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影响的实证分析

2015-08-08 10:47赵丽炯
安徽农学通报 2015年14期
关键词:金融发展VAR模型新型城镇化

赵丽炯

摘 要:通过测算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值和金融发展综合评价值,以此作为时间序列样本数据,在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模型)的基础上,运用单位根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了河南省2000-2013年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具有明显的相互正向冲击效应。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协调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金融发展;综合评价模型;VAR模型

中图分类号 F299.21;F8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4-04-03

前言

新型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必然,是我国新时期的重要国家战略,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重要一环。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提高城镇化质量,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可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更注重可持续性和全域协调性。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大。一方面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势必引发对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中将带动产业集聚,引起企业投资需求的增加;此外农业现代化、农民收入的增加等都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全国工商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会长李占通表示,今后5a中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42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需求量若离开金融的有力支持,则新型城镇化道路将举步艰难。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助推器,其在资源配置、资金筹集等方面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河南省委、省政府在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也提出要在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左右,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截至2014年底,全省城镇化水平45.2%,仍比全国城镇化水平(54.77%)低将近10个百分点。目前是河南省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构建“一带一路”战略支撑、实现中原崛起、加速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结合河南省省情,从实证角度研究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对促进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金融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研究现状综述

近年来,我国学者关于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影响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实证研究。陈文新、张玉霞[1](2013)运用改进熵值法对城镇化与金融支持度指标体系进行实证检验,得出1990-2010年间兵团城镇化与金融支持存在耦合关系,同时二者的协调性不存在显著的时间差异。王娟等[2](2013)选取城镇化率、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金融中介发展等指标,对1997-2011年甘肃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金融发展效率对城镇化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金融中介对城镇化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王琼、李薇[3](2014)利用1984-2013年的年度数据,选取城镇化率、金融相关比率和金融发展效率指标,对湖北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的相关性进行计量分析,得出湖北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水平间存在着互动关系的结论。张守志等[4](2014)选取产业城镇化率和金融相关比率指标,运用VAR模型研究了广西省金融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效应,结果显示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广西城镇化发展。荣晨、葛蓉[5](2015)利用2005-2012年我国31个地区的省际面板数据,从市场和政府关系的角度检验了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效应,对于中东西部地区,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侧重点有所不同,金融支持对政府干预、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具有不同的敏感性。从现有文献研究看,大多数学者都是选用单一指标来反映城镇化和金融发展水平,而且不同地区城镇化与金融发展存在差异性和不平衡性,所得结论也不尽相同。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综合发展评价模型和VAR模型,对2000-2013年河南省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影响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良性互动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3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指标体系及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3.1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活动过程,单个指标无法全面、客观的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状况,因此,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选择多个指标来反映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水平,并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表1)。本文研究原始数据来源于2001-2014年《河南省统计年鉴》和河南省统计局网站。

表1 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1

其中,Fi为评价系统第i年的综合评价值,[ωj]为指标的权重系数,[uij]为第i个子系数的第j个评价指标的无量纲化值,m为各系统包含的指标个数。利用熵值法对指标权重[ωj]进行客观计算。

年度

图1 河南省2000-2013年新型城镇化和金融发展综合评价值

4 河南省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影响的实证分析

4.1 变量选取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选择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值(UR)和金融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值(JR)来衡量新型城镇化水平和金融发展水平,为了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分别取对数,即LNUR、LNJR。实证分析所用计量软件为Eviews7.0。

4.2 单位根检验 由于绝大多数宏观经济数据时间序列为非平稳序列,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现象,在建立VAR模型之前需要对数据平稳性进行检验。本文采用ADF检验法,检验结果(见表2)显示:在10%的显示水平下,原始序列LNUR、LNJR均为非平稳序列。经过一阶差分后,△LNUR、LNJR在1%显著水平下同时达到平稳,表明LNUR、LNJR是一阶单整I(1),满足建模要求。

表2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4.3 VAR模型的建立 VAR模型是一种非结构化的自回归模型,被广泛应用于对经济系统的动态分析[6]。建模前需要确定最优滞后阶数,依据LR、AIC、SC、FPE和HQ等检验结果,最优滞后阶数为1,则确定建立VAR(1)模型。采用AR根图检验建立的VAR(1)模型的稳定性,VAR(1)模型有4个单位根,AR根倒数均落于单位圆内,因此可确定所建立的VAR(1)模型是稳定的。

4.4 Johansen协整检验 由单位根检验可知,原时间序列LNUR和LNJR为一阶单整,所以可以使用协整分析判断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基于VAR(1)模型的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见表3)表明:“特征根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在5%的显著水平下接受存在一个协整向量的备择假设,即说明2000-2013年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其协整方程为:

LNUR=0.9907LNJR+0.1379

(0.5091)

从协整方程显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长期正相关的变动关系:当金融发展水平每上升1%将促进新型城镇化水平提升0.9907%。

表3 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

4.5 脉冲响应函数 脉冲响应函数可以用来描述VAR模型内生变量对由误差项所带来的冲击反应,笔者利用脉冲响应函数分析LNUR、LNJR中某个内生变量的随机误差项上施加一个标准差对另外一个内生变量当期值和未来值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从图2可以看出,在本期给金融发展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后,新型城镇化的变动趋势呈平缓抛物线形状,在初期反应程度在零的基础上快速上升,在第3期达到最大的正响应点(0.0645),之后趋于平稳。也就是说,金融发展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就上升0.0645个百分点。总体来讲,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存在显著的正向积极效应,并且短中期尤为明显。这是因为金融体系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能有效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民转市民”等提供融资服务,通过优化资本配置、提高储蓄投资转化率、分散风险等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从而带动人口城镇化、产业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的协调发展。但目前河南省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融资渠道单一、金融供需不平衡、金融生态环境欠佳等问题。

图2 新型城镇化对金融发展冲击的脉冲响应

从图3可以看出,金融发展在受到新型城镇化一个标准差冲击后,立即产生响应,在第1期这种响应就达到最大值为0.1934,之后这种冲击开始缓慢减少。从冲击反应来看,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的响应存在长期显著的正向积极效应。这是因为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能够带来消费、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巨大需求,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机遇。

图3 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冲击的脉冲响应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脉冲响应函数等方法,实证分析了河南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表明: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金融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2)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发现,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从长期经济发展来看,也符合未来发展趋势。新型城镇化对金融发展的冲击响应呈现抛物线形状,且具有显著的正向积极效应,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的响应存在长期的积极促进作用。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方面创新融资方式,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引导私人资本、外资等各类资金进入城镇化建设领域,例如可采取BOT、TOT、PPP、ABS等多种形式盘活社会资本;通过建立城镇化基金,发行政府债券,运用长期债券、信托、股票等市场化融资方式,拓宽新型城镇化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和配套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政府应适当减少对金融机构的干预,充分发挥其自身功能;完善与城镇化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利于支持城镇化投融资体制的各种制度和政策;因地制宜地对城镇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

参考文献

[1]陈文新,张玉霞.试论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支持[J].商业时代,2013,2:69-71.

[2]王娟,呼文博.甘肃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4:69-71.

[3]王琼,李薇.湖北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的关系研究——基于1984-2013年数据的实证分析[J].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4,34(2):118-121.

[4]张守志,李志华,谭开通.广西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效应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4(3):75-79.

[5]荣晨,葛蓉.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基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经验证据[J].财经科学,2015(3):22-32.

[6]高铁梅.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建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2:267-268. (责编:张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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