末县“下塔他浪烽燧遗址”、若羌县“墩力克烽燧”等。
2)唐代焉耆县“霍拉沟口烽燧”、和硕县“四十里大墩烽燧”、和静县“察汗通古烽燧”、库尔勒“库尔楚烽燧遗址”、库车县“克孜尔尕哈烽燧”、“科实吐尔塔”、“盐水沟烽燧遗址”、塔什库尔干 “江尔勒烽燧遗址”、新和县“吐孜吐尔烽燧”、“塔什吐尔烽燧遗址”、柯枰县“亚衣德梯木烽燧遗址”、“奇兰烽燧”、巴楚“阿太西烽燧”、“琼梯木驿站、烽燧遗址”、“脱乌拉塔格驿站遗址”等。
3)皮山县“喀尔克炮台遗址”、“夏尼干炮台遗址”、疏附“阿克塔木锋火台”等。
1.2.4 屯田遗址
汉代轮台县麦当遗址、唐代巴楚县“别里塔合西渠道遗址”、疏勒县“古粮仓遗址”等。
它主要指古民居、古建筑、近现代历史与革命建筑等。本文所论述的建筑遗产是指至今保存基本上比较完好的古代建筑物。比如,乌什县钟鼓楼、第一师三图老团部办公室、第一师五团玉尔滚俱乐部、第一师胜利三渠第一拱桥、第一师六团修理连修理厂、塔里木大学早期建筑、第一师十六团一营老营部、第三师五十二团机关旧址、第三师四十九团一中队砖窑旧址、第三师五十团机关旧址、第三师四十四团值班连旧址、第一师十团六连老俱乐部、第一师十三团八连老俱乐部、第一师六团八连老俱乐部等。
数字化目的是用数据库、照相和扫描技术把各种载体的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以数字化、电子化的形式展示,加强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的持久性和保存性,创造数据的整合性和便利性,以为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带来新的发展,最终实现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和共享。这些数字化主要分为三类即新疆南疆汉族文物类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新疆南疆汉族遗址类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和新疆南疆汉族建筑类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该数字化主要指主要对新疆南疆的汉族物质文化遗产的陶器、瓷器、漆器、砖瓦、玻璃、金属器、织物、雕塑、古代汉文简牍、碑刻、墓志、货币、古城遗址、宗教建筑遗址、古代民居、古代墓葬、古代烽燧、屯田遗址和古民居、古建筑、近现代历史与革命建筑等文物,“通过照相技术、视频技术将实物史料转化为JPG、TIF等格式的图片和MOV、MVI格式视频数据”[1],最终实现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博物馆。
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丰富,然而受到自然和人为等因素影响,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损毁、消失的困境。数字化是新疆南疆汉族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极为重要的手段,这有利于推进西域历史文化的研究。
[1]何俊伟.关于南诏、大理国史料数字化的整理探讨[J].大理学院学报,2013(7).
[2]樊传庚.新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