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切
盛世修志,后世所鉴。地方志作为一种文化资源,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存史、资政、教化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开辟发掘新形势下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的新领域,为我省各项事业的战略规划作出积极有效的贡献。而加强对各市地、各有关地方志编纂机构工作的督查,则更有利于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不断前行。合理有效的督查可以做到发现问题协调解决,看到成绩鼓励宣传,得到经验广泛推广,使地方志事业在和谐的环境中有条不紊的顺利完成。但督查工作不是生硬的、简单的、机械的,而是要做到清风细雨、如曲如歌,在良好的沟通下,使各地方志编纂机构能顺利的按照全省地方志工作部署,有效、积极、持续、健康的发展进行。
全省地方志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进入决战阶段,年鉴编纂工作同时进入理顺程序,各地、各部门的编纂情况都处在积极稳定的发展时期,督查工作也在同时进行着。但就目前督查工作的实际操作来看,没有合理的安排督查方案,没有形成具体的督查内容与时间,很多情况都是通过电话沟通来了解编纂工作情况,成效不十分显著,期望值不十分理想。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中都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有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的职责。这就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督查机构,抽调合适人员,制订督查相关内容与具体时间,定期对地方志编纂机构进行有效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提出解决方案,使出现的情况在萌芽时期就化解掉,不至于让问题日积月累变成顽疾。
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性工作,但地方志机构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就是以督促协调为主,检查批评为辅。因此,要做好每件督办工作,在督查的前期要制定好相关细则,在督查的时候要注意沟通技巧,同时要增强责任感,坚持该督办的必须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抓督查就是抓落实。各项工作安排下去之后,抓落实就成为工作重点,督查工作也应随之开展起来,要根据决策的具体安排,根据时间段开展工作。明确督查即督促检查质量,督查是提醒责任主体、发现问题、指导运作、解决困难、总结经验的系统运作过程。地方志编纂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志书编纂时间跨度较长,很多时候下发的文件都没有及时处理,事情可能做了一个开头就搁置下来,这就需要督查的实效性与决断性,这就要求督查工作做好前期预案,要把决策和督查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没有决策,督查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离开了强有力的督查,决策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
二是抓督查就是抓效率。抓督查就是抓提速增效,着力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实,落实重点不够突出等突出问题。当前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攻坚克难是修志工作主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各种实际原因,各修志部门编纂志书程度参差不齐,有的部门或地市二轮志书已出版印刷,有的进入终审阶段,大部分志书进入初评阶段,但也有些部门志书编纂进度较低,出现严重滞后的问题。这就需要督查工作开展落实,找出工作中制约编纂的问题,及时发现,尽快解决。这不仅助推了各部门各单位实现工作的快节奏、高效率,也更好地诠释了新时期政府的务实和高效,这才是督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三是抓督查就是抓服务。督查工作为了就是更好的服务编纂工作的落实,提高各部门修志工作的能力,以便促进编修工作的落实。由于地方志工作的性质和现状,可以说有些部门不是特别重视,这就使地方志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延迟了进度,忽略了质量,导致编纂工作困难,复杂。所以,及时有效地督查工作,可以随时发现志书编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对最后的定稿审核打好基础。由此可以看出督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督查绝不是单纯地施加压力,更不是因督查增加各部门的负担,而是将督查作为变压力为动力的重要推手。尤其是中省直部门,修志工作力量还不够完善,在领导重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问题上还存不小的差异,以至于修志工作还没有提高到一定的重视程度,那么督查就是有利于推进修志工作的开展,在沟通中把编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各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在大局观念和思想观念上让其了解修志工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督查产生一种编修的大坏境,提升重视、问题解决、效率增进等来促进综合效益。
作为对修志工作的督查工作,在制定督查任务时就要及时有效,做到督查有效果,有回音,有速度,要切身处地的为了加快修志工作实效去督查,而不是敷衍了事,走走过场,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不可以有私心,避重就轻,发现修志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得过且过的部门,应该按规定通报批评。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度质量突出的部门也应予以表扬。真正把督查工作做到求真务实,做到查则必清、轻则必办、办则必果,确保修志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更要注意的是,坚决杜绝接受吃喝宴请,把方志人清廉、高尚的品质展现出来,把方志人一心为了修志工作的良好作风表现出来,从人品中看到修志工作者不为名利,甘做孺子牛的优良品格。
督查工作,以了解和督促工作为主,以坚持批评为辅。这就要求参与督查的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专业知识,能在督查中良好的沟通和合理的解决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督察人员要理解督查的内容与意义,要不断提高善于发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实现督查工作“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目标打下深厚基础。而且也要学会懂得变通,我们的督查工作不可能像其他执法部门那么有力度,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就要求督察人员通过各种方法或渠道,在和谐的气氛下把督查工作落实到位,既要看到落实工作中好的一面,又要看到阻碍或干扰决策顺利实施的梗阻环节。区别主观与客观,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解剖麻雀”,找准根由。也可以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尤其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及时准确的记录下来,能给出结果的,按督查工作的规定给各有关部门解决安排,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马上和领导沟通,把情况如实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有效合理的督查方式。要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理论,从实践中探索、总结,从总结中吸取智慧和力量,这样督查才能富于创新,才能发展到较高层次,达到较高的品味,才能创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