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天兵 邵晶妮
▶▶▶以前案子一多,待审理的案子就源源不断地“流”向审理室,审理人员个个忙得四脚朝天。然而,今年审理室主任“轻松”了不少。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以来,随着运城市盐湖区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打“虎”拍“蝇”节奏的不断加快,特别是随着乡镇、街办纪委和区直纪检组长纪律检查职能的强化,区纪委监察局的案件数量较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以前案子一多,委局各办案单位待审理的案子源源不断“流”向审理室,于是审理室办公桌堆满案卷,办公室人来人往,审理人员个个忙得四脚朝天。然而,今年尽管大批移送案件如期审结,这样的情景却不见了,审理室主任甚至觉得比往常“轻松”了不少。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是盐湖区纪委在新形势下转变审理工作方式,推行交叉换位审理带来的成效。
所谓“交叉换位”审理,是盐湖区纪委为解决办案数量增多后,审理室工作量加大提出的创新思路。这一“大胆”假设经委局一班人“小心”论证后,于今年3月份正式实施。其主要做法简单地说就是办案单位以“你审我的,我审他的”的方式代为审理。具体讲,就是在委局审理室对各办案科室(包括乡镇纪委和派出机构)进行审理业务培训并达到合格的基础上,在审理室统一受理、统筹安排下,各办案单位代行审理职能,对审理室受理并转给的其他科室所办案件进行“一站式”全程审理,包括阅卷、提出补充调查建议、征求意见、审理谈话、撰写审理报告等,最后经审理部门把关后,由该单位承办人上纪委常委会进行审理汇报,原办案单位同时列席会议。常委会经研究对该案作出结论后,在审理室的指导下,该承办人继续负责后续的印发处分决定、执纪等工作,并对审理工作全程负直接责任。
“交叉换位”的审理模式“试运行”三个月以来,盐湖区纪委监察局已成功审结了16起案件。从运行情况看,这一审理模式的初步成效有三方面:
一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显著地提高了审理工作的效率,推动了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以前县级纪委多个办案科室对接一个审理室,这种运行模式使审理室平时就较为繁忙,一旦案子多了,常常分身乏术,忙不过来,不但影响案件处理进度,而且难免“萝卜快了不洗泥”,难以完全保证审理质量。“交叉换位”审理后,形成了由办案单位共同承担审理任务、“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大审理”工作格局,既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整体审理进度和效率也大为提高;同时,审理室自身压力大为减轻,便能从原来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在审理工作的宏观把握、业务指导、工作创新上花心思、下功夫,这样就推动了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是给了办案科室相互学习的机会,促进了纪律检查业务能力的提升。不言而喻,审理阅卷的过程,既是“挑刺”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纪律检查人员平时忙于办案,很少有机会看别人的案卷,而交叉审理正给了他们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的难得机会。检查二室主任深有体会地说:“审理案件时,一边看着别人的案卷,一边往往下意识地会想:要是自己在办案,这个材料会怎么取?这个谈话笔录的切入点如何选择?人家这样问有什么好处?这样一边阅卷,一边把自己摆进去,无形中就学了不少东西;审完几个案子再次办案时,也就不知不觉形成了‘从审理角度看问题’的习惯,从而能主动把调查取证做得更扎实,手续走得更规范。”
三是办案人员明白了审理工作的“不容易”,促进了科室之间的理解和团结。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以前办案部门总是希望自己的案子在审理部门“过”得“快”一点,如果能顺利“通过”,觉得是应该的;如果审理部门的同志提出补充调查,甚至将案卷退回,办案同志就往往觉得这是“鸡蛋里挑骨头”,为此闹不愉快甚至争吵是常有的事,常常使审理的同志倍感委屈。交叉审理后,办案者交换角色把审理流程走一遍,亲身体验了阅卷和制作阅卷笔录的辛苦、枯燥,体会了透过一份份材料去吃透案情的劳神、费力,也经历了为认真把关坚持原则和原办案人员面红耳赤的争论……亲身尝到了审理工作的酸甜苦辣后,就能反思自己以前由于不理解而产生的“任性”,增进了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
在交叉换位审理的同时,盐湖区纪委还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对所有交叉审理的案件进行评审,打分排队,奖优罚差,对案件质量进行再把关,促进委局所办案件真正成为经得起事实和历史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