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咨询:请问女职工申领生育生活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生育二胎的职工也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专家解答:女职工申领生育生活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一孩生育登记单》。
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第2个子女的女职工,同样可以享受相关待遇,正常产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待遇,剖宫产可享受113天生育津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增加60天生育津贴待遇。申领生育津贴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二、多孩生育登记单》(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