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飞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在四川省“三严三实”座谈会上,省委书记王东明指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必须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只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认真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严”和“实”自在其中,就会推动全省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学习好、遵守好、捍卫好党章,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根本任务。
以党章为参照,查漏、补缺、自省
党章有11章53条,章章都是款,条条都是规。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党章规定为参照,“吾日三省吾身”,随时查找自己的不足,处处不忘给自己打“预防针”、上“紧箍咒”,确保一言一行“随心所欲不逾矩”。当前,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
一是防止“骄气”。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往往“高看一眼”。越是在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的情况下,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要谨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分内之事,何况形势严峻复杂,任重而道远,“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须努力”。
二是防止“义气”。所谓“义气”,就是用个人好恶、感情亲疏去替代党性原则、组织纪律,其必然的逻辑发展是导致权力滥用。恩格斯在马克思墓碑前指出,马克思生前可能有不少敌人,但没有一个是他个人的敌人。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把这句话牢记在心。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是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履行监督责任必须从党的立场和人民利益出发,并且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都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行事。
三是防止“小气”。随着“三转”的逐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退出了很多议事协调机构。这种工作上的退出,是为了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并不意味着不了解大局、不围绕大局。既不能“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也不能只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看天地、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当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围绕大局,坚决服从大局,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与此相联系,作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关,既要在政治原则上“挺直腰杆”,又要在“组织协调”上“放低身段”,充分发挥司法、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协调”应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工作方式。
四是防止“暮气”。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艰巨任务,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保持锐气,防止惰性,尤其不能固步自封、惯性思维、思想懒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得以快速发展,也日臻成熟、完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树立起应有的思想敏锐,紧盯形势发展,紧跟任务变化,紧抓改革和工作方式转变。王岐山 同志前不久在浙江省调研以及在随后的重要讲话中,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当学深悟透,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以党章为准绳,修身、用权、律己
党章规定了普通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根本要求。党员干部不能把对自己的要求降格为普通公民。党纪严于国法,依法治国必先依规治党。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时时刻刻用党章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思想,用党章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行为。
在我们党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上,涌现出了大量严以用权的优秀干部和他们的光辉事迹,比如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还有四川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王瑛。好干部杨善洲曾经说过:“我手中是有权力,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话虽浅,理很深。他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按照党章的要求,给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办暖心的事。所以,他们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历史记住了他们的名字。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在权力观上出了问题,把私欲看重了,脑子想歪了,权力用错了。甚至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肯回头,不知道回头是岸。我们要以正面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是非戒尺,事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必须时时刻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定性准确,量纪恰当,不枉不纵,严格规范执纪行为,保证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站在党的立场思考问题,按照党的纪律开展工作,绝不搞以权谋私、以纪谋私、以案谋私,绝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以党章为标尺,谋事、创业、做人
党章规定:“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三实”集中阐述了共产党人谋事、创业、做人的基本遵循,是党的思想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是经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证明了的宝贵经验。
古人讲,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应;以诈御人者,人亦以诈应。一个人最重要的品德就是做人实在,脚踏实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表里如一。如能做到表里如一,则事业就会兴,人们评价就会高;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心口不一,就会被称为“两面人”,遭世人唾弃。明代江盈科在所著《雪涛谐史》中,曾用一则小品形象地讲出了“两面人”的六个特征:言行不一、心口不一;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对上对下不一;对人对己不一;对各种荣誉异常执着;有所作为的背后是为所欲为。《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对“两面人”作过评论:“点灯是人,吹灯是鬼,全是影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要“重道而轻术”,不要耍小聪明,一定要对党忠诚、对人诚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人民日报》曾刊文倡议向10种老实人看齐,即向不和你套近乎但积极配合你工作的人看齐,向不和你多走动但能体谅你良苦用心的人看齐,向不往你家里跑但常往基层跑的人看齐,向不关注你的生活私事但能帮下层排忧解难的人看齐,向不当面恭维你但能帮组织树立威信的人看齐,向不向你表态但能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人看齐,向不爱表功但能创造性工作的人看齐,向不爱提个人要求但表现积极的人看齐,向不看你脸色行事但能秉公办事的人看齐,向不喜欢给在职领导“烧香”却给离职领导“送暖”的人看齐。他们身上体现了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价值追求、宝贵品质和人生态度。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甘做老实人,把“老实”二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忠诚老实、厚道朴实、坦诚真实。
以党章为依据,监督、执纪、问责
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归纳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中央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开展专题教育要与日常工作、本职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按照党章标准,用“三严三实”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当前,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此,省委及时作出了“三个不可低估”的重大判断。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四川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彻底肃清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的恶劣影响,加快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完成这些任务,其中一条关键性的措施,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四川已在全国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但一些地方还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从上往下责任与压力层层递减,尤其是责任追究“强调硬,执行软”,在具体问责上还没有真正“破冰”。要进一步加大推进落实力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纪律审查,首先要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委履职的主要依据是党的章程。党的十八大后,把办案改称“纪律审查”,这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而是内涵的深化,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要继续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冲着纪律去,把纪律挺到法律前面,挺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2015年1—5月,全省查处违反“四风”案件1970起,说明“四风”问题仍是树倒根在。要坚持问题导向,哪壶不开提哪壶。当前“四风”问题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过去已经作过治理,现在又有反弹;二类是过去就没有治理,到现在一直存在。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出台的《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明确今后凡是问题比较集中、比较突出的,都要根据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对过去治理了、现在又反弹的问题,要从根本上去找原因、找对策,特别是要从制度上想办法,做到标本兼治;对一直没有治理的,要从现在开始,一一排查,逐一治理,不能留下盲区。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尽快拿出举措,抓紧行动起来,掀起一个铲除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高潮。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一些干部暴露出的严重问题,很多是长期形成的,反映出疏于管理尤其是对关键岗位的监督约束不够。领导干部绝不能有当“老好人”的思想,不敢管理、不愿监督,这会害人害己、误党毁业。不能学唐朝宰相苏味道,凡事持之两端,模棱两可,稀里糊涂,没一句清楚话。“老好人”不是好人。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政治立场上旗帜鲜明,在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不要想获得所有人的掌声,要想所有的人都为你喝彩,必然不敢坚持原则,变得懦弱,没有斗争精神。
五是全面推进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组织和制度创新,也是与党章一一对表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四川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已经推进一年多。对于看准了的改革事项,要立行立改,抓紧推进。在改革工作上,有三个问题需要特别强调。第一,反腐败工作体制问题。党章规定,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主体是党委,组织协调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特有工作方式。对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清醒、正确的认识。第二,全面履职的问题。要强化全面履职、服务大局的意识,既要严肃查处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又要把纪律建设这一手抓起来,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第三,纪委更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世外桃源”,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第六条规定,纪委要自觉接受党委在组织、工作、干部上的监督。除主动接受党委监督外,还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
(责编:裴佩)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5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