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记者 何 君)日前,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出台《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等与医改有关的8个文件。会议明确,今年7月起,全面推开市州级21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选择青海省交通医院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等10项改革为重点内容。全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补偿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的经费缺口由省级财政补贴;建立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和联合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同期消费物价指数增幅以内,市州级医院药占比例降低到40%以下;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数总量,采取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同管理、同工同酬的统筹管理,并探索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有效调动积极性。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