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进 沈德艳
(1.安徽科技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2.安徽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青年教师日益成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和生力军,肩负着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重任。然而,青年教师一般都是刚刚毕业即进入高校工作,如何尽快完成从学生到教师角色的转变,快速承担起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1],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等能力,不少高校都重视建立并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2]。该制度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以安徽科技学院为例,分析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法。
为对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效果有个大致了解,首先以笔者所在二级学院为主,对全校的80名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进行了调查。由调查结果发现,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较好地发挥了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仅有利于青年教师迅速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而且有助于导师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从而对高校的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帮助青年教师增强职业归属感和师德认同感[1],以努力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使青年教师更好、更快地了解学校教学、科研、人事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以及学校的基本管理规章、制度等;在青年教师备课、上课、教科研活动方面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帮助。另一方面,该制度客观上也促进了指导教师在业务水平、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学习和提高。
然而,从调查结果来看,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的整体效果不是很理想。在一项问卷调查中,针对青年教师及指导导师分别设定5道选择题。 每道题的答案为四选一,依次为好(A)、较好(B)、一般(C)、差(D)。指导教师部分的题目为:(1)对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效果总体上的态度;(2)导师制的奖惩机制如何;(3)青年教师积极性;(4)指导青年教师时间的充足程度;(5)学校重视程度。青年教师部分的题目为:(1)对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效果总体上的态度;(2)导师的指导水平;(3)指导教师负责任程度;(4)导师指导时间的充足程度;(5)学校重视程度。
五道题中,共同设置的题目为题目1,题目4和题目5。题目1只有12.5%的指导教师和10%的青年教师选择了A。绝大部分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选择了C。题目4的四个选项指导教师的选择比例依次为15%,30%,55%,0%,而青年教师的选择依次为10%,40%,45%,5%。题目5则大部分选择了选项C,分别为70%和60%。
余下的指导教师题目方面,75%的指导教师认为学校的奖惩机制差,55%在青年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上选择了D。在青年教师方面,认为导师水平为“好”和“较好”的占到了80%,而在指导教师负责任程度上,选择A的仅占25%,选择C的为45%。
由以上调查结果可知,整体上看导师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从调查结果来看,无论是指导教师还是青年教师,其参与导师制的积极性都普遍不高。其原因在于:
从指导教师方面看,其原因主要在于导师制奖惩力度不够。缺少奖惩就缺少斗志。虽然相关政策对指导教师有一定物质奖励,但其激励远远不够,这样就导致指导教师参与的热情明显不足。如果仅是象征性地给予指导教师一点物质奖励,而过多的寄希望于指导导师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只讲奉献不讲回报,将难以激励指导教师的工作热情。另外,学校对指导教师的指导业绩考核力度也不够。这样,就使“干好干坏差不多”,其效果自然不理想。
从青年教师方面看,青年教师刚刚走进高校,在熟悉高校环境、转换角色、站稳讲台、从事教科研活动、职称评审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压力,同时高校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对青年教师的要求一般都很高。这就导致青年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备课、上课,做好基本教学工作上来,然后会考虑教研、科研、职称评审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大部分青年教师在入职一到三年内,感到工作负担过重,对参与导师制这种“优先级”较低的工作主观积极性不高。
从指导教师方面看,我校采用“多对一”导师指导模式,即多位导师指导一位青年教师。其初衷是为了充分发挥了导师群体力量,以最大限度对青年教师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但事实上,除了第一导师外,其他导师基本上都是形式上的导师,在实际中几乎不起作用。因此导师制实施效果主要取决于第一导师的指导效果。而第一导师原则上要求是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这些教师一般是教研室、学院的骨干力量,教学、科研任务较重,有的还有行政职务,因此很难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在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上。
从青年教师方面看,如前所述,青年教师刚刚进入工作岗位,各方面的任务很重且压力较大,同时对他们的要求较高。因此,他们必须首先把精力放在眼前的备课、上课和完成基本教学任务上来。只有站稳了讲台,才会去逐步考虑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才能有余力来提升自身教研、科研水平。这样就难以严格按照导师制培养计划里的目标和方案,在教学、科研等各个方面有序、全面地开展相关工作。
加强导师和青年教师双方的考核工作,是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也是充分调动参与者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必要措施。首先,在考核对象方面,要对导师、青年教师、教学院部同时进行考核。要改变以前仅对指导导师与青年教师进行考核的模式,除了指导教师和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外,应将各教学院部院长作为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考核对象。其次,对考核结果要奖优罚劣。必须对考核对象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导师和青年教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宣传,在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在工作量上进行适当的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和青年教师,可以在评奖评优、申报课题等方面加以限制。这样通过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双重激励,可以大大提高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对导师制的重视程度,为导师制的有效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虽然制定了导师制相关政策,从导师遴选、培养计划撰写、指导教师奖励等方面都有明确政策,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可以说,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启动仪式办得“轰轰烈烈”,但执行过程流于形式,缺乏必要的过程监控及管理[3]。因此,必须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共同对导师制实施过程进行有力的监管。可以考虑将日常督查与述职评议相结合。学校成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实施及考核工作,不定期督查导师制的落实情况[3]。一旦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甚至警告等,要求其尽快做出解释并进行整改。每学期期末,由导师、青年教师公开陈述一学期以来的导师制实施效果,对取得业绩、存在问题等进行汇报。这种“公开亮相、公开评议”的开放式述职评议形式不仅使考核更为公开透明、民主合理,也促成师徒双方自我督促、自我提高[4]。
导师制的有效实行需要“软硬兼施”。在健全考核机制和加大监管力度的基础上,需要加强对导师制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对导师制的大力宣传和对指导教师、青年教师的教育,使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深刻理解导师制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的职责、权益和义务,从而提高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的重视程度。尤其是青年教师,要更加的积极主动,敢想敢做,不怕辛苦,努力将自身的发展和学校的要求,将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统一起来,通过导师制培训计划的实施,使自己在基本教学、科研等方面快速成长起来,为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选拔培养合格的导师至关重要[5]。为提高导师制实施效果,可以考虑采用双导师制。即有一名老教师和一名工作5年以上的年轻教师共同进行青年教师指导。年轻教师因为时间和精力较充足,可以负责青年教师日常的指导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老教师一般工作任务较重,因此可以不负责日常的琐碎事务,仅在重要的问题上加以指导。这样两名指导教师分工明确,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而更好完成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同时,在选拔导师时,要优先选择德才兼备的教师,并要引入退出机制,对于工作不积极的导师可以取消其导师资格。
高校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在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在短时间内提升自身素质修养和专业水平、提高学校总体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安徽科技学院的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提出了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等解决措施。
[1]蔡向雄.高校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现实困境和解决之道[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8):96-100.
[2]刘崇峰,刘春艳.实行导师制促进青年新教师快速成长[J].卫生职业教育,2010,12(28):19-20.
[3]李进,沈德艳.高校青年教师导师制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0(8):138-142.
[4]国兆亮,王楠.关于研究生导师评价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2(1):56-58.
[5]尤婷婷.地方性高校推进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探索[J].中国电力教育,2009,5(8):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