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光,谢星全
(西南交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成都610031)
“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经济社会转型, 正在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许多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逐渐从隐性变为显性,从零星的个人行为变成集体行为,社会矛盾的性质和类型越来越多样化,冲突事件的规模和程度也呈现扩大的趋势。”[1]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及多元文化价值观的碰撞,在时间与空间上增加了社会冲突的发生机率。社会冲突的类型和规模愈来愈复杂化,社会冲突也呈现强度大、烈度高的演变迹象。
1.西方社会冲突论的理论述评。从社会冲突的成因看,西方社会冲突论由马克思、韦伯、齐美尔等古典社会学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20 世纪60 年代,经过米尔斯、达伦多夫、科塞等现代社会冲突理论的发展,至今已硕果累累,不仅为当今社会新出现的各种矛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解释,也为解决各种冲突和矛盾提供理论指导。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冲突事件的升级,对西方社会冲突论的进一步研究已经迫在眉睫。首先,西方社会冲突理论把社会资源分配不平等、有“合法性”危机的经济社会制度、人性的自私与好斗、多元文化价值的碰撞等作为冲突归因,各个因素之间又互不补充和支持;其次,20 世纪60 年代以后,西方社会各种矛盾问题日益激化、社会动荡不安,西方社会冲突论已经不能对新产生的冲突事件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人们急切渴求新理论的出现;最后,基于自由主义视角、基督教文化、“三权分立”体系下的宪政制度的西方社会冲突理论脱离中国实际和历史文化传统,盲目地引用其范式评价、解决中国的社会冲突问题必然会产生偏差。这都需要研究者探索一种新的社会冲突理论,把对社会冲突问题的研究引向更深层次。
2.中国社会冲突的归因简述。伴随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及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及多元文化价值观的碰撞,在时间和空间上,增加了社会冲突的发生机率。而面对新时期、新阶段社会冲突的这些新特点,迫切需要建立起中国社会冲突的理论分析框架。国内学者在此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总结如下:
一是社会不公平导致的个体相对剥夺感的产生。近年来,“许多国内学者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得出,社会变迁或转型所产生的社会张力将导致非理性集体行动或社会冲突”[2]。“这些理论各有差异,但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把社会结构性张力作为解释一切的变量,由这种结构性张力(社会不平等、社会分层加剧、大众社会的个人孤立感等)产生的个体相对剥夺感、挫折感和怨恨,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冲突和集体行动。”[3]相对剥夺感是指“在与其他地位较高、生活条件较好的群体相比较时,个人或群体所产生的一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心理状态”[4]。民众相对剥夺感的增加是导致社会焦虑、社会不公、仇视心理的根源,同时,它也加剧了社会矛盾的形成,影响了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收入差距扩大导致了支出压力增加。权衡、常亚青的实证研究验证了“收入差距与社会矛盾的关系”,并得出“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流动性的下降会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5]的结论。此外,孔德永的研究还得出,中国居民“住房贵”“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社会民生问题直接导致个体心理的不安全感和不稳定感的产生,生活的艰难与家庭消费支出压力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政治认同感,降低了政府决策及制度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正如马克斯·韦伯认为,合法性的撤销与权威的被质疑是社会冲突爆发的关键条件。
三是政治信任对权威、制度规则等“合法性”的消解。政治信任是“民众期望政府或政治系统的运行,产生出与他们的期望相一致的信念或信心”[6]。政治信任对于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是政府赢得民众支持、合作和谅解的合法性基础及有效权威的体现。反之,“政治信任的缺失则容易造成权利相关者对公共权力系统及其权力执掌者的政治冷漠、政治抵制、甚至政治抗争,导致国家政权的动荡和社会发展的停滞”[7]。制度与权力不被信任、敌对情绪笼罩,社会不稳定因素就容易发展为显性的社会冲突。通过于建嵘教授的研究可知,当下中国民众对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产生的不信任和不满情绪的蔓延消解了民众对政府的政治信任,催生了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
四是民众政治功效感的降低与利益争取。现代社会中,社会冲突大都由政治体系之外的因素调停、镇压和处理。从中国国情来看,司法力量和行政力量依然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最主要力量。但实际上,当冲突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时,如发生社会骚乱、恐怖袭击、暴力流血等,政治力量是解决冲突的最首要选择。政治功效感是指个人对自己参与政治的行为和政治影响力的主观感受。当政治功效感越高,人们理性参政的积极性就越高,参加非理性集体行动或社会冲突行为的意愿就越低。
3.理论模型的提出。一是在国内已有的关于社会冲突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大多数的研究属于规范性研究,冲突原因与冲突行为缺乏相互关系和进一步因果关系的经验数据的支持;二是即便有部分经验研究,也大多局限于农民维权、生态移民、个案纠纷等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中,缺乏把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纳入考查范围的研究;三是国内经验研究主要是针对不同职业、教育背景、阶层群体及经济水平等特定居民的实证研究,缺乏针对全国各个阶层民众行为与态度的经验研究;四是国内缺乏有关政治信任、政治效能感、支出压力、冲突感知与冲突行为逻辑关系的实证研究。
基于国内最新相关的理论成果,把社会不平等、政治信任、家庭消费支出压力、政治功效感作为产生社会冲突的影响因子。文章采用CGSS2010年的数据,以公平感知、支出压力、政治信任为外因潜在变量,以政治功效感为中介变量,以冲突感知和群体性事件为内因潜在变量,构建了中国社会冲突的驱动因子与冲突行为逻辑关系理论模型(见下图)。并提出如下假设:
H1 社会公平感知、家庭消费支出压力、政治信任与社会冲突感知显著相关;
H2 政治功效感与社会冲突显著相关;
H3 政治信任、支出压力与群体性冲突行为显著相关;
图 社会冲突的驱动因子与冲突行为逻辑关系的结构方程模型
1.研究方法与相关设计。根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的数据。①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联合调查的CGSS2010 年数据库,CGSS 采用多阶分层概率抽样设计与与居民地理绘图抽样相结合,针对中国大陆所有省、市、区的综合性大规模社会调查,数据在我国社会科学界得到广泛运用,详细了解此抽样调查的背景、程序、方法及其他说明与标准化问卷内容,请阅读CGSS网站:http://www.chinagss.org/,在此,作者特别向数据提供方表示真挚感谢。所有变量的偏度系数(skew)绝对值均小于3,峰度系数(kurtosis)绝对值均小于8,样本数据分布满足正态分布假设条件,符合最大似然法(Maximum Likelihood Estimates)的使用前提。剔除变量缺失值样本后,保留变量有效样本1 344 份。变量样本结构基本满足中国人口结构、地域分布、受教育水平总体状况(见表2)。
2.数据分析
从表3 和表4 可知,卡方值X2为2.416 <2.5,RMSEA <0.5,GFI >0.9,PMR <0.05,表示模型绝对适配度良好;NFI >0.9,IFI >0.9,CFI >0.9,表示模型增值适配度良好;PRATIO >0.8,PNFI >0.7 表示模型简约适配度良好。因此,从模型的内在质量与外在质量看,本文统计模型符合SEM 适配度标准。经过SEM 检验得出“社会冲突驱动因子与其冲突行为的逻辑”理论模型与样本统计模型契合,理论模型得到经验数据的支持(见表3、表4)。
标准化回归系数又称为因素负荷量(facter weights),它的数值表示观察变量对潜在变量的相对重要性。从表5 可知,家庭消费支出压力与政治功效感不相关(P-Value 为0.133);社会公平与政治功效感显著正相关(0.221);政治功效感与政治信任负相关;政治功效感与社会冲突显著负相关(-0.138);公平感知与冲突感知显著正相关(0.126),与群体性事件及群体性行为不相关;支出压力与冲突感知显著负相关(-0.152),政治信任与冲突感知显著正相关(0.216)(见表5)。
把地方政府信任变量和支出压力变量分别与发生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角色参与做双变量相关分析得出,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与周边是否发生过群体性事件显著正相关(0.079),民众对地方政治信任越低,周边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越高。①政治信任变量问卷选项的分值为1—5 分,1 代表完全不信任,5 代表完全信任,数字越高信任程度越高;周边是否发生群体性事件为二元类别变量,1 代表发生过;2 代表没有发生,数字愈大表示发生的概率越小;从上面相关分析得出,地方政府信任与群发事件显著正相关,意味着民众对地方政治信任越低,周边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越高。民众消费支出的主观压力与参与群体性事件意愿显著负相关,表示支出压力越大,卷入群体性事件的角色扮演的重要性越高(见表6)。②消费支出压力问卷选项的分值为1—5 分,分值越大表示压力越大;参与群体性角色的问卷选型为1—6分,1 代表组织者;2 代表亲自参与活动;3 代表未参加但提供经济支持;4 代表未参加但提供物质支持;5 代表未参加但提供道义支持;6 代表从未参与,数值越高表示卷入群体性角色的程度越低,两者负相关表示支出压力越大,扮演群体性事件重要角色的可能性越高。
从上面路径分析可知,公平感知对政治功效感的总影响作用明显大于支出压力和政治信任对政治功效感的总影响;政治信任对社会冲突的影响效果最大,其次是公平感知;政治信任对冲突感知的直接影响最大,公平感知次之,政治功效感对冲突感知的直接影响作用最小;此外,政治信任通过政治功效感对社会冲突的间接影响最大,支出压力次之,公平感知通过政策功效感间接影响冲突感知的作用最小。
经济利益因素、社会公平、政治信任的高低是社会冲突的重要因素。从本文的SEM 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居民支出压力、公平感知、政治信任、政治功效感对社会冲突感知有显著影响。
1.政治信任是社会冲突感知与冲突行为的诱因。政治信任是政府顺利进行利益改革,在困难条件下有效处理危机事件的心理基础。通过国内外的学者研究发现,中国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高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其中对基层政府信任感最低。在这样的信任氛围与现实的管理矛盾中、在地方政府行为失范的情境下,民众越级维权或采取集体性抗争行为,如“散步”、静坐、抗议游行,甚至是暴力性群体性事件等的非常规政治抗争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2.公平感失衡产生的“心理贫穷”是影响冲突感知强弱的心理因素之一。社会冲突是“在社会构成发生深刻变化和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利益和价值的差异或对立,在社会群体之间以及社会群体与政府之间产生的各种物质与非物质利益的社会矛盾”[8]。国内外的很多学者都把社会不公平作为社会动荡或者社会冲突的最根本原因。从静态和动态维度考察社会公平的内容,其主要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9]。此外,还包括“权利平等、分配合理、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以及从动态的角度可以划分为条件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平等”[10]。事实上,公平就是个人对客观现实与理想预期差距的主观评价及心理平衡感。因此,当社会成员在社会竞争中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特别是面对社会分层固化、阶层流动性降低、合法利益受损、职业升迁无望等情境时,就会产生心理贫穷。心理贫穷是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寻求公共领域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已经丧失了信心,而“这样的心理极易诱发各种社会冲突”[11]。
3.消费支出压力是社会冲突行为的重要经济原因。收入差距与贫富悬殊问题是产生社会冲突的原因之一已经获得学界的共识。收入差距在家庭经济水平差异的约束下直接体现为家庭消费支出压力。中国社科院在2010 年的社会调查中发现,中国城乡居民的生活压力主要是“家庭收入低,日常生活困难”,次之是“医疗、住房支出压力大,难以承受”。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个体的生存发展等最底层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个体的心理就会产生不安全感和被剥夺感,并由被剥夺感、挫折感产生不公正感和满意度下降、怨恨乃至仇视的心理,也由此导致个体参与非理性集体行动或形成社会冲突的动力。该论断得到了本文SEM 相关分析数据的支持。
4.地方政府信任度低与行为失范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现实原因。首先,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反不公平体制的社会不满情绪日益强烈,这是社会冲突发生的政治心理因素;其次,“某些地方行为动机发生变异,出现了行为失范的现象,这些失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社会冲突的诱发剂”[12];最后,中国地方政府的高压维稳模式,以权力维稳代替法律维稳,结果越维越不稳;地方政府行为失范,民众对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信任度的强烈反差,成为影响政治稳定的关键因素。
5.民众政治功效感低导致“社会安全阀”不能有效发挥“通气”功能。政治功效感是“公民对自己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力的主观感受”[13],其用以衡量自己政治参与对个人利益目标与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一方面,利益表达与社会参与制度滞后使得民众外部政治功效感低。政府的不回应和体制内利益表达渠道的不畅,迫使普通民众不得不采取越级上访、抗议游行、群体性抗争等传统体制外政治参与途径,社会冲突和矛盾呈现强度高、烈度大的特点。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研究表明,民众对地方政府普遍不信任降低了民众的政治认同感。民众习惯性地认为自己的行为对政府决定没有任何影响,民众内部政治功效感低于合理临界值。当利益诉求与不同意见在压力环境中不能有效表达时,这种在社会关系里积累的紧张、不满、怨恨,甚至是敌意,就不能在”社会安全阀“的排气口中有效得到疏泄,造成了社会冲突的爆发。
此外,通过研究还发现,社会公平与政治功效感显著正相关;政治功效感与政治信任负相关;公平感知对政治功效感的总影响作用最大;政治功效感对冲突感知的直接影响作用最小。由于研究结论与其他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类似,此不赘述。本文没有对民众间的性别、年龄、城乡类型、教育水平等进行多群组的分析,对此,作者还有待于在后续的理论研究与实证考察中,进一步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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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潜在变量及其指标变量①
表2 样本数据结构表
表3 “社会冲突驱动因子与其冲突行为的逻辑”验证性因素分析基本适配度检验摘要表
表4 “社会冲突驱动因子与其冲突行为的逻辑”整体模型适配度评价指标检验摘要表
表5 Standardized Regression Weights:(Group number 1 - Default model)
注释: ***表示p≤0. 001,**表示p≤0. 01,* 表示p≤0. 05注: ①这是CGSS 关于周边是否发生过群体性事件的标准题项内容,限于篇幅,本文在介绍此变量时统一用“你周边是否发生过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