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翔
摘要:指出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农村的改革也是不甘落后,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促进林业的发展,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林业生态建设也随之不断完善,农村的村容村貌也日益整洁,民主建设也逐步完善。而霞浦县作为闽东沿海县最具代表性的一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利用自己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大大促进了霞浦乃至整个福建的林业发展,不仅为林农带来了可观的收入,更加促进了整个林业生产的革新。主要阐述了集体林权制度的概念和内容,改革实施的体现,以福建省霞浦县为代表,深入地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以及改革实施对林农的有利条件。
关键词:霞浦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条件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944(2015)06013603
1 引言
我国农村的发展逐渐被重视,国家也不断出台惠农策略,以此来促进农村的发展,促进社会生态的和谐。近年来,很多地方也实施了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而福建霞浦是沿海生态县,林业有其独特的优势,成为闽东沿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的代表。
2 霞浦县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实施
2.1 气候因素
霞浦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地处亚热带地区,自然条件十分优越。全县土地总面积222.76万亩,辖6镇、6乡、2个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总人口53万,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6.34万亩,森林蓄积量289万m3,森林覆盖率高达60.1%,林地绿化率87.1%;森林资源丰富,林分结构复杂,境内有杨梅岭森林公园、杨家溪自然保护区、沿海滩涂成片红树林,受海洋气候影响,季风特点明显,是一个很好的旅游胜地,所以在保护这些林地的同时可以合理利用森林开发旅游资源,促进霞浦县经济的发展。
2.2 地理位置
霞浦县地处我国海岸线的中部,福建省东北部,东濒临东海,西接福安,北临福鼎、柘荣县,西南与宁德、罗源、连江隔海相望,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而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霞浦县的地理位置为林区的发展引来更多外来投资;同时,林业的不断发展,涉及的产业越来越多,需要销售的产品就越来越多,霞浦县正好利用其有利的位置,把产品销售出去,为林农的生产发展带来更多的销售渠道,这些都是霞浦县与生俱来的优势。
2.3 产业保障
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只有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重点才能全面解放和发展整个农村生产力。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林业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改革都是不断完善的,霞浦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其独特的优势,它的海域面积大,湿地保护尤为重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养殖业、海洋产业等,所以在林业发展迅速,生态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才不会损害它的海域,才能让霞浦县更好地发展。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内容和概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三次农村改革,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创新经营机制,依法以明晰产权为改革核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只有不断地发展,不断地改革,不断地完善,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才会不断前进,改革的实施提高了集体林地生产率,解决了林业产权问题,为林农创造了很多有利条件,是一项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措施。
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
4.1 明确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一定要将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到户,确立林农作为林地承包经营人的主体地位。福建省在经历不断改革后,在原有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以户为核心”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此次的改革,让农村的林地、林木权真正地落实到户。
4.2 放活林地经营权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商业化道路也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林地的经营也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去适应,不断地去改变;不能一味地商业化,所以我们应该把林地划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对商品林,农民可以依法自己决定什么样的经营模式适合自己,什么样的经营方向是长远的;对公益林,我们要坚决维护生态的平衡,对于福建霞浦县来说公益林就显得更加重要,霞浦地处沿海,雨季较长,常发生暴雨台风,如果没有这些公益林,暴雨台风的影响容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害,所以只有在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种植产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
4.3 落实林地的处置权
林地的处置权是说,对林地承包的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森林、林地、林木使用权流转,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等。这些方式会给林农带来可观收益,极大便利,但是这些实施的前提一定不能改变林地的用途,更不能破坏生态,农民要依法对自己经营的土地进行流转,在合法的条件下为自己创得更好的生活保障。
4.4 保障业主收益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除了维护生态的平衡,也要为农民谋取最大的利益,推动林业发展。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应该归农户所有,国家依法征收的林地,必须依法足额给予补偿;对于划分生态公益林的部分政府也相应出台公益林补偿政策,补偿金应落实到户;林区的农民生活较困难,林权证抵押贷款可较好地解决林农生产资金短缺,提高林农生产积极性。
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对林农有利条件
5.1 林农的护林意识和造林的积极性增强
改革前,闽东普遍存在属于村集体统管的“众山”,其实际是无人管,村民往往“看得见,摸不着”,造成大面积的林地抛荒,同时造成一些社会闲散资金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林权制度改革后,明晰了产权,实现了林权的合理流转,林农不仅知道自己分到多少面积林地,拥有多少股份,林地产生收益后,还能按股份拿到分红。这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实现了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发展了林业,改变了以往沿海群众只重视发展海洋养殖业对林业生产不重视,浪费林地资源的局面。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基本实现了“山有主、人有责、民有利”的目标,明晰了产权和经营主体,让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使农民有自己的经营权,成了林地的当家人,激发广大农民的造林积极性。对自己林地的管理更加认真,对林地的保护意思增强;选好苗,种好树,都是农民进步的思想,农民经济收入提高,护林意识更强。“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成为了农民的口号,这种热情是以往没有的,可见改革的实施对林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之大,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越来越顺利。
5.2 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扩大了农村就业机会
集体林权制的改革实施后,让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农民成了当家作主的人,也由此掀起一股林业投资的热潮,而且林业涉及较广,包含各个方面;经济林种植、种苗培育、花卉等等,这些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农村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很多无业人员有了工作,在外务工人员也回到家乡,为自己家乡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不管是外来的投资,还是当地人民的辛勤,都大大地推动了林业的发展,农村的发展,也有效地缓解严峻的就业形势。有利于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破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3 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国家政策的优惠,对征收土地补偿,退耕还林的持续发展,都是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农民直接有利的事,增强林农的安全感,为林农创新致富提供条件。林农全心全意地投入经营林业产业,林木的成活率也就大大提高,生长好,价钱就好,农民的收入也就大大提高;有些租赁、转包、入股等不同流转形式的实施也为农民的收入增加了更多的渠道;另外,有些林农自主研发多种产业,同样也增添了他们的收入。
5.4 林农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民自身的利益,改革的实施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是林权证发放到户,给农民更好的保障,真正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也让农民清楚地了解,对政府更加放心;同时农民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以自己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观点,积极地参与林业的改革,这对改革也起到了很强的推动作用,相关部门可以听到农民的想法,从而考虑什么是对农民最好的决策,农民也会因为自己的想法意见被重视而更加有干劲;政府可以监管农民,农民也可以监督政府,在双方平等的关系下,林业工作者的工作更好地开展,农民的民主意识更好地体现,这样的改革才是双赢的。
6 结语
综上所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为农民获得更多的利益,为林业发展提出了策略;而作为改革实施代表的福建沿海霞浦县更是利用自己的优势获得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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